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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8日,天寒地凍,當天深夜,徐州市銅山區張集鎮一條偏僻的小路上突然發生了一起嚴重的交通事故。
現場錄像:這個怎麼弄,人馬上就沒氣了,抓緊打那個救護車,你先打個120。
警方趕到時,現場聚集著好幾個年輕人,他們都有些驚慌失措,旁邊的地上還躺著一個人。
現場錄像:摔哪了,快點幫忙行嗎?摔哪了?摩托車栽到溝裏了,摩托車栽進去了。你現在還清醒嗎?都快斷氣了還能清醒嗎?還有氣,還有氣,你快點。
路邊的溝裏倒著一輛摩托車,躺在地上的這個人正是摩托車的駕駛員,十幾分鐘前他駕駛著一輛摩托車,帶著兩個朋友路過這裡,結果車子突然失控。
記 者:當時你們三個就都甩出去了,是嗎?
摩托車乘車人:對,直接掉到溝裏面去了。當時就昏迷了,我看他嘴角流血。我就一直叫他,當時給他做人工呼吸,也沒用。
短暫的昏迷過後,兩個乘車人先後甦醒了過來。
現場錄像:咱先送醫院,旁的別説了。抓緊,抓緊,抬車上,抬車上,來來來,抬警車上,來來來。
事故原因還不清楚,但是救人要緊,民警組織大家趕緊把昏迷不醒的摩托車駕駛員抬上警車,送往附近的醫院搶救。
現場錄像:抓緊走,快點,快點。其他人現在全部到警務室去,聽見了吧,然後你帶我們保安去找那個人的家長去。好吧。
警方現場了解到,出事摩托車的駕駛員名叫張海振,家住十幾裏地之外的徐莊鎮,於是民警一邊安排車把張海振送往醫院搶救,一邊讓現場他的那些朋友趕緊打電話,通知張海振的家人。
張海振的父親 張傳禮:那邊打電話,給我們西邊這個院裏那個老頭,老頭晚上來叫我,我正好一看手機,正好(半夜)12點了,他説傳禮,我説誰啊,來敲我的門響,我説誰啊,他來敲我這個門又響,我説誰啊,他説張集幾個小孩打電話來叫你上張集醫院,説你兒子出事了。
電話裏並沒有説清兒子到底出了什麼事,老人急忙起身,連夜趕往張集醫院。
張海振的父親 張傳禮:(晚上)12點36分我到張集醫院,一到那個地方,我兒子已經沒有了,當時我那是什麼樣的心情,我站也站不住,説也不説不出話,我的心裏也不知道怎麼想了,亂了。
經醫院檢查,張海振胸主動脈破裂,導致失血性休克,因為傷勢十分嚴重,最終搶救無效死亡。
張海振的父親 張傳禮:等於跟天塌了一樣,我也沒有任何心了,我也沒有任何願了,我只有一份心了,就是給我兒子一個説法,我就死後我也合眼了。
為了認定事故責任,公安機關對張海振進行了屍檢,檢驗結果顯示,張海振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達112.4毫克,遠遠超出80毫克的醉酒駕車標準,屬於醉酒駕駛。而且張海振沒有摩托車駕駛證,也沒&&盔,所騎摩托車也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還超載,一輛摩托車上一共坐了三個人。最終,當地交警部門認定,死者張海振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按照警方鑒定的結果,這樣一份事故認定似乎並沒有什麼不妥,但是,沒想到這卻引來了張海振父親的強烈不滿。
張海振的父親 張傳禮:説的又是什麼喝酒了,又是什麼無證駕駛了,又是超載了,我張口一句話,我説那只是違反了交通管理法,是交通管理法來懲罰他,不至於他死之罪,對不對?那沒有證的還得多了,只有來懲罰他,該蹲蹲,該判判,該拘留拘留,沒有權説的他沒有證,沒有什麼的,拉去槍斃,就要治死他,沒有這個刑罰。
這張海振酒後無證駕駛摩托車出了車禍,結果斷送了自己年輕的生命,可是聽他父親這話,怎麼他兒子倒像是受了多大冤屈似的?他兒子的死不怪他自己難道還能怪別人不成?
