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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與法]養女的困局(20120104)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0日 09: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絡電視經濟臺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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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棟樓之隔,百米之外,三年不回家的丈夫,究竟有著什麼樣的秘密?

    曾經的閨蜜,三年的養女,陰謀還是愛情?她到底該何去何從?

    《養女的困局》,《經濟與法》,正在播出

    一個孩子是不是自己親生的,按常理説父母是最清楚的人了。可是今天我們節目中的王先生,當被問到跟他一起生活了三年多的女兒是不是自己親生的時,他卻給出了這樣的答案:他也不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呢?

    1像

    1像鉛筆細又長,2像小鴨水上遊,

    嗯 好 好好説 3怎麼説

    這就是王先生的女兒小欣欣,今年3歲半了,長得很是乖巧可愛。而這一位呢,就是王先生的妻子李秋鳳。李秋鳳跟丈夫生活在河南安陽的一個小鎮上,由於丈夫經常在外包工,撫養小欣欣的重擔就落到了李秋鳳一人的肩上。

    李秋鳳:小時候就是我一個人吧,又要喂奶,一晚上都要起3、4次,然後真的是挺困難,每天都覺得就睡不醒,然後就是那胳膊不是老是抱著她,就覺得疼得 這個膀子就疼得不行,

    李秋鳳把所有的時間和精力全部放到女兒的身上,她覺得只要女兒健康快樂,自己付出再多也值了。

    李秋鳳:但是跟孩子在一起 我覺得只要看到孩子,就什麼都不苦了。

    如今孩子都三歲多了,王先生竟然還不清楚是不是自己親生的,難道王先生的妻子李女士有問題?其實不然,李女士説,這個孩子是他們收養的。

    李秋鳳:那個時候就是我剛第二次流産 就沒多久,就把她抱來的,然後當時真的是挺高興的。

    李女士説,她跟丈夫結婚十多年了,由於自己身體的原因,一直沒有自己的孩子。

    李秋鳳:就是我在山東的時候是,那個時候也挺傻的,也不知道是懷孕了,然後那個工地上水管壞了,水就都生銹了那種,然後喝了之後就拉肚子了,就流産了,

    因為那次流産留下了後遺症,在以後的日子裏,李秋鳳再也沒有懷上自己的孩子。本來挺沮喪的她,沒想到竟然收到了上天賜予的禮物。

    李秋鳳:就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到她身上了。她真的是我 就是我的希望、命一樣。真的很難割捨的。我待她真的是跟我自己的一樣,我覺得沒有什麼區別的。

    李女士説,孩子是自己的丈夫和婆婆從外地抱回來的,自從有了這個可愛的女兒,她們的家庭多了許多的快樂和溫馨。既然是這樣,孩子的身世他們應該是非常清楚的,可這好端端的,怎麼會問到王先生是不是孩子的親生父親呢?這還得從李秋鳳接到的一個電話説起

    李秋鳳:她就説你養的那姑娘那是老五(李秋鳳的丈夫)親生的。然後説你可別把這話告訴老五,他不讓我告訴我丈夫,説你給人家看著孩子幹什麼?我要是你,我就不給他看這孩子。

    李秋鳳口中的她名叫小麗,是自己的好友。小麗與李秋鳳原本是一個村子的,後來一起搬到這個小鎮居住,又同住在一個小區,所以私交甚好。

    李秋鳳:可以説是無話不談的那種,就是跟她之間有一些話,就是我不願意跟我丈夫説的,我都會跟她説。

    小麗的話説得有根有據,這不由得李秋鳳不重視了

    李秋鳳:還説什麼,我給他們當免費保姆,他們在外面逍遙快活,説人家又有一個了,就是在這個小姑娘下面,有一個

    李秋鳳久久地怔在原地,她不敢也不願相信這一切都是真的。

    李秋鳳:當時我覺得就是不可能,我就不相信。然後我就問他(丈夫),然後他就説你別聽別人説,你別沒事找事,他就這樣。

    丈夫的話雖然沒有解除自己心中的疑惑,但李秋鳳在強大的心理暗示下還是選擇了以沉默來處理這件事。她不希望這個家因此散掉。為此,小麗替她憤憤不平。

    李秋鳳:她打電話都跟我説了好幾次。然後她有一次是,她説她要去做那個親子鑒定,要去告我丈夫,然後我説我也沒有什麼證據,她説我可以給你提供,只要你去告他,我可以給你提供。

