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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神之説本是無稽之談,有點常識的人都不會相信,但是畫面中的兩個年輕人卻堅稱自己遇見了,而且還為此牽扯出一連串的案件,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家住江蘇省泗洪縣的周國、馬軍、王龍、趙寧四個人是很好的夥伴,他們年齡相倣,有的還不到18歲,平日裏經常在一起玩耍。他們説去年夏天他們遇到了一件很詭異的事兒,至今還心有餘悸。
2011年8月14日,王龍在泗洪縣太平鎮的網吧裏玩,下午兩點鐘左右,趙寧帶著周國、馬軍來網吧找王龍,一起來的還有王龍素未謀面的王偉傑。
王龍:他們是到太平以後,跟趙寧打電話聯絡,他們説遇見鬼了,要去燒紙。
當天是農曆七月十五,是中國傳統的鬼節。五個人擠進王偉傑開來的小車中。他們先到周國家的墳地,周國下車到墳前燒了一些紙。
王龍:好像是給爺吧,還是什麼人,具體我也不清楚,當時就是他一個人去的。
周國:我燒給我爸爸的,他們就在路邊車子裏面等我。
然後五人又開車直奔馬軍家的墳地。馬軍和王偉傑一起下車去燒紙,其他人在車上等。可是沒過幾分鐘就看到王偉傑驚慌失措地跑了回來。
王龍:王偉傑就跑過來講見鬼了,見鬼了,説看見了鬼一樣。
周國:王偉傑就突然間跑回來,講馬軍又被鬼上身了。
王偉傑語無倫次,幾個人不知道在墳地上發生了什麼事情,正在這時馬軍也走了回來,可是一見到馬軍,王偉傑顯得更害怕了。
王龍:王偉傑看見馬軍就像見鬼一樣,然後他看到馬軍過來,就是一直往車後面跑,給我們往前推一邊去,他自己跑到車的後備廂那裏。
幾個人看了一眼馬軍,沒發現異常,他們也不知道王偉傑為什麼這麼害怕。
周國:當時的情況都誇張,喘氣感覺喘不過來。我就問他怎麼了,他説鬼上身了,就非常怕的樣子。
王龍:他就像失控了一樣,就朝莊子後面那一片(跑)。當時大秫(玉米)還沒收,就往後面跑。
幾個人連忙追上去,可王偉傑已經跑進了莊稼地裏,沒了蹤影。
王龍:當時那個地方沒有找到,然後就是從他們燒紙那個地方就排著往那邊找。
周國:我們又是去打電話找,找了十來個人我們又去找了,一直找到晚上將近12點,那天晚上下著雨,我們在馬立軍家後面那人家借了礦燈,後來找,一直沒有找到。
在隨後的幾天裏,幾個人一直在附近村莊尋找,沒有發現王偉傑的蹤跡,後來又回到泗洪縣城找,一直沒有王偉傑的消息。
王偉傑看到馬軍就步步後退,他滿臉恐懼地跑進莊稼地裏之後又發生了什麼?四個夥伴都異口同聲説不知道。就在幾人四處尋找王偉傑的時候,住在縣城裏的一對父母也憂心忡忡,四處奔走,尋找著兒子的下落。
2011年8月13日晚上6點左右,家住江蘇省泗洪縣的梁女士準備吃晚飯,但是發現兒子王偉傑沒有回來,便給兒子打了個電話。
王偉傑的母親梁翠榮:那天奇怪,怎麼手機關掉了,打不通。
兒子已經19歲了,不回家吃飯是常有的事兒,但是手機關機卻很不正常。
王偉傑的母親梁翠榮:從來沒有説關機過,白天、一天24小時從來沒有關過機。
隨後又打了幾次,兒子的手機一直處於關機狀態,梁女士越來越擔心。
王偉傑的母親梁翠榮:我就説他爸呀,你去找找偉傑,偉傑怎麼沒有回家呢。
家裏沒有電腦,兒子經常去步行街的網吧玩,王仲軍直奔那家網吧。
王仲軍:到網吧裏面找,一直沒有找到他。
網吧沒有,手機又關機,兒子究竟跑到哪去了?王仲軍也開始擔心起來。
王仲軍:我帶著家裏人到步行街的賓館裏面找,找了沒有找到,在大街上我開車滿大街找。
找遍了兒子常去的地方,問遍了兒子的同學朋友,始終沒有兒子的任何消息。兒子不會出什麼事吧?第二天一大早,兒子仍然沒有回來,手機依然是關機狀態,王仲軍心裏有了一種不祥的預感。
王仲軍:他從來沒有這種現象,也從來沒有關過機這麼長的時間,我就心裏更急了。
王仲軍和妻子一商量,決定報警,尋求警方幫助。同時發動親朋好友繼續尋找。
王仲軍:後來找了兩三天,我沒有找到,我就心裏面有一種預感,就是要出事了。
三天過後,王仲軍終於得到了兒子消息,但是不幸卻是個噩耗。2011年8月17日,泗洪縣太平派出所突然接到一個漁民的報警電話,説洪澤湖裏發現了一具屍體。
太平派出所民警許文軍:乘坐當地的漁民的船先到了湖裏,湖裏發現了一具男屍,然後臉往下。
警方將屍體打撈上來,並很快查明了死者的身份。
太平派出所民警許文軍:因為屍體身上面隨身帶著身份證,死者的名字叫王偉傑。
王偉傑竟然死了?在他一臉恐懼狂奔進莊稼地之後,發生了什麼?怎麼又會很蹊蹺地死在湖中呢?王偉傑的父母悲痛欲絕,也非常疑惑,他是意外身亡,還是有人謀害?