張海振的父親 張傳禮:如果你不追的情況下,我就簡單説一句話,別説是死一個,就是那三個人一起死,到陰溝裏死了,跟你沒牽扯,沒關,對不對。
事故發生前怎麼還有人在追趕張海振?這寒冬臘月,又是半夜十一二點,究竟是誰在追他?難道那天晚上張海振不是自己喝多了栽到溝裏的?
張海振的父親 張傳禮:牽扯人命關天,有什麼事説什麼事,誰的責任就是誰的責任,就因為現在也不知道是他撞擊的,還是把他擠裏面了,還是他自己倒這裡面的,對吧?思想緊張進去的,按我推算原理是李廣松追隨,造成我兒子思想緊張,導致成(事故)。
死者張海振的父親張傳禮認定,那天晚上是有人在後邊追趕張海振,結果導致張海振慌不擇路,車輛失控,才釀成慘劇,丟了性命。那那天晚上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這大半夜的,為什麼會有人追趕張海振呢?
張傳禮所説的,那晚追趕兒子的人叫李廣松,他在張集鎮吳邵村開了一家名叫同春池的浴室。那晚他為什麼要追趕張海振呢?
張海振的父親 張傳禮:他報警報的是跟吳邵派出所,吳邵派出所的呂禮剛跟我説的,他報搶劫了。
搶劫?難道張海振和他的同伴那天晚上是搶劫浴室老闆後畏罪潛逃,被人追趕嗎?
浴室老闆 李廣松:當天這夜裏大約十一點左右,十一點左右,我就在樓上,我就聽見樓下砸門,我就下來了,我一下來之後,正好我那家屬在這兒賣票呢,我就問怎麼回事兒,我家屬説的,當時他們一共八個人洗澡,八個人洗澡錢不對。
事發當天晚上,張海振和七個朋友酒足飯飽之後,到李廣松家開設的浴室洗澡、休息。可是結賬時卻出了問題。
浴室老闆 李廣松:一個人結算不算,他説他沒有洗,我對象説你沒有洗,怎麼搓背報你的單子?説你搓背了。他當時説了一句話,説你眼瞎了,説的我沒有洗,你看我澡都沒有洗我能搓背嗎?
老闆聽後準備大事化小,可沒想到幾個年輕人卻不準備善罷甘休。
浴室老闆 李廣松:我説你趕緊走吧,家屬歇了吧,他當時説的,他説你是誰?我説你問我誰做什麼呢?你洗澡給你洗澡錢,對吧。你問我是誰幹什麼呢?他説你扯淡,當時就在這兒,我説你説話怎麼這麼難聽呢?
雙方話不投機,爭執起來。浴室老闆説還沒等他們算清楚賬,有人便一把搶過老闆娘手裏的錢,往外就走。
浴室老闆 李廣松:我對象當時手裏拿了一沓子零錢,找錢的時候都是一沓子,他不可能正好拿正好的,拿一沓子零錢。我對象手裏的錢他抓了就走,當時我就拽這個人,我拽這個人之後呢,幾個孩子出去之後,就開始砸這個(門窗)。
老闆説這幫年輕人不僅搶了錢就跑,還隨手抄起東西開始打砸浴室的門窗。
浴室老闆 李廣松:這面玻璃全部砸爛了,你看鋁合金後面不是嗎?也都砸完了。這面不是嗎,這面當時都給拍斷了,到後來又接上了,當時這個鋁合金全部給拍斷了。給砸斷了。這兒玻璃全部都掉了。派出所那邊有當時派出所的錄像,你可以看看。這裡面的玻璃都給砸爛了,這兒都給砸了,玻璃都給砸了,這都是才換的,這兒玻璃都是才換的。
混亂之中,老闆趕緊打電話報警,説有八個人在他們浴室進行搶劫,這八個年輕人才迅速逃離現場。