    2011年9月,李秋鳳向河南省安陽縣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要求養女歸自己撫養,丈夫每月支付撫養費1000元;婚後共同居住的房屋歸自己所有,此外她還提出了3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

    李秋鳳:他和別人在外頭,他已經三年沒有回過家了,就和別人有了孩子了。現在還可以心平氣和的在這兒説,但是開始那幾天我就是整夜整夜都睡不著覺,然後就不能提這個事兒,一提我就覺得難受。幾乎就不能説話了那種。

    李秋鳳認為,丈夫跟別的女人在外共同生活三年且有了共同的孩子,給自己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損害,自己應該得到賠償。

    李秋鳳的法律援助律師:這個根據我國目前的法律規定,這個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如果男方在外面與其他女子同居生活,或者重婚,這個構成法律上的相關責任的,應該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這個是有法律依據的。

    可對於李秋鳳提出的精神損害賠償,她的丈夫王先生堅決不同意,也否認自己是過錯方

    記者:您跟李秋鳳離婚的原因,就是您非得給她離婚的原因是什麼呢?

    李秋鳳丈夫:沒有感情了。

    記者:沒感情。

    李秋鳳丈夫:碰到這樣的,你想想,我還對她有感情沒?

    那這個孩子到底是不是李秋鳳的丈夫王先生的私生女呢?小麗又是從哪得到這些消息的呢?解鈴還須繫鈴人,也許作為當事人的王先生是最清楚的吧。可王先生的回答真是讓人啼笑皆非。

    李秋鳳丈夫:親生的不是我也不知道。

    記者:是不是你親生的你不知道?

    李秋鳳丈夫:那不知道。但是是不是親生的現在把人家抱回來了,那就是咱也養的。

    記者:當是抱是您抱回來的嗎?

    李秋鳳丈夫:是。

    記者:那您從誰手裏抱過來的?

    李秋鳳丈夫:我從別人手裏抱回來的,是親生的不是我不知道,真不知道。

    關於孩子的身世,王先生的答案就強調三個字,不知道。李秋鳳説,丈夫也一直這麼回答自己,但事實上,從孩子抱回來的那天起,她就有點懷疑了

    李秋鳳:當時(送孩子時)有她奶奶,就是我婆婆,然後我老公,還有這個郭英,也就是這個小姑娘的親生媽媽,

    李秋鳳説,當時她並知道另外一個女人就是小孩的親生母親,所以一再的問

    李秋鳳:他當時跟我説,就説讓人家來送孩子的。並沒有告訴我説那孩子就是她的。但是我自己感覺吧,憑我的一種直覺,感覺有點不大對。

    李秋鳳説,她的這種直覺後來在婆婆口中得到了驗證

    李秋鳳:反正就有那麼幾次吧,我隱隱約約的從我婆婆口中,然後隱約的知道一點,反正有點懷疑,就是我就打電話問過我老公一次,那時候他在石家莊,我在家,我當時説的就是不管是不是跟別人生的,但是他當時也沒承認這個孩子就是他和別人生的,他説不管這個孩子是誰的,就是我現在我們不是還生活的挺好,

    看來,也許李秋鳳的婆婆能給出問題的答案。

    記者:跟您親嗎 平時小孩?

    李秋鳳婆婆:什麼?

    李秋鳳:跟你親不親?

    李秋鳳婆婆:不親會中?小閨女靈(聰明)著呢。小靈魂可靈,

    老人嘴中掩飾不住對孫女的喜愛,可當問到孫女是不是自己兒子親生的時,她卻也先是含糊不清。

    記者:(你孫女)是從石家莊抱回來的。是嗎?

    李秋鳳婆婆:是,我抱回來的。

    記者:是領養的?

    李秋鳳婆婆:啊?

    李秋鳳:是不是抱養的別人的,是領養別人的不是?

    李秋鳳婆婆:嗯!

    李秋鳳:是軍生的不是?是他和別人生的不是?

    李秋鳳婆婆:不知道。

    李秋鳳婆婆的答案也是不知道,可接下來,她又堅決否定了自己之前的説法

    李秋鳳:是你家軍生的?

