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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奧運會“是大是小”是個難題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05日 23:59 | 進入體育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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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奧運會“是大是小”是個難題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05日 23:59 | 進入體育論壇 | 來源:新華網

      

    (記者潘治 馬向菲)“TO BE OR NOT TO BE, THIS IS A QUESTION。”這句莎翁的名言,或許在奧運會舉辦者看來可以演繹為另外一個版本,“TOO BIG, OR EVEN BIGGER?”(太大,或者更大。)

    奧運會的組織者現在遇到了一個兩難抉擇:若不縮減成本和規模,經濟壓力就不小;若節儉起來,又容易受到批評,甚至也會給賽事的精彩帶來一定影響。

    與此同時,在一片壓縮成本的呼聲中,也有更多的項目和選手努力想擠進奧運會,畢竟,對於大多數體育選手來説,奧運會就是最高殿堂。

    現代奧運誕生百餘年來,伴隨著世界各國和地區對參與奧運熱情的持續高漲,伴隨著全球民眾對奧運精神認同的不斷加深,奧運會的規模也隨之越來越大。繼北京奧運會之後,倫敦奧運會的參賽運動員人數再次過萬,再加上數千名官員、裁判員、教練員等,以及約20000名電視轉播人員和記者,這無疑又將成為史上規模最大之一的一屆奧林匹克盛事。

    儘管國際奧委會主席羅格在倫敦奧運會開幕之前一再強調,今後奧運會不會越來越龐大。但現在奧運會的規模縮減起來十分困難。雖然倫敦奧運會的大項只有26項,但在4年之後的裏約,大項設置又變回了28。

    控制奧運會的規模,這已經不是一個陌生的話題。尤其是羅格曾經説過,他的施政綱領重點之一就是“把奧運會的規模和成本降下來”,簡而言之,就是一個“小”字。然而,人口只有12000的挪威小鎮利勒哈默爾也曾成功舉辦過冬奧會的例子,至今依然對夏季奧運會而言只是天書奇談。

    本屆奧運會被稱為“最節儉”的一屆,也被戲稱為“最臨時”的一屆,26個大項分佈在34個體育場館裏舉行,其中14個新建場館中有8個是臨時場館。除掉承辦足球賽事的各大英超豪門所在的體育場,本屆奧運會諸多賽事實際上是擁擠不堪。

    以倫敦東郊的EXCEL體育館為例,這座歐洲最大的綜合性會展場館之一的建築,被臨時改建成承辦柔道、拳擊、擊劍、乒乓球、摔跤、跆拳道和舉重共七個項目的場館,利用賽事進行的“時間差”來節約了多個場館的新建。主辦方自豪地聲稱,這是多個項目第一次在“同一個屋頂下舉行”。而倫敦奧運會的籃球場館,也號稱是歷史上建築時間最短的籃球館,賽事結束之後就將拆除並可能打包賣給下屆奧運會東道主巴西接著用。

    本屆奧運會至今賽程接近一半,東道主各種“因陋就簡”的舉措已經引起了不少的爭論和抱怨。對於人口700多萬的國際大都市倫敦來説,理念、經費、城市建設規劃等等,都是東道主只能“見縫插針、百般騰挪”的原因;但奧運會本身過於龐大,也是一個不可忽視的問題。

    奧運聖火已經在倫敦點燃,或許如今已經沒有人會記得當年與倫敦一同申辦的競爭對手了。在那一長串被遺忘的城市名單中,既包括巴黎、紐約、莫斯科等國際大都市,也還有諸如德國萊比錫這樣人口只有50萬的小城市。

    想當年,小城萊比錫提出承辦奧運的規劃中,提出要把成百上千的廢棄廠房與住宅收拾妥當,並將部分來賓安排在臨近的其他城市,甚至鄰國捷克。而賽事舉辦地點則劃定個1-2小時車程的交通圈,充分利用周邊的場館資源。只可惜,如今沒有人會知道,這樣的設想究竟是否真正可行?

    國際奧委會實際早已展開了奧運會的“瘦身”計劃。他們計劃,從2020年奧運會開始,奧運會的核心大項為25個,最多可增設3個臨時大項。這樣計算起來,奧運會的大項依然將達到27、28個,這和2008年北京奧運會、2016年裏約奧運會的28個大項相差無幾,如果這樣,規模縮減壓根無從談起。舉辦這樣規模的賽事依然是許許多多城市難以企及的夢想。

    倫敦奧運會是第30屆夏季奧運會,但倫敦已經是第三次承辦奧運會的城市了;截至倫敦,目前舉辦過夏季奧運會的也僅僅23個城市。即便按照現行規模,全球能夠順利舉辦奧運會的城市,也不會太多。

    曾經舉辦過1928年奧運會的阿姆斯特丹,近來正在積極籌備,準備申辦2028年的奧運會。荷蘭首相馬克呂特在出席本屆奧運會開幕式後表示,儘管提出申辦還需斟酌,但“荷蘭太小”不應該成為不申辦的理由。

    然而,著名荷蘭體育經濟學家鮑勃海爾,即《奧運玩具》一書的作者,卻從經濟、社會以及促進體育發展的角度撰文分析説,對於荷蘭這樣一個小國,未必需要申辦奧運。

    受到與奧運會相類似的規模困擾的,還有歐錦賽、世界盃這樣超級熱門賽事。剛剛結束的烏克蘭/波蘭歐錦賽上,烏克蘭因為國家基礎設施較差而飽受詬病。而根據歐足聯的計劃,2016年法國歐錦賽上,參賽隊伍將從16支隊伍擴充到24支,這無疑大大提高了申辦門檻。

    歐足聯主席普拉蒂尼就此表示,八年後的2020年歐錦賽,可能會在“12或13個歐洲城市舉行”。普拉蒂尼在歐錦賽期間説:“為什麼一個國家要為主辦一屆比賽建造10多個場館以及機場呢?如果歐錦賽在全歐10多個國家的10多個城市舉行,那麼每個國家只需要建設一個場館和一個機場,這不僅更容易,並且每個國家的投入也少多了。”

    普拉蒂尼的提議尚且留存在討論之中,能否實現還需要打上個問號,但這至少表明,不斷膨脹的體育大賽規模,確實已經令很多有心申辦的國家或城市頻頻感到“傷不起”。

    本屆奧運會上,國際奧委會以及下屬的多個單項賽事聯合會向諸如尼日爾的賽艇選手伊薩卡、沙特首名女運動員柔道選手沙希爾卡尼、萊索托的游泳女選手提科、以個人名義參賽的瑪裏阿,以及阿富汗、索馬裏等國家和地區的一些運動員發放了特殊的“外卡”。這一做法無疑值得弘揚,因為這些正是踐行“重在參與”的奧林匹克精神的最佳實例。

    但另一方面,姑且不説不少成績優良的運動員因參賽名額等限制被攔在奧運門外,例如國際柔道聯合會建議給奧運會的柔道比賽增加兩個團體項目、澳大利亞女子皮划艇激流迴旋隊教練福克斯希望增加奧運會皮划艇激流迴旋女子項目等呼聲,也不絕於耳。如此之多“參與”的要求,無疑令國際奧委會的瘦身計劃更平添困擾。

    由此看來,奧運會是大是小,不僅是個問題,還是個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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