浴室老闆 李廣松:他們有三個人發動摩托車,三個人發動摩托車,我就聽外邊人喊報警了,趕緊跑,説的。三個人都發動好摩托車,砸上玻璃,砸完玻璃之後上摩托車就跑。
張海振他們八個人分乘三輛摩托車迅速離開現場,緊隨其後,浴室的老闆李廣松就開車追了出去。
浴室老闆 李廣松:我的財産就叫人砸了,我不管不問,我不去報警也不現實。我肯定要報警。我肯定,對吧?你從我的眼皮過,我不可能不跟上去?對吧?最起碼我知道你是哪人,我能夠找見你的家。
看來那天晚上確實是有人在追趕張海振,追他們的人就是這個浴室的老闆。不過,按浴室老闆所説,這幫年輕人在他店裏連砸帶搶,他報警,然後開車追趕,也是理所應當。可是張海振的朋友和父親卻説,事情根本不是浴室老闆所説的那樣。那天晚上,他們根本沒有搶錢,之所以逃跑,是浴室的老闆叫人要打他們。
張海振的朋友 王皓:11月28號,我們幾個人一起喝完酒,喝完酒騎摩托車到浴室洗澡,有人洗了,有人沒有洗,洗完了就下來了。給他100元錢,找40元錢。不知道王計永怎麼跟他爭吵起來了,王計永説老闆娘一句不好聽的話,老闆就打了他一下。
王皓説,因為消費金額他們和老闆娘産生分歧,緊接著,老闆就叫來兩個搓背的員工要對他們幾個人大打出手。
張海振的朋友 張雪萍:等一下他就把樓上的幾個搓背的叫下來了,就要揍我,當時我跟男老闆也是推推,他們就把我拽著擁出去了,擁出去了女老闆就拿著板凳,她追著砸我。
因為人生地不熟,他們怕老闆找來更多人,所以他們便想趁亂趕緊離開。可是其中一個同伴卻被浴室的人拖回了屋裏拳腳相加。
張海振的朋友 王皓:把張雷繼剛關進去了,就把張雷剛都給逮起來了,留在那兒了。
朋友一個人落在他們手裏肯定會吃虧,於是,張雪萍又趕緊回身去救人。
張海振的朋友 張雪萍:就是兩個搓背的,拽著他往樓上拽,並用拳頭打他了,我就下摩托車撿起地下的板磚,我看老闆娘鎖門了,她關上浴室門的玻璃了,她關上用鎖鎖了,我看著他被鎖了,它外面是塑鋼的玻璃砸了,我就把那個玻璃門拍開。
張雪萍砸壞浴室門窗,衝進去把朋友拽了出來,這時他突然發現老闆正在打電話。
張海振的朋友 張雪萍:砸完了玻璃我們準備走的時候,我就看見他打電話,我離他有幾米,有五六米遠吧,我也聽不清楚,他在屋裏面,我們在屋外面呢。
記 者:你感覺他有可能是要幹什麼呢?
張海振的朋友 張雪萍:有可能叫人吧,我們以前聽説他在那一片也是可以的,也是有人的,那肯定叫人來,我們幾個人全部都要在那裏挨揍。
因為擔心老闆叫來更多人,八個年輕人不敢耽擱,迅速分乘三輛摩托車逃離現場。
浴室老闆説那天晚上八個年輕人又是搶錢,又是砸店,然後看他報警後畏罪逃跑;而張雪萍他們卻説,那天晚上是因為消費金額發生爭執後,浴室老闆帶人打他們,然後他們怕老闆繼續糾集更多人來揍他們,這才急急忙忙逃離了現場,砸壞浴室的門窗完全是為了救出他們被扣留的同伴。可是,不管怎麼説,浴室老闆確實開車緊隨其後,去追趕他們了,那張海振車輛失控,栽到溝裏,會不會是浴室老闆追趕造成的呢?