    李秋鳳婆婆:不是軍生的就到這兒了?俺買的,俺抱的別人的。

    李秋鳳:就是説不是他親生的。

    李秋鳳婆婆:你們説的這話考慮的真細,那就抱的那家人家的。

    當時抱養孩子的兩個重要的當事人都説不清楚孩子是不是親生,那小麗又是從誰口中得知的消息呢?由於小孩的親生母親無法聯絡得到,也許只能從小麗那裏才能探知究竟了。真相會不會就此揭開呢?記者跟隨李秋鳳來到了小麗家。

    記者一再敲門,裏面無人應答,無奈記者撥通了小麗的電話

    喂,你好 請問是程小麗嗎?

    嗯

    你好,請問你現在在家嗎?

    在呢

    你能開下門嗎?我現在在你門口

    哦,你是誰?

    記者説明了來意,可小麗並沒有打開房門

    那個李秋風也在你門口呢,你們不是好朋友嗎

    我不認識她

    這小麗的態度還真是讓人捉摸不透,開始她那麼義憤填膺地要幫李秋鳳,甚至不惜親自蒐集證據支持李秋鳳起訴王先生,可為什麼到了關鍵時刻她又臨陣退縮,甚至不承認認識李秋鳳呢?難道她有什麼隱情?李秋鳳説,小麗這是黃鼠狼給雞拜年,沒安什麼好心。這又是怎麼回事呢?一切還得從李秋鳳的感情經歷説起

    李秋鳳在小的時候,父母都在離家較遠的鎮上打工,她一個人在老家跟著叔叔嬸嬸生活。一個偶然的機會,她認識了鄰村的男孩王軍。李秋鳳説,開始兩個人只是朋友,就是後來王軍的一次舉動,深深打動了她的心

    李秋鳳:就是有一次他拿了100塊錢,就是晚上,拿了100塊錢,然後非要給我,他説你一個人在家,你就買點方便麵什麼的,回去吃的時候方便。然後我就是堅持不要,他説你非得讓我跪下求你?我就覺得是句玩笑話,然後我就説那你跪吧,他真的就跪下了,

    王軍的這個舉動讓孤單無依的李秋鳳甚是感動,認定這個男孩就是自己的真命天子

    18歲那年,不再讀書的李秋鳳決定要嫁給王軍。可這遭到了李家父母的反對。

    李秋鳳:反正我性格也比較強,我自己認定的事情,不管有多困難,我都想做到。

    李秋鳳一氣之下就搬到了王軍家居住,李家父母看到女兒這麼堅持,便同意了他們的婚事

    記者:就是當時你怎麼就這麼認定要嫁給這個男人?

    李秋鳳:就是我覺得一個男人可以在你面前下跪,我覺得可以就是託付終身。

    王軍也沒辜負李秋鳳的深情,婚後的他們夫唱婦隨,小日子雖然不富裕,但很幸福。

    李秋鳳:記得有一次,我們倆在倉庫裏,只有一個蘋果,然後他吃一口,我吃一口,然後覺得那種日子也挺好的。

    在外面打工艱苦奮鬥幾年後,他們的小日子日漸紅火了起來,不僅在鎮上買了房子安了家,2008年,在女兒到來後,王軍便不再外出打工,開始自己承包工程創起了業。

    李秋鳳告訴記者,丈夫王軍能夠在家創業其實少不了一個人的功勞,那就是自己的好友小麗,她也是丈夫的合夥人。既是生活中的好友又是丈夫生意上的夥伴,按説李秋鳳對小麗應該是有些感激的,但李秋鳳怎麼會説出前面那番話呢?

    李秋鳳:就是第二年開春的時候好像就開始動工了,動工之前呢,就是在那個開始幹的時候,他還一直回家,然後後來就是過了那個春天之後,就不怎麼回來了。偶爾回家一次,然後晚上也不在家,

    李秋鳳説,男人在外創業不容易,自己雖然感覺到委屈,但丈夫一直説他很忙,所以她也很理解並支持丈夫的工作。但後來,她漸漸發現事情有些不對勁

    李秋鳳:去年就是春節的時候,就是年三十的時候他也沒回家,就是那個時候我開始懷疑他,

    大年除夕都不在家過,這讓李秋鳳心裏很不安。但接下來發生的事情,更遠遠超出了李秋鳳的預料。

    李秋鳳:然後初一的時候,大年初一 他早上回來的,回來就説到他媽那邊去拜年,

    婆婆住在同一棟樓房的隔壁單元 ,李秋鳳讓女兒和丈夫先走,自己後面鎖門。

    李秋鳳:我剛好走出那個樓道口,然後看到他先那邊就是那個(程小麗)她們家正走著呢,我就叫我女兒趕緊叫她爸爸,然後他就回來了。然後回來到他媽那邊就開始,他就跟我説,離婚。就什麼有沒説,就説跟我離婚。

