中新網6月5日電 中國證監會日前公佈《關於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發行體制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這次公開徵求意見將於今日截止。此次的新方案主要推出4個舉措:網上單個賬戶設上限;完善詢價和申購報價約束機制;配售對象只能選網下或網上一種方式;加強認購風險提示,給予了中小投資者更多機會。對此,國內眾多媒體紛紛發表評論,將多數目標目光聚集在散戶的利益上。
重啟不會造成股市暴跌埋葬"圈錢市"
自去年9月份開始,鋻於目前施行的新股發行機制存在的缺陷不斷遭到市場詬病,再加上A股市場隨著金融危機的加深不斷下跌,考慮到市場的承受力,證監會暫停了新股的發行工作。期間,每一次IPO即將重啟的傳言都會引起市場不同程度的恐慌。《金融時報》的文章認為,新股發行定價機制改革是整個新股發行改革的核心,此次改革進一步淡化了過去強調的窗口指導,更加重視市場約束和市場選擇,更加注重保護中小投資人的利益,標誌著我國股票發行體制進一步向市場化方向邁進了重要的一步。而鋻於決定A股市場走勢的決定性因素在於宏觀經濟復蘇的進程,因此重啟IPO並不能改變市場中長期運行態勢。
值得注意的是,即將重啟的IPO並非是簡單意義上的恢復新股發行,而是在新股發行機制改革與完善這一大前提下的恢復新股發行。從《指導意見》公佈的第一階段實施的四項措施看,進一步加大市場約束力,推動發行人、投資人、承銷商等市場主體歸位盡責成為貫穿新股發行機制改革過程的主線。
此外,有報道認為,長期以來,由於新股發行機制的不合理,IPO成為上市公司圈錢、大機構暴利的一個工具。現行新股發行制度是中國資本市場最大的制度不公之一。無論是“大小非”問題,還是高市盈率問題,乃至於“圈錢市”的本質,根子都在喪失了公平基因的新股發行制度。
對此,《新京報》評論認為,新股發行制度改革根本目的應是埋葬"圈錢市"。文章認為,現有的新股發行制度在製造“圈錢市”和“大小非”上存在四個根本性的制度殘缺:一是流通股比例太低,導致上市公司上市的目的都是為了圈錢;二是因為流通股比例太小,導致新股供給不足,而在發行的時候市盈率過高;三是新股上市當天,不設漲跌停,讓高中簽的機構通過互相爆炒獲取暴利出局;四是限售期結束,“大小非”集體出逃,導致中小投資者成為最後的接棒者。對以上這四個問題不解決,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地去解決“定價的市場化”問題,本質上就是緣木求魚。在流通股比例太低的情況下,如果真的實行市場化,那肯定意味著高價發行。
《解放日報》的評論認為,要讓IPO真正發揮積極效應,必須徹底根治圈錢和暴利的弊病。只有IPO回歸了理性,投資者才會理性對待IPO重啟,不再懼怕。文章稱,從該徵求意見稿來看,仍有待進一步完善。如新規將網上網下申購分離,單一主體不能同時在網上和網下進行申購,對網上單個申購賬戶也設定了上限,單一網上申購賬戶原則上不超過本次網上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等等。這些規定雖然能夠提高中小投資者的中簽率,但卻難防一些機構通過多個賬戶操作來繞過規定。而市場化定價,也未必能做到“真實報價”,主承銷商和機構聯合做局、虛假報價,仍有可能讓IPO成為圈錢和暴利的工具。真心希望IPO新規在徵求了各方意見後,能夠更加完善。
IPO改革應側重散戶利益
《廣州日報》的評論認為,改革IPO制度,必須變目前對機構傾斜為向散戶傾斜。要從根本上對市場格局進行改造,讓新股發行不再成為交易市場的“天敵”。文章認為,改革目前的IPO制度,最重要的是必須改變目前在制度安排上對機構的傾斜,但正是在這一點上,目前公佈的徵求意見稿仍停留在原有狀態,只是在程度上有所變化而已。相比于散戶投資者,機構可以參與新股發行的詢價過程,對於新股價格的形成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同時,機構可以在網上與網下“兩條戰線”同時申購新股,而散戶投資者只能在網下申購,從機構的“手指縫”中得到一些“漏網”的份額。此次改革對此作了部分修改,同一個機構只能在網上和網下選擇其一,這當然比以前有所進步,散戶投資者可以因此而多得到一些份額,但是,原先由機構主導新股發行的格局並沒有因此改變,這將使IPO市場原有的問題一仍其舊地“繼承”下去。
文章稱,股票發行與股票交易,本是資本市場相輔相成的兩個方面,缺一不可。但由於我國資本市場主管部門長期以來一直只偏向於利用市場的融資功能,以致兩個市場一直處於嚴重對立。IPO改革不能止步于技術改革,而是要從根本上對目前的市場格局進行改造,讓這兩個市場能夠協調發展,讓新股發行不再成為交易市場的“天敵”。而要實現這個目標,有賴於管理部門改變長期以來養成的依賴機構來治理市場、調控市場的思路。
新股發行制度市場化投石問路
《京華時報》的評論文章認為,現有新股發行制度本是計劃調節的産物,政策之手始終在“調控”,圈錢意味濃厚,投機屢禁不止,改革勢在必行。真正市場化的舉措,恐怕要待日後“條件成熟”了才可能出臺。比如存量發行問題,此次暫被擱置。又如窗口指導問題,雖然證監會表示要“進一步淡化對新股定價的窗口指導”,但淡化不是取消。文章指出,發行制度核心不是定價機制,而是發行本身的市場化,即公司能不能上市、以什麼價格上市,都要由市場説了算。眼下可能只是一次微調、漸進式的改革,只能算是市場化的投石問路。改革並沒有觸及核心問題,中小投資者仍很難從中受益。真正意義上的市場化,不僅應減少來自政府的干預和管制,而且還應建立起相應的社會制約、處罰機制。顯然,這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對此,《新京報》也發表評論認為,IPO的節奏應交還市場。IPO制度改革在中國常説卻常不新。統計顯示,1992年以來,有關IPO的改革累計已達7次之多,平均2.5年“改革”一次。但如此頻繁的改來改去,改到現在監管層控制節奏的大前提也沒有變過。這從IPO的三個歷史階段:一、行政審批制;二、核準制;三、我國現在還保留的保薦人制度,能十分清晰地看出。
文章認為,現在我們到底需要什麼IPO?問題實際上是很顯然的,就是一步到位,把屬於市場的權利交還給市場,讓證監會永遠想不到它還有控制節奏的手段。這個問題不解決,就不可能有市場化的IPO。任何技術性的修補,都帶不來IPO制度的革命。唯一的結果,只能是大家在證監會的控制節奏下,如何排座位怎麼分果果,先來後到地等著套利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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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金文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