太平派出所民警許文軍:我們接著就對和他交往的人(進行調查),因為(死者)不是我們本地人,是青陽鎮的,然後我們對他周邊來的一些小青年吧進行了排訪、走訪。
經過調查,警方發現,在太平鎮有幾個無業青年和王偉傑有過來往,他們正是周國、馬君、王龍、趙寧。
太平派出所民警許文軍:都是太平人,都是在16歲左右吧,然後曾經在案發前幾天到過太平的,周國和馬軍還在太平鎮的周邊找過了這個小孩。
這幾個小青年很可能和王偉傑的死有關,警方很快找到了他們四個人。聽説王偉傑死了,他們感到非常吃驚。
周國:當時就沒有想那麼多,我們以為他就走了,也沒有想到發生有這麼多的事情,沒有想到是這種結果。
幾個小青年向警方講述了當天發生的事情,一致的説法是,王偉傑突然自稱見著鬼了,然後舉止失常,跑得無影無蹤,至於王偉傑怎麼會莫名其妙地死在湖裏,他們也不清楚。這種説法太過詭異,王偉傑的父母和警方都不信,四人和王偉傑之間到底還發生了什麼?王偉傑平時又有什麼不正常嗎?
在王仲軍夫婦的眼裏,兒子王偉傑是個聽話懂事的孩子。
王仲軍:比較聽話的,我們家孩子在父親節的時候,他非要拽我上街幫我買衣服。
王偉傑的母親梁翠榮:他很乖,從來不跟爸爸媽媽從來沒有吵過,挺乖的孩子。
王偉傑的父母説,平時他們很少管束兒子,王偉傑的活動也很正常。
王偉傑的母親梁翠榮:有的時候回家,有的時候不回家。都在網吧裏面上網,玩過了白天都在家裏睡覺,都是這樣的,晚上去上網。
王仲軍夫婦也很疑惑,兒子怎麼會突然之間就失常了呢?
王偉傑的母親梁翠榮:他的身體狀況,精神都是很好的,沒有什麼。在家都是睡覺,哪有什麼異常,根本看不出來什麼異常。
在收拾王偉傑遺物的時候,王仲軍發現了一個疑點:出事前他剛給兒子買了一枚戒指,價值5000多元,但是在兒子的遺體上並沒有這枚戒指。
王仲軍:當時戒指不見了,我就懷疑小孩子被人家有意推到水裏面劫財了。
兒子究竟是不是自己溺水身亡,兒子的死會不會另有隱情?
