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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與法]艱難的抉擇(20111110)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18日 11:5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絡電視經濟臺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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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好這裡是中央電視臺財經頻道,歡迎收看《經濟與法》,大屏幕上這兩個人是一對夫婦,丈夫名叫張天銳,妻子名叫胡久紅,他們居住在湖北省荊門市京山縣,2011年6月5日這天,讓他們終生難忘,因為在這天他們必須要做出一個決定,而這個決定對他們來説,無比殘酷難以想象。

    張天銳夫婦所要做出的決定就是同意拔掉一個病人的呼吸機,而這個病人就是他們養育了22年的親生兒子張磊。

    在湖北荊門市京山縣醫院裏,張天銳夫婦正為這個殘酷的決定糾結著,而此時,在其他省市的五家醫院裏,也有五個人也在靜靜地等待張天銳夫婦的最終決定,因為這一決定也將意味著他們是否能獲得重生。

    此刻在上海同濟醫院,專家正在為一個患有嚴重肝硬化的患者,焦急地制定著治療方案。

    在上海同濟眼科醫院,一位眼病患者也等待著命運的轉機,而她和她的家人為了這一天,已經整整等了五年。

    與此同時,在武漢大學人民醫院,一位遭受多年腎病困擾的患者,也在頑強地與病痛抗爭著

    期待出現能夠延續生命的奇跡。

    這幾個患者的病情雖有不同,但醫治他們病症卻有一個共同的有效辦法,那就是進行器官移植,移植器官的源體就是躺在湖北荊州京山醫院裏的張天銳夫婦的兒子張磊。

    最先提出捐獻兒子器官的是母親胡久紅,但父親堅決反對。其實胡久紅的心裏也一直痛苦並糾結著。

    按理説,哪個親生母親能舍得在這種時候連兒子的全屍都不留狠下心做這樣的決定呢。

    但是最終讓兒子的生命能用另一種方式得以延續的想法讓她堅定了下來,她決定放棄治療

    並在兒子去世後捐獻兒子的器官。

    胡久紅的一番話最終也打動了丈夫。

    夫妻倆都同意放棄治療捐獻兒子的器官。隨後他們把這個決定告訴了醫生

    胡久紅決定,把兒子身上所有的器官組織包括腎臟 肝臟 眼角膜和皮膚,

    只要能用的都捐獻出來。

    捐獻兒子的器官做出這樣的決定,對於親生父母來説的確是一個痛苦而艱難的抉擇

    那麼現在躺在搶救室裏的他們的孩子張磊,究竟得的是什麼病,他們捐獻兒子器官的願望

    最後能否實現呢?

    2011年5月31日上午,湖北省京山縣的胡久紅,突然接到了一個噩耗,她兒子在離家不遠的一條馬路上出車禍了,這讓胡久紅緊張萬分,她趕緊跑到了現場。

    胡久紅説兒子是當天早上6點多鐘出的門,本來是要去實習單位上班的,怎麼會出這麼大的事呢?周圍的人告訴她她兒子在過馬路時,一輛從側面突然衝來的農用汽車把他撞飛了起來

    醫生介紹説,胡久紅的兒子顱骨骨折,顱內出血,腦組織和腦幹受到了壓迫,如果不及時採取措施,將直接導致呼吸停止而死亡,醫院立即進行了開顱手術,在進入手術室六個小時之後,張磊被推了出來。

    手術達到了減輕顱內壓力的效果,腦幹受壓迫的情況得到緩解,但是還沒有脫離危險期,

    隨後張磊被推進了重症監護室,能不能挺過去,就看他自身的體質和生命意識了。

    手術後的張磊出現了並發癥,瀰漫性腦腫脹,顱腦腫得像個籃球,腦幹再次受到壓迫,

    導致呼吸越來越弱。

    醫院給張磊用上了呼吸機,維持他的呼吸,這讓胡久紅萬分著急。

    那些日子胡久紅像瘋了一樣,完全沒有了理智,聽人家説放生可以保兒子平安,她就去買了條野生黑魚,然後到河邊放生。

    但是 6月5日的上午,兒子的自主呼吸已經停止超過24小時,而且醫生在對他進行刺痛的時候,他也沒有什麼反應。

    醫院請來的專家診斷,張磊已經處於腦死亡狀態,對於腦死亡,胡久紅不懂,她不下十幾次地諮詢醫生,最終她知道了後果的嚴重性。

    自打兒子出事進入手術後開始,胡久紅就沒見過兒子,當兒子被確定為腦死亡之後,她終於在重症監護室見到了兒子。

    胡久紅的呼喚最終也沒有喚醒兒子,兒子站起來回到自己身邊已經沒有希望了,胡久紅便想到通過捐獻器官,就能讓兒子如同活在世上一樣,捐獻器官挽救更多的人,這是一個美好的願望,但真的實施起來並不容易,張家夫婦的孩子張磊,現在被醫院確定為腦死亡,

    生命體徵完全靠呼吸機來維持,在這種情況下,張家的父母是否有權,做出捐獻兒子器官的決定呢,

    胡久紅的兒子叫張磊,21歲, 是一名大學三年級的學生。在當地醫院的實習期,還有五天就要結束了,而再過一年他就能畢業參加工作了,沒想到在這個節骨眼兒上,卻遭遇了橫禍。

    張磊是家裏唯一的孩子,從小他就不喜歡到外面玩,而是喜歡陪在爸爸媽媽身邊,陪他們看電視,給他們盛飯。

    張磊高中畢業後,考慮到家庭的條件,父母讓他讀了高護專業。

    在胡久紅兩口子的心目中,兒子是懂事的,胡久紅説,她和丈夫經營著一家煤氣供應站,就是這個小舖子,舖子的中間用一堵一米多高的墻隔開,外面擺放著二十幾個煤氣罐,裏面擺放著兩張床和一些舊桌椅,這是胡久紅的店舖,也是她的家。

