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歷時一個半月的《社會保險法(草案)》(下簡稱《草案》)徵求意見順利結束,截至當日18時,已在中國人大網上徵集到意見68240條,“社會保險範圍全覆蓋”、“適當減輕繳費負擔”、“建議取消或者降低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年限”、“提高醫療保險待遇水平”、“農民工應當與城鎮職工享受同樣的社保權利”以及“社保異地接續”等問題成為社會關注重點。
《草案》意見徵集吸引了極大關注,徵集上來的意見已幾乎包含了社會保障問題的所有細節。在中國社科院社會學所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楊團看來,中國的歷史上,再沒有任何一個時代像現在這樣,使社會保障成為舉國上下乃至國際社會都十分矚目的領域。
但是,“《社會保險法》不是‘社會保障法’,僅僅依靠一部20世紀工業時代建立起來的保險制度,尚不能對中國這樣的國家提供更強有力的社會保障。”楊團對《中國經濟週刊》分析説。
百姓關注度歷史罕見
如今,歐美各國的社會保障制度已經進入成熟階段,無論是“福利國家”的北歐模式,還是政府與市場結合的美國中間模式,或者“完全積累制”下的拉美模式,雖然各自都有弊端和不盡如人意之處,但毋庸質疑地已經成為現代社會保障制度的基石。
在我國,儘管各種社會保險制度已實施多年,卻沒有一部專門的綜合性法律加以規範。城鎮社會保險制度主要依據1994年頒布的《勞動法》和1999年國務院頒布的《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在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方面,國務院也出臺了有關條例;但在養老、醫療、生育保險方面,僅出臺過一些政策性文件,尚無專門法律法規。
這就不難理解,社會保險立法為何受到如此廣泛的關注,創造出3天收到3萬條意見的歷史記錄。
記者從人大網上看到,一些意見提出,近年來各地社會保險費增幅偏快,職工和企業的負擔很重,一些收入較低者繳費後工資已所剩無幾,影響了正常生活;不少意見提出,養老保險要做到廣泛覆蓋,同時卻規定15年的最低繳費年限,達不到最低繳費年限的不能領取養老金,等於將已經納入保險的職工再排除出去;還有的意見提出,很多四五十歲的人以前由於種種原因沒有繳納社會保險費,如果從現在開始繳,到退休時也不夠15年的繳費年限,建議降低最低繳費年限。同時,“對社會保險關係異地轉移接續作進一步規定”、“提高醫療保險待遇水平”、“在設計各類社會保險制度時應相對公平,避免因職業、身份、地區的不同社會保險待遇差距過大”以及“社會保險應當提高統籌層次,儘快做到全國統籌”等都成為廣大流動人口關注的焦點。
“老百姓的意見全有道理。”楊團説,“但是他們畢竟是站在自身的立場上來理解保險法和提出符合自己利益的建議,甚至還有人希望不花錢就能拿到養老保險。”
楊團告訴《中國經濟週刊》,社會保險制度的設計是有一定的規則的,她舉例説:“如果都低繳費、都不足繳費年限,那養老的錢就不夠,政府就要補貼,而且現在、未來都要補貼,政府的負擔就太大了。”
仍是“城裏人的法”?
地方上的社保工作人員也對《草案》有著自己的看法。“就目前看來,《草案》仍然只是‘城鎮戶口居民社會保險法’。 事實上,《草案》並沒有具體表述農村居民的社會保險規定,而仍是用‘城鎮居民社會保險法’來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黑龍江省社保信息中心一位工作人員對《中國經濟週刊》如是表達看法。
“在農村,受限于財力投入,農民社會保障一直處於低水平甚至空白狀態。以解決農村養老保險、農民工養老保險問題為例,至少目前應放在農村土地流轉政策框架下,徹底搞清楚中國農民的收入構成,形成儲蓄和反儲蓄機制。”該工作人員説。農村養老保障的路子到底怎麼走,農村與小城鎮和城市的養老保障如何接軌,都是社會保障體系中的戰略性重要問題。
據楊團介紹,農村是個相對獨立的社會,解決農業人口養老問題比較好的是日本、韓國和台灣地區。“這些地方是以合作方式解決農戶養老保險的。也就是説,農戶個人養老保險是繳納給農會或農協這個集體經濟,而集體經濟本身還很有錢,有收入來源,因此成為農村養老金的支柱。加上國家再補貼點,基本能解決養老問題。”
黑龍江社保信息中心上述工作人員告訴《中國經濟週刊》:“《社會保險法》的制度設計應該符合中國從二元社會向一元社會轉變的趨勢,順應中國的城市化進程。如果《社會保險法》不是在削弱目前中國社會的二元化結構的弊端,而是繼續有所強化的話,那麼我認為其勢必會影響中國經濟的發展。”
社會保障應多路突進
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部長田成平曾向媒體介紹,《草案》堅持了三條基本思路:一是社會保險水平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二是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為改革留有餘地;三是分類規範,逐步完善。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一位內部人士的話説,就是“指明了方向,至於什麼時候可以達到相對理想的狀態,尚需一定的時間。”
作為政策的具體執行者,黑龍江社保信息中心的工作人員有著另一番感受。“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設計往往是單兵突進,各個項目相互之間不相往來,部門之間更是壁壘森嚴。比如有的地區規定,新農保轉成城鎮社保,其4年的繳費才能頂城鎮1年的繳費,這雖然從繳費數額上實現了公平,卻人為地降低了參加新農保人員的繳費年限。”這位工作人員説,“各種保險層次沒能有效平滑地銜接,甚至每一級都有一個很難逾越的障礙,並且整個制度設計的複雜,讓我們這些專業人士都無法弄清楚,今後我們到底能達到一個什麼樣的生活水平。”
據楊團介紹,現代社會保障制度最早是19世紀初在工業化國家開始萌芽的,從最初為了穩定大量的低收入工人就業,到現在發展到全社會的保障,已經經過了一百多年的歷程。目前,西方發達國家也普遍出現公共開支過度膨脹,社會保障基金入不敷出,國家財政超出了可承擔的能力的現象,“所以,期待僅以一部《社會保險法》來解決今天不同制度的人群的保障問題,在我看來,不僅目前無法做到,以後也不能做到。”楊團説。
楊團表示,社會保障是一個整體,在這個整體中,資金保障與服務保障是相輔相成的,社會保險與社會救助是相輔相成的,養老、失業、醫療三大保障之間也是環環相扣的。“所以我們的社會保障體系一定要由若干制度組成,以養老為例,最低層次的可能就是全民養老津貼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社會保險的願景是全覆蓋,但是因其以繳費為前提,不能做到全覆蓋,所以可以以最低生活保障線作為給付水平的參照係,再深層次的就是加上人壽保險制度、團體、企業保險和農村的農會、農協保險等。”楊團説,“我們的養老過程可能會用到兩到三個,最多可以用到五個,這樣,就會比單純依靠社會保險有保障的多。”
“總之,在中國,要建立具有自己特色的社會保障制度還需要走一段較長的艱苦道路,甚至還可能遭遇重大的挫折,我們必須有這種思想上的準備。”楊團説。(宋雪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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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金文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