王仲軍:我懷疑小孩子圖他錢,把他騙到湖裏面,弄個船把他推下水淹死了。
王偉傑究竟為什麼會突然失常,他身上的戒指又去了哪?這些問題同樣困擾著警方,他們覺得王偉傑的幾個同伴一定還隱藏著什麼事情沒有説出來。幾個青年人一齊跑到墳墓前去燒紙,這種行為實在不太正常,背後一定有原因。在警方的追問下,馬軍和周國支支吾吾説出了之前發生的一件更奇怪的事。
馬軍説,王偉傑和周國早先就認識,常在一起玩,自己是一個月前剛認識王偉傑的。2011年8月13日,也就是出事的前一天,晚上七點多,自己和周國到步行街的一家網吧去玩,在那裏碰到了王偉傑。周國提出搞點毒品刺激刺激。
馬軍:就跟周國,王偉傑三個人,那天我們三個人在一起,就找個人拿五百塊錢的毒品。
搞到冰毒後,三人不敢在縣城裏吸食,決定到郊外的太平鎮去過癮。晚上八點多鐘,馬軍開著王偉傑的車前往太平鎮,途中,在經過一個紅綠燈的時候,他們看到一個穿花衣服的女子坐在路中間。
馬軍:女的,坐在那兒的,旁邊停了一個老式的自行車。我還罵了那女的一句,我講神經病啊,坐在路中間,也不怕車軋死了。
這時幾人並沒有在意,認為那位女子只是在等人。到了太平鎮後,他們找到一個僻靜的地方,一同吸食毒品。吸毒之後,三人覺得有點頭暈,在車上休息了一會兒。三個小時後,晚上11點多鐘,三人駕車回泗洪縣城吃宵夜,當再次經過那個紅綠燈的時候,他們描述,竟然又看到了那個女子。
馬軍:回來的時候又坐在路南邊了。反正頭勾著,很長的頭髮。看不著臉。
車中的三個人都很害怕,感覺這事太蹊蹺了。
馬軍:回去的路上,我開車的,看見鬼了。
周志國:當時怕得很。
三人嚇得驚慌失措,連忙開車逃離了那個路口,回到縣城還心有餘悸。
周國:
反正就是幻想中看到鬼,就是這樣的,幻想中能夠看到鬼。
和朋友吃完宵夜後,已是淩晨1點多鐘,三人商量決定回太平鎮家裏休息,開車上路後,幾人互相嘀咕著,千萬不要再遇見那個女子。可一路提心吊膽再次開到那個紅綠燈路口時,他們説,第三次看到了那個穿花衣服的女子。
馬軍:原來的地點挪都沒有挪一下子,就坐在這邊的。
周國:反正當時就相信是鬼。
這下,三人嚇得是魂飛魄散,偏偏這時又起了大霧,連路都看不清楚。
周國:馬軍當時就是講不要起霧,他的思想是不要起霧,當時霧就來了,當時就相信是鬼,過後想著是幻覺,就來了霧,過了一段就走了,馬軍開車就是我們看著他是眼閉著開車。
走了一段路後,三人嚇得再也不敢走了,把車子停在一塊空地上,躲在車裏擠作一團。
周國:怕,手抖,抖得很厲害,眼一閉,在車裏一貓。
直到天亮,三個已經嚇得膽戰心驚的人,才開車到了馬軍的家裏。吃飯期間,馬軍和母親説起了昨晚上的遭遇。馬軍的母親告訴他們,今天是農曆的鬼節。一聽這話,三人的心裏更犯嘀咕了,幾個人一商量,做了一件更荒唐的事,決定找個人給破解一下。
周國:很怕,當時就想找個算命的給算算命。
馬軍: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
吃過早飯後,三人開車回到縣城,找到了王偉傑的外公。
周國:他外爹給算的,講我們三個人看到鬼了,後來我們問他要不要燒紙,他外爹講燒比較好一點。
那麼馬軍和王偉傑到墳地後到底發生了什麼?怎麼把王偉傑嚇成那個樣子呢?馬軍説他自己也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原本一切正常,他和王偉傑到了自家墳前,剛把紙點著,王偉傑突然驚慌失措,滿臉恐懼,指著他大喊大叫。
馬軍:就燒著紙,他就疑神疑鬼了,又講鬼來吹燈了,又講鬼附在我身上了,就講我,疑神疑鬼講,你變了、你變了,第一個跑了,跑到車那邊。
馬軍説還沒等問明白是怎麼回事,王偉傑已經轉身跑了。等他燒完紙回到車旁,王偉傑依然很驚恐,見到自己連連後退,並轉身狂奔,跑進了莊稼地。
馬軍:我還笑著跟他講的,我説偉傑你幹嘛呢,他和周國講,你變了變了,怎麼怎麼,後來就跑掉了,我們也不知道怎麼回事了。當時王龍離他最近,我叫他拉住他,後來就一個人跑了,我們沒有拉到,人就跑掉了。
講出了吸毒這一段,警方分析,幾個人是因為吸毒産生了幻覺,王偉傑又被自己的幻覺嚇得舉止失常,可這幾個人在找不到王偉傑的情況下為什麼不通知他的家人呢?而且王偉傑的戒指是怎麼回事?王偉傑真的是在特殊狀態下自己不慎落入湖中的嗎?
在警方的一再追問下,周國承認,在出事前,王偉傑曾將戒指借給他戴,當時只是為了炫耀炫耀。後來王偉傑失蹤後,他和馬軍等人出去玩,沒有錢就把戒指給賣了,他的説法得到了馬軍的證實。
記者:怎麼後來好好想起來把他的戒指給賣掉了?
馬軍:大家幾個人都沒有錢用了。
記者:你發現了朋友不在了?
馬軍:不是的,當時還不知道他死了。
記者:賣了戒指的錢你們做什麼用了?
馬軍:都一起花了,我也不知道怎麼花了。
記者:還記得賣到哪個地方嗎?賣在金店還是個人手中?
馬軍:金店。
記者:哪家金店?
