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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修學校違規招生 成龍身為代言涉嫌虛假宣傳

 

CCTV.com  2009年07月21日 10:19  進入娛樂城堡  來源:西安晚報  

  近日,《人民日報》連續兩天(本月16、17日)刊發關於“北方汽車專修學校違規招生”的報道,而作為北方汽車專修學校的代言人,功夫巨星成龍也因此受到牽連,被不少觀眾認為有虛假代言的嫌疑。

  現實狀況:明星代言很普遍

  記者昨日特意打開了北方汽車專修學校的網站,在該網站首頁的顯眼位置,仍可以看到由成龍代言的廣告宣傳片。而在網站的“輝煌北方”欄目裏,成龍的大幅圖片更是被作為主要的宣傳賣點。

  近幾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演藝明星為相關産品做代言早已司空見慣。但隨之而來的“明星代言虛假廣告、誤導消費者”事件也屢屢發生:從日常生活用品、醫藥到學校、醫院、房地産,種類可謂全面。回想起當年郭德綱代言的“藏秘排油”、鄧婕代言的“三鹿奶粉”,再到今年年初范偉、張鐵林、王剛代言的“加盟致富網站”,這類事件似乎就沒斷過。

  業內人士:高額回報是主因

  儘管此前明星代言出了不少的事,但為什麼還會一而再地發生呢?對此,有網友認為,“這主要是一些明星為了掙錢,心甘情願地充當假冒偽劣商品的遮羞布,甚至不惜助紂為虐”。

  西安一家廣告公司的市場主管陳先生向記者透露,高額回報才是最主要的原因。根據他所了解的消息,“一些明星的代言費真是高得嚇人,即便一個很普通的明星,都不會低於6位數,更別説那些大腕級別的國際明星”。

  據他所説,“這種回報其實是雙方的,不僅明星掙到了錢,産品方也可以借明星效應獲得更多經濟利益,只是消費者就要吃虧了”。

  律師:法律有待完善

  西安許小平律師事務所的丁輝律師告訴記者,“明星在做代言時,有些是他們本人確實不知情,被蒙蔽了;但有些他們自己肯定是知道的。但是不管怎樣,只要存在了虛假宣傳、欺騙觀眾的行為,都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不過他也表示,儘管可以對該類事件進行定性,但如果真要實施起來有難度。“目前咱們國家的法律,在明星代言方面還存在一定缺陷,沒有具體的相關規定。儘管今年也出臺了《食品安全法》,對明星虛假代言有了明確規定,可以追究他們的連帶責任”。

  記者了解到,在國外一旦出現明星虛假代言的事件,為此付出的代價會大得多。法國一位電視主持人吉爾貝曾因為做虛假廣告而被逮捕入獄,罪名就是“誇大産品功效”。在日本、美國等國家,也有相關法律條文對此實行重罰。為此,丁輝律師還建議國家相關部門,應該儘早制定出相關法律法規,以確保明星代言廣告進一步規範化。(記者曾世湘 實習生賈瀟穎)

責編:吳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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