張海振的父親 張傳禮:你都在後面開車追,一直追到哪兒呢,將八個小孩一直追到東北角,有一個協管處到這個溝裏,現在也不知道是他撞的,還是把他擠裏面的,還是他自己倒這裡邊的,對吧,思想緊張。
張海振的父親説是浴室老闆窮追不捨,把張海振逼得慌不擇路才出了事故,可是,浴室老闆卻説,他雖然開車追了出去,但是根本就沒追上他們。
浴室老闆 李廣松:往南去了,南邊有一個報警點,我上報警點給説一下,我就開始到南邊報警點了,當時我的車就停在這個位置,這個位置當時警務室,檢查那個牌子擋著呢當時,當時我也沒有下車,我沒有下車反正大約位置,好像就在這個位置,大約反正就在這個位置。當時這裡有牌子,當時有協警就站在這兒,我就喊他,我説是不是有幾個摩托車過去了?他説的沒有幾個摩托車過去,我説當時就有摩托車過去,才響就有摩托車過去。
正在老闆和協警説話的時候,突然有一輛摩托車從他們身邊疾馳而過。
浴室老闆 李廣松:有摩托車他的速度也很快,速度很快,他到這兒的時候有燈光,我就能夠看見他的摩托車,當時我叫他,叫他之後我跟他説完了之後,我説咱們跟上去。
這正是張海振騎的那輛摩托車,但是其他兩輛摩托車卻沒有出現。浴室老闆説他趕緊掉頭,順著張海振這輛摩托車行駛的方向追了下去。可是,他説他一路追下來,卻再也沒看到那輛車。
浴室老闆 李廣松:就開車往東去了,一直到東邊,一直到東頭也沒有見,也沒有見他,我就往北邊了,回到高速公路橋底下這兒了,我剛想往北邊的時候,正好警車來了。
最後,浴室老闆説他繞了一個大圈,也沒找到張海振他們,最後在路上碰到了接到他報警後趕來的民警。
徐州市銅山區吳邵派出所 副所長 呂禮剛:我們立刻接電話之後,就從派出所出發,然後在一個叫吳邵立交橋底下,就是一個高速公路橋,在這個底下的時候,我們遇到了男老闆的車,男老闆説他在那個鄧樓警務室的地方,見到了這個人,然後騎摩托車然後往東去了,追了一圈沒有發現人,然後到吳邵立交橋的時候和我們相遇了。
於是,民警叫浴室老闆一起又開車回到了警務室,準備另做打算。這時,就在離警務室僅僅幾百米的地方,剛才老闆追趕張海振的方向透出一點燈光,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徐州市銅山區吳邵派出所 副所長 呂禮剛:到鄧樓警務室的時候,我們正在和這個保安詢問情況的時候,然後就是這個東邊,就我們發現了有燈光,發現了燈光之後,我們就開車過去看看是怎麼回事兒,到那兒之後就發現了這個死者,他已經被從溝裏抬到這個路面上,平躺在這個水泥路上,然後當時他所騎的摩托車還在溝底下。根據這個男老闆的材料,第一次追的時候,就是説沒有看到人,然後遇到我們,然後第二次和我們一起到這邊,到這邊之後,然後我們警車和男老闆的私家車,一起過去的時候,才發現這個死者,包括這個出事的張海振在那兒,一共八個人都在那兒。
這事情確實有些奇怪,浴室老闆明明在警務室門口,看到張海振三人騎著一輛摩托車從眼前經過,可是,他馬上開車追過去卻説沒見到人,等轉了一大圈再回到警務室門口,大家又都看到了不遠處有摩托車的燈光,八個人都在那裏。會不會是老闆追得太緊,甚至擠靠,撞擊張海振的摩托車,結果導致出了嚴重的交通事故,然後怕擔責任,才故意説一路上都沒有看到他們呢?