馬軍:步行街旁邊的那家。
警方到金店調查,證實了這一點。經過細緻勘察檢驗,警方最終排除王偉傑被他殺的可能性,確定為溺水身亡。
太平派出所民警許文軍:王偉傑,馬軍,周國,是吸毒過量然後導致産生幻覺,最後王偉傑精神可能有些失常吧,然後因為這是湖邊,入湖口比較多,水域也比較多,然後可能跌入水中,然後溺水而亡。
北京大學中國藥物依賴性研究所所長 陸林:尤其是新型毒品,也就是興奮劑類的毒品,比如講冰毒呀,搖頭丸這些興奮劑,可以産生幻覺,還有可以産生妄想,,可以産生各種精神病的症狀,他可以出現躁動呀、胡言亂語呀、幻聽、被害妄想症呀等情況。如果他吸了冰毒,或者興奮劑以後,他看見一些實際生活中不可能存在的東西,可能是幻覺,或者是一種妄想,這種幻覺可能是一個人有這種幻覺,説出來了,跟他一同吸毒的同伴受了暗示,也産生同樣的幻覺。
王偉傑的父親王仲軍事後也在網上查詢了一下,吸食毒品過量,確實會産生幻覺,嚴重的可能導致行為嚴重失常。雖然接受了警方的調查結果,但王偉傑的父母卻不願就此了結這件事。2011年11月,王仲軍夫婦將周國、馬軍等四人一同告上法庭,要求他們賠償十萬元,因為他們一直無法原諒兒子的這幾個玩伴。
王仲軍:這幾個小孩子當時我就非常的生氣,小孩子的車子被開走了,還把他的戒指給賣了,賣了好幾千塊錢,把它消費掉了,我認為他們幾個大一點的,出了事情他沒有報警,還把他車開走了,把他東西賣了,我感到心裏非常不平衡。
王仲軍説,兒子失蹤後,幾個夥伴既沒有報警,也沒有及時通知家裏人,即便兒子吸食了毒品出現異常,如果及時找到,有可能也不會死。
王仲軍:他一直到街上步行街玩,他從來沒有到鄉下玩,就是那幾個小孩子就把他勾到鄉下去玩去了,我根本沒懷疑他到鄉下能出事。如果他們要及時告訴我的家人,或者是報警了,我們及時找,也不會發生這樣的意外事情。
王仲軍提到一個細節,在兒子失蹤後,四人當中有一個還給他打過電話,但是並沒有告訴他真相。
王仲軍:就是問我的小孩回家了沒有,我説沒有回家,我説你們看見沒有,他們説的我們沒有看到他,我們也正在找他。
王偉傑的母親梁翠榮:跟他們一起出去了,找不到了,你最起碼應該通知我們,他也打電話問他回家了沒有,他手機打不通,被他們拿去了,他們還説手機打不通,就是他們自己拿去了,還説是手機打不通。
既然事後給王偉傑的父親打過電話,為什麼不告知王偉傑出現異常並已經失蹤的真實情況呢?
周國:也沒有想到發生有這麼多的事情,沒有想到是這種結果。還有我們還小,説我們沒有通知家長,我們都未成年,心裏面不會想那麼多的,也不會想那麼多的。
四人説,王偉傑失蹤後,他們已經盡到責任了,也想方設法尋找過,他們也沒想到會出這麼大的事。
馬軍:是他自己出事的,又不是我害他的,吸毒又不是我強迫他吸的。
王仲軍:因為他們帶他一起玩嘛,應該他有義務對他的失蹤應該是報警,或者是告訴給我們家人。
2012年3月5日,在泗洪縣人民法院主持調解下,原被告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周國、馬軍共同賠償王仲軍夫婦35000元。
泗洪縣人民法院院長:馬某,周某作為已經年滿18周歲的成年人,他和死者王某共同參與吸毒,違反法律規定,那麼在明知王某已經産生了幻覺,並且一起到墳前燒紙的過程當中發現了其因為幻覺最後狂躁,奔逃,下落不明,雖然當場進行了簡單的查找,但是沒有及時的報警,也沒有告知其家人,一直到三日之後才發現了其死亡,本案的被告馬某,周某,對王某的死亡還是有比較明顯的過錯的,因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的規定,本案的被告馬某和周某對王某的死亡應該承擔相應的民事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六條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第二十六條規定: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本案死者與周某、馬某一塊吸毒,吸毒後造成極度恐懼、精神失常,在此情況下,周某、馬某對其有救助、報警和通知其家人的義務,由於他們沒有盡到這些義務,從法律上來説,可以推定周某、王某存在過錯,因此承擔了相應的賠償責任。毒品讓一個年輕人失去了生命,也讓其他幾個年輕人過早地背負了法律責任,希望他們能記住這個教訓,遠離毒品,珍惜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