    李秋鳳之前也聽到過一些關於丈夫和小麗的傳言,她都不太相信。但沒想到,這些會在她眼前得到證實。

    李秋鳳:那時候心裏真的很難接受的。就是説不出那種滋味,就感覺可能就是從內心不願意接受吧。一直好久,他説離婚這件事兒,然後我都不理,我也不想離婚,然後我就覺得他在外面愛幹什麼幹什麼吧,不要他管我就行。

    李秋鳳想用委曲求全來解決這個事情,可沒想到,小麗竟然找上門來。

    李秋鳳:然後她就説那個孩子(小麗的兒子)是她跟我丈夫生的。

    一個接一個的消息讓李秋鳳措手不及,無法思考,她只想到打電話問自己的丈夫。

    李秋鳳:他就説不讓我説了。他説我去死了。我説你死了也解決不了問題。

    記者:他當時承認了嗎?

    李秋鳳:當時記不大清楚了。好像他發過一個短信説,原來想的就是有兒有女,以後好好過日子,然後沒想到弄的這麼糟糕,有這麼一個短信。

    記者:離婚的原因她(李秋鳳)説是你跟小麗有了感情,所以想跟她離婚。

    李秋鳳丈夫:沒有

    記者:是這樣的是嗎?

    李秋鳳丈夫:沒有。

    記者:那您跟小麗是什麼關係呢?

    李秋鳳丈夫:沒有什麼關係。

    李秋鳳説,丈夫跟小麗的關係婆婆家的人都知道,但他們也沒辦法,只想讓她委曲求全。

    王軍的三哥:我早就知道了,我不傻,他們都要跟我説的,我現在我也很著急,你冷靜,不要去正面衝突,你不要去跟小麗去正面衝突,那不起任何作用,那現在唯一就是讓軍偉他回心轉意,這是第一 第二你思想冷靜冷靜,他現在思想膨脹,一直思想膨脹 不是個東西

    在記者採訪中,李秋鳳一直強調,其實丈夫有沒有那些對不起她的事,她已經不想去弄明白了,精神損害賠償的事也好商量,她只想要女兒。可現在一個難題擺在她面前,由於一直沒有辦理收養登記,現在又有傳言説女兒可能是丈夫親生的,那一旦鬧上法庭,她要求女兒撫養權的事能得到法律上的支持嗎?

    李秋鳳説,其實很多朋友對她要求撫養女兒的事也持不理解態度,但她自己很清楚自己在做什麼

    李秋鳳:我當時去找那個律師的時候,那個袁律師也這樣問過我,如果真的就是有證據證明這個孩子真的是你丈夫的,你還願意撫養嗎?然後我就説我願意,沒有考慮我就説我願意。不管她是誰的,但是孩子是無辜的。她才是最小的受害者,最無辜的。

    可對於把孩子給李秋鳳撫養,王先生堅決不同意

    記者:為什麼不可以呢?那她一直養到大的這孩子。

    秋鳳丈夫:她沒有能力來養活她。

    李秋鳳一直強調,雖然自己經濟上沒有太多優勢,但女兒離不開她,而由於丈夫一直不回家,現在女兒跟他很陌生

    李秋鳳:以前她在家的時候,就是沒事兒一個人,我們那有一個壞了的手機,她就拿著那個手機就説,喂你在哪了?在工地呢?有時候就回來看看,然後我聽了之後我心裏真的很不舒服,挺難受的,

    我國《收養法》明確規定,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否則收養關係不成立。由於李秋鳳夫婦沒有依法辦理收養手續,李秋鳳和小女孩的母子關係其實並不成立,在我們採訪的幾天裏,李秋鳳一直忐忑不安,她最害怕的是失去女兒的撫養權。目前,李秋鳳的離婚案還在審理中,小女孩的命運也牽動著每一個關注她的人的心。相信法院會本著對孩子有利的原則給孩子一個最好的歸宿。

熱詞:

  • 經濟與法
  • 養女的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