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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2年08月11日 19:51 | 進入體育論壇 | 來源:新聞晚報
晚報記者 徐明
張文秀痛失鏈球銅牌,我們又聽到了“尊重裁判”這一熟悉的聲音。幾天前,當陳一冰丟掉吊環金牌的時候,我們從他木然的表情中,只讀到了“尊重裁判”這四個字。
中國運動員從小就被灌輸“尊重教練、尊重裁判”,這種自上而下的理論,長期以來佔據著他們的思維,乃至快成為定律了。然而,到了國際賽場,運動員們突然發現這套理論不管用了——沒人告訴他們,裁判是用來申訴的,不是用來尊重的?尊重裁判的前提,是尊重自己的汗水與努力?
國際奧委會的新規則是,運動員和教練可以在比賽結束後申訴。但是,請記住,申訴必須在五分鐘之內進行,至少體操賽場是這樣的。這意味著,在第一時間,你要迅速填寫申訴表格,而不是比賽結束了三十分鐘後才行動。
中國的運動員和教練們,似乎還沒有理解賽場到底發生了什麼?是語言不通順,沒有翻譯嗎?是不懂怎麼説服裁判嗎?還是理解規則不透徹?
不可否認,倫敦奧運會的評分系統,已經墮落到了歷史最低點,尤其是體操和花樣游泳,是裁判主觀評分的“重災區”。此前,日本體操男隊通過申訴成功,把烏克蘭的銅牌搶走;美國隊女子平衡木季軍萊斯曼,搶走了羅馬尼亞的銅牌。
奧運會的申訴已經遍地開花了,我們的教練和運動員似乎還沒有明白為什麼申訴,怎麼申訴?如果一味的尊重裁判,那麼你到手的獎牌可能被人搶走。
或許,很多人質疑,這還是體育比賽嗎?還是奧運會嗎?是的,我們早就説過,國際奧委會的新規定,已經熏得奧林匹克變得銅臭味十足了——裁判可以輕易決定誰是勝者,誰是失敗者。因為在申訴過程中,裁判是最大的影響因素,他或她的性格、經歷、甚至裁判的感覺,都將嚴重影響評分。尤其是在奧運賽場,當運動員之間的水平差距十分微小時,裁判的 “感覺”,可以讓金牌變成銀牌,讓銅牌變成一無所有。
印象最深刻的是女子平衡木銅牌得主萊斯曼,她的獎牌完全是通過申訴得來的,而原本應該拿到這枚銅牌的羅馬尼亞老將波諾爾最後卻雞飛蛋打一場空。
當時的申訴情景令人震撼。在萊斯曼完成整套動作之後,裁判打分結果一齣,萊斯曼名列第四。接下來發生的一幕,給中國體操隊上了一課。因為美國體操隊全體陷入了騷動,包括萊斯曼的丈夫、主管教練、還有美國體操協會副主席全都咆哮著抗議,這些人控訴裁判沒有打出真正的分數。
美國人的申訴讓裁判最終改變了分數,最後,萊斯曼活生生地“搶走了”波諾爾的銅牌。在田徑場上,100米就是100米,但是在體操賽場上,裁判可以將95米,説成是105米。
對所有參加奧運會的運動員和教練來説,這都是第一次“經歷”,第一次“像上法庭那樣上訴”。一個最有價值的提示是,你要學會上訴,學會怎麼説服裁判。因為誰都懂得,獲得一枚奧運獎牌,與空手而歸,有本質上的區別。
奧運會還剩下最後兩天,中國的運動員和教練們學會如何申訴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