張海振的父親 張傳禮:他説他們沒有追這不是,你看當時我就説了,不是説你説沒追的,也不是我説你追了,事實的真相有咱們的錄像在,結果一來一調查,把這個錄像一拷出來之後,是他的車追的。
警務室門口的監控錄像顯示,確實,浴室老闆一發現張海振他們便開車緊隨其後追了下去。
張海振的朋友 張雪萍:他肯定過來追我們,張海正説後面老闆在那兒呢。
張海振的朋友 王 皓:肯定慌有點慌。肯定誰都害怕。逮到了心裏都有點壓力呀。
張海振的朋友 張雪萍:我當時還跟他説了,我説你開慢點兒,他説走了800米差不多,他上那兒又一個大拐彎,就是猛一拐彎,就是進那溝裏面去了。
張海振的父親 張傳禮:他自己説了,壞了,老闆來追他了,我都想象這種呢,你肯定給孩子造成了思想上的緊張,速度的加快,猛跑。
可是,因為角度問題,監控錄像裏並沒有老闆追過去之後的畫面。在這短短八百米的距離裏究竟發生了什麼,誰也説不清楚。
事後,公安機關經過調查認定,事發當晚,雙方是因為洗浴消費的金額發生爭執,繼而引發互相推搡,張雪萍和死者張海振一時衝動砸毀了浴室的門窗。沒有證據能證明張海振他們八人在浴室實施了搶劫。警方隨後按故意損壞他人財物,對張雪萍進行了處罰。但是,張海振的父親始終認定就是浴室老闆李廣松追趕兒子,才導致兒子出了車禍,丟了性命。於是,2011年8月10日,他將浴室老闆李廣松起訴到徐州市銅山區人民法院,要求李廣松賠償各項經濟損失144000元。
那究竟事故的發生是不是浴室老闆的追趕所造成的呢?立案之後,徐州市銅山區人民法院對事發地點進行了實地勘察。
現場法官:700米左右,沒有異議吧?你呢,700米左右也沒有異議吧?對,就是720米。
經過測量,事故發生的地點和浴室老闆發現張海振的位置——警務室之間,大約有700米的距離。
現場法官:比如説一小時60公里,58秒就是1分鐘,1分鐘就是將近700米。
經過幾次現場實驗,如果車輛以每小時60公里的正常速度行駛,從警務室到達事故發生地點大約需要一分鐘的時間。根據監控錄像顯示,浴室老闆發現張海振他們騎的摩托車經過警務室時是23點46分03秒,然後他掉轉車頭,向東追去的時候已經是23點47分,中間大約是一分鐘時間,按照之前實驗的結果,浴室老闆還沒開始追,張海振應該已經出了事故。
浴室老闆 李廣松:你想想他跑的情況下,車速肯定快,對吧。就是正常的車速,就是咱們不算跑得快的,正常車速,摩托車最低50公里,沒有低於50公里的,就是那段距離在我沒有斷他的時候,我的車還沒有追他的時候,他已經栽溝裏面了。
事故剛發生時,由於人員昏迷,摩托車車燈損壞,現場一片漆黑,所以大約一分鐘後,老闆經過這裡時什麼都沒有發現。而短暫昏迷之後,張雪萍和王皓恢復了清醒,趕緊打電話把已經跑遠的同伴又叫了回來,這才被不遠處的民警發現。
派出所民警:他們一共有三輛摩托車,一共八個人,三輛摩托車,然後他們出事之後,另外兩輛摩托車又過來了,然後這個時候我們看到的燈光。當時我們去的時候,那個摩托車是躺在溝裏的,然後沒有燈光,是另外一個摩托車的燈光。
2011年11月8日,徐州市銅山區人民法院對此案做出一審判決。
徐州市銅山區人民法院 法官 王會收:事情發生的後果是多種原因造成的,關鍵是被告在駕車追趕的過程當中,有沒有過錯。我認為這種行為是一種正當的,沒有什麼不妥的,一個是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另外也是為了協助公安機關儘快地查明事實,處理這種違法的行為,並沒有什麼不妥的。
法院判決,駁回張海振父親的訴訟請求。
徐州市銅山區人民法院 法官 王會收:被告在追趕的過程當中,也沒有什麼違法的行為,比如説碰撞了或者是打擊了,或者是打砸了之類的,並沒有對這個受害人,實施這種危險的行為,所以這個過程中被告是沒有過錯的,不應當承擔責任。
生活中我們也可能會遇到類似的事情,在處理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即使是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要有一個界限,那就是不能有過激的,甚至是違法的行為,否則事情有可能産生難以預料的後果,導致本來有理的事情反倒給自己帶來意想不到的麻煩,甚至還有可能承擔不必要的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