    賣了房子,胡久紅家就租住在這裡,開始經營煤氣站, 給別人充氣送氣,這是個體力活,一罐裝滿煤氣的罐子近30公斤,

    都要送到客戶家裏,胡久紅的右腿有殘疾,走路一瘸一拐的,幹不了這活,所以送煤氣罐的活,都落在了她丈夫的身上。

    每送一壇氣能掙五塊錢,每個月要送100罐氣,才能交上房租,再送100罐,才能勉強維持家裏的日常開銷,一個月下來,

    胡久紅的丈夫往往要送300多罐煤氣。

    胡久紅的丈夫説,兒子張磊跟著自己沒享過什麼福,特別是兒子上大學以後,兒子同學的生活費,每個月至少1000,可是家裏能給兒子的只有600,還得分三次給。

    但是張磊卻從來沒有報怨過,一放假就會幫著父親送煤氣罐,有一次父母都生病了,張磊就找了幾個朋友,挨家挨戶地去送煤氣罐,每每提起過去的事,胡久紅和丈夫都會覺得,自己虧待了兒子。

    在胡久紅夫婦眼裏 張磊是一個既孝順又懂事的孩子平常他很會為父母著想,由於家庭條件不好,兒子也從來沒享過什麼福氣 ,對於對兒子深深地愛,胡久紅夫婦希望用器官捐贈的方式,讓兒子用另一種方式,活在世上,讓兒子為社會為他人作最後的貢獻。可是由於張磊生前並沒有表達過身後要捐贈器官的意願,他的父母想要捐贈他的器官的願望能夠實現嗎?

    李顯東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多年來在器官捐贈法律方面進行過深入研究,他認為根據我們國家目前器官移植方面的法律規定,除當事人生前明確表示死亡後不許器官移植之外,其近親屬可以行使對死者器官進行移植的權利。

    那麼究竟什麼人可以行使這種權利呢?李顯東認為這種權利的行使只能限定在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範圍內

    那麼近親屬有權停止腦死亡患者治療嗎?李顯東説目前對於這個問題社會上存在著一定爭議但他認為如果在確認腦死亡患者,無搶救存活希望的前提下應該考慮家人的意願。

    張家夫婦決定捐獻兒子器官以後很快醫院通過當地的紅十字會,聯絡上了全國器官移植試點城市,武漢市的紅十字會當天武漢方面相關的負責人駱鋼強就帶著器官移植專家趕到了京山,專家反復地驗證張磊的生命體徵哪怕只有一絲希望也會繼續挽救但是專家的結論非常一致。

    接下來工作人員準備再次把張磊推進手術室,拔掉呼吸機等張磊的心臟停止跳動之後

    進行器官組織摘除手術,在手術室門口胡久紅夫婦和兒子做最後的告別。

    現場所有的醫護人員工作人員親戚朋友都向張磊三鞠躬,這之後工作人員就要拔掉呼吸機了,對於胡久紅夫婦來説這又是一個艱難的決定。

    拔還是不拔他們該怎麼辦呢?

    胡久紅聽醫生説摘除器官組織最好是在心臟停止跳動的那一刻進行否則將會極大地影響器官的質量,這點最終讓胡久紅夫婦狠了心下了決定。

    親生父母做出這樣的決定,內心中的壓力可想而知張家夫婦説他們深信兒子的在天之靈

    也會支持他們的做法,2011年6月5日17點20分張磊被正式宣告臨床死亡,按照程序

    胡久紅夫婦首先和紅十字會簽訂了捐獻協議。

    劉桂芳患者有嚴重的肝硬化在進行移植手術之前情況差到了極點,而術後病症已經開始緩解。

    劉桂芳説她現在對未來的生活充滿信心病情再好轉些就出院回家。

    同時在武漢大學人民醫院器官移植病房,接受張磊腎臟患者的病情也有了好轉。

    6月5日下午在家休息的王瓊,突然接到了醫院的電話通知她趕快準備到醫院接受角膜移植手術,接到通知後王瓊顧不上吃晚飯來到了醫院,三個小時之後她就被推進了手術室。

    而要根治王瓊的病,就必須進行眼角膜移植手術可是到哪去找角膜呢王瓊來到了同濟眼科登記排隊,等待著適合自己的角膜那一年是2006年。

    王瓊等了五年,幸運的是她終於等到了張磊捐獻的角膜並且成功地接受地進行了移植

    記者見到王瓊的時候,已經是她手術之後一星期了,這天她和妹妹一起到醫院做復查。

    當王瓊了解到捐獻者的父母是一對樸實的夫婦 ,她內心充滿了敬意

    正是有了器官自願捐獻者,才給了更多人生的希望,這個道理用説大家都明白。但是由於要保證器官移植成活率,需要在捐獻者死亡後最短的時間進行器官摘除,所以目前在很多國家當駕駛員領取駕駛執照的時候都會附加填寫一張,是否捐獻器官的意願登記,在歐洲某些國家,只要車禍死亡者沒有特別聲明,都視為同意捐獻器官目前我們國家相關機構,

    也設立了遺體捐獻登記制度,但並沒有成文的法律規定,受傳統觀念影響,自願捐獻登記的人,也廖廖無幾。採訪中,法律專家介紹説,在目前器官移植醫療資源緊張的情況下,應該賦予死者近親屬一定的處置死者遺體、器官的權利,這有利於更多的人得到救助重獲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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