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金分紅“鐵公雞”事件出現之後,監管層對於基金分紅的一些契約性障礙進行了規定,今年4月中旬,一份名為《證券投資基金收益分配條款的審核指引》(下簡稱《指引》)的文件正式下發到基金公司,這份文件對基金分紅問題進行了規範。
最近,分紅新規已初見成效,各家基金公司旗下的老基金爭相分紅。經統計,老基金的分紅潮現已全面展開,其並不比次新基金生猛勢頭遜色多少。在今年分紅的基金中,成立時間超一年的老股基已佔分紅股基總量的70%。
股基分紅 老基金佔7成
統計顯示,截至昨日,在已發佈分紅預案或已實施分紅的基金中,總計有51隻股基和混合型基金分紅,30隻債券型基金和1隻保本型基金分紅,即股票方向基金佔到分紅基金總數量的62%。
具體來説,在51隻分紅的股票方向基金中,去年上半年之前成立的基金有37隻,即分紅老基金的數量佔今年所有分紅股基的72.5%,老股基顯然成了分紅的主要力量。
從分紅的基金種類看,包括指數基金、QDII和保本基金。4月上旬,華夏大盤和博時主題等明星基金開始分紅,前者每份分紅0.1元,後者每份分紅0.12元。
同時,有多家基金公司均參與了近期的分紅潮,南方、博時、國海富蘭克林、華寶興業、國投瑞銀、匯添富、易方達和金鷹等公司均有多只基金同時實施分紅。
基金分紅態度有所改觀
其實,如果詳細地剖析基金分紅的整個脈絡,不難發現,為了給去年首發規模偏低的次新基金持續營銷造勢,各家基金公司今年紛紛打出分紅牌,業績較好的次新基金更是受到市場和銀行渠道的追捧。
不過,次新基金主導分紅市場的現象因為一紙公文得以改變。自從4月中旬,一些常年不分紅的老基金引發“鐵公雞”事件,在輿論和基民呼籲下,今年4月中旬,規範基金分紅問題的文件——《指引》正式下發到基金公司,同時,在新基金産品設計時,《指引》中明確要求基金合同和招募説明書有明確的分紅條款。
目前,《指引》已被多只基金所採納,部分老基金也隨即更改了契約中的分紅規定,基金也不再是“捂紅”不分,越來越多的基金開始加入分紅大軍,甚至出現了同一家基金公司旗下的多只基金集體分紅,老基金扎堆分紅現象成型于市。
新分紅細則仍有欠缺
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就是,在基金分紅“鐵公雞”事件出現之後,監管層關注到長期困擾基金分紅的一些契約性障礙。
據了解,《指引》包含了五大條款:如其規定基金管理公司在設計帶有分紅條款的基金産品時,應當在基金合同以及招募説明書中約定每年基金收益分配的最多次數和每次收益分配的最低比例;基金公司在上報産品的同時,約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相關內容,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至少應載明基金期末可供分配利潤、基金收益分配對象、分配時間、分配數額以及比例、分配方式等。
記者發現,部分新基金已採用了《指引》中的分紅規定。比如,某新基金規定:“紅利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 (即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止日)的時間應不超過15個工作日,並取消了老基金契約中規定的“基金投資當期出現凈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等條款和內容。
但是,記者注意到,近期審批的幾隻新基金合同中,只規定該基金每年最多的分紅次數和每次分紅時的最低分配比例,並沒有規定每年最少的分紅次數。
有基金業內人士認為,相比以前的基金分紅條款,近期再發的新基金分紅條款設計都有所進步,但仍存在一定的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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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玉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