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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黨民俗禮儀細樂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7日 15:55 | 進入美術論壇 | 來源:太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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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黨民俗禮儀細樂是我省上黨地區流佈最廣、儲量最大的民間樂種。它以民間音樂演繹民俗禮儀,以承辦民間禮儀樂事“行禮事”為其主要內容,在上黨地區民俗活動中具有重要作用,是當地民俗禮儀活動的重要形式。

       據《中國民族民間器樂曲集成山西卷》記載,明洪武年間(1368-1398),壺關縣麻巷村杜學官至夏輔,年邁告老還鄉,朝廷賜予他一家劉姓樂戶,世代守護杜學家廟。《長治市文化藝術大事記》載,明弘治十二年(1499),襄垣縣蕭家垛劉龍尚書告老還鄉時,皇帝贈封俱不接受,惟獨要了一班宮廷音樂人員,帶回襄垣老家。這些人除為劉龍演奏取樂外,還應承當地百姓的紅白喜事,並在當地傳授徒弟。1985年,在潞城縣南社村發現了明萬曆二年(1574)的古抄本《迎神賽社禮節傳簿四十曲宮調》;1989年,在長子縣東大關村發現清嘉慶二十三年(1818)古抄本《唐樂星圖》。這兩部手抄本記錄了我國自唐宋以來,有關上黨地區民俗音樂禮儀程式和規範,以及近百個演出的劇(曲)目,是罕見的音樂、戲劇文獻資料。

       上黨民俗禮儀細樂的傳承者主要是歷代生活在上黨地區的“樂戶”的後裔。“樂戶”一詞最早出現于北魏的文獻典籍中,也稱樂人、樂師、樂工、樂伎等,是奴婢的一種。其形成源於刑事株連,是封建社會刑事處罰的一種手段。通常是將罪犯的家屬沒入官府,充當官伎,以吹彈歌唱供人享樂,世代沿襲。樂戶的社會地位極其低下,他們被編入賤籍,不得與外籍通婚,所生子女也永屬賤籍,樂戶如同牛馬,可任由買賣。在上黨地區的襄垣、壺關等地流傳著這樣一段順口溜:“頭戴七折八扣,身穿有領無袖,腳踏五福捧壽,手拿一尺不夠。走在大街,排成兩溜,鍋圪拉火,棚匠伺候,走在人前,吃在人後,連毛芽菜,點心不餾”,真實地勾勒出樂戶的社會形象。雍正元年(1723),這一賤籍制度被廢除。但是,樂戶的這些社會特徵依然一直延續下去。民國初年,還有劉姓樂戶後人劉章秋擔任壺關縣樂戶總科頭,在杜學家廟中開科班,收樂戶子弟30余人傳教樂技。新中國成立後,樂戶才真正獲得人格上的尊嚴,享有了公民應有的權利和公平的社會地位,傳統意義上的樂戶才真正消亡。樂戶在封建時代長期受到歧視,但客觀上卻成為了傳承中華民族傳統音樂的主要群體。上黨地區留下了許多禮儀細樂生長的歷史遺跡,如分佈在上黨地區各地的“咽喉祠”(樂戶的祖師廟)以及廟宇中的壁畫、磚雕、石刻和地下出土的文物,都真實地記錄了樂戶的生存軌跡。

       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樂戶的生存方式主要有:為宮廷執事,為王府、地方官宦和軍旅應差,為民間的民俗慶典活動和百姓婚喪嫁娶等服務。上黨細樂參與的民俗活動主要有幾個方面:一是早期的宮廷禮宴與祭祀(已失傳);二是官府的春秋社祭、官宦迎送;三是鄉間神廟的迎神賽社;四是鄉民的紅白喜事的承辦;五是行業神的誕辰祭祀等等。

       如今,樂戶的概念已遙遠而陌生,但源遠流長的樂戶文化演繹出的豐富多彩的音樂形式至今仍在傳承著,主要服務於民間的民俗慶典活動和百姓婚喪嫁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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