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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訪談》:強訂報刊違民意(總第3400期)

央視國際 2003年09月19日 20:12


  CCTV.com消息:最近,陜西咸陽市秦都區的納稅人向記者反映,當地國稅部門要求他們必須訂閱一些稅務報刊,否則不給辦理交稅手續。

  記者在當地調查了解到,納稅人所反映的情況和提供的收據證明咸陽市國稅部門確實違背納稅人的意願收取了報刊訂閱費。納稅人表示,他們之所以不願意訂閱這些稅務報刊雜誌,是因為其中的內容並不符合他們的需要,另一個原因是交了錢卻往往見不到報刊。但開展所謂稅務報刊推薦工作的咸陽市稅務人員認為,他們遵循的是納稅人自願訂閱的原則推薦徵訂,不存在強制和攤派。記者了解到,納稅人雖然被迫交納了報刊費但怕得罪了稅務部門,因此雖然心有怨言,還是年年花錢訂報。前不久,當地報紙對此事進行了報道,引起強烈反響,並引起了咸陽市國稅局的關注。咸陽市國稅局表示,要糾正強行攤派訂閱報刊,並可以根據納稅人的意願退訂報刊。可是納稅人反映的情況卻截然相反,納稅人並沒能退訂,此外,咸陽市渭城區國稅部門仍然存在強行攤派訂閱稅務報刊的情況。據納稅人反映,在記者採訪期間,咸陽市國稅部門強行攤派訂閱報刊的行為仍在繼續進行。記者在咸陽市國稅局採訪得知,報刊訂閱任務是逐級分派下來的,陜西省國稅局為此專門發通知,明確規定了宣傳推薦的稅務報刊和雜誌,並根據納稅種類的不同,劃分了國稅部門和地稅部門負責宣傳發行的範圍。

  咸陽市國稅部門以推薦為名變相強行攤派訂閱稅務報刊的行為引起了國家稅務總局的高度重視,立即責成陜西省國稅局查處此事。目前,陜西省國稅局已經要求各級稅務機關一律不得從事報刊的推銷工作。國家稅務總局也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對稅務報刊宣傳發行工作進行全面的清理整頓,對違反規定強行攤派發行報刊的行為,一經發現,立即嚴肅處理。


  詳細內容:

  在我們以往幾乎所有的輿論監督節目中,都有很多的群眾站出來面對記者的鏡頭揭露問題,説明情況。但是,在今天的節目中,您卻看不到一位敢於這樣做的群眾,而是只能聽到他們的聲音。為什麼會發生這麼不正常的情況呢?也許看過節目,您會對他們表示理解。

  在陜西省咸陽市秦都區國稅局管理三科,科長魏新軍辦公桌的玻璃下面壓著一份秦都區國稅局下發的“關於做好2004年稅務報刊推薦工作的通知”。據他講,徵訂報刊必須出於納稅戶的自願。可是秦都區納稅人向記者反映的情況卻與此大相徑庭。

  記者電話採訪了幾個納稅人,據他們講,今年的報刊徵訂是強行攤派的,不訂就不給辦交稅手續。納稅人表示,他們之所以不願意訂閱這些稅務報刊雜誌,是因為其中的內容並不符合他們的需要。另一個原因是交了錢卻往往見不到報刊。在咸陽市渭城區的一個市場,幾乎所有的工商戶都是稅務報刊的訂戶,但是記者找了半天,卻只在一家工商戶的紙堆裏發現了一本稅務雜誌。納稅人反映,很多時間拿不到訂的報刊雜誌,每月一號二號去還可以拿到,到十號報稅的最後一天去拿就沒有了,到七、八號去可能就沒有了。

  納稅人所反映的情況和提供的收據證明,咸陽市國稅部門確實違背納稅人的意願收取了報刊訂閱費。今年,中央決心堅決治理報刊徵訂中的不正之風,明令黨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得為報刊發行和承攬廣告業務提供各種便利,不得參與報刊的經營活動。報刊不得利用部門職權搞攤派發行。秦都區國稅部門的做法與上述規定明顯不符。但開展所謂稅務報刊推薦工作的稅務人員認為,他們遵循的是納稅人自願訂閱的原則,不存在強制和攤派。據咸陽市秦都區國稅局工作人員講,該所的報刊雜誌的發行工作是九月初進行的,而這個時候恰恰正是納稅人來報稅納稅的時候。選在這個時候開展報刊推薦徵訂工作,客觀上勢必會給納稅人造成一定的壓力。


  在採訪中,很多納稅人雖然被迫交納了報刊費,但卻拒絕公開接受記者的採訪,就是在提供證據的時候也是小心翼翼。在提供給記者的稅務局報刊費的收據複印件上,納稅人把姓名和序號等信息都遮住了,提供發票原件的納稅人也是用雙手把這些信息死死擋住才允許記者拍攝。這樣做的原因很簡單,就是怕得罪了稅務部門。抱著這樣的心態,雖然年年心有怨言,但納稅人還是年年花錢訂報。但是今年,在了解到國家有關制止報刊發行中的不正之風的精神後,一些納稅人把稅務部門借納稅之機強行攤派訂閱報刊的情況反映給了《華商報》駐咸陽記者站。9月9日,《華商報》刊登了以《不訂行業報刊就不給報稅》為題的文章,在當地引起強烈反響。可是這篇文章引起了當地一些稅務人員的不滿,認為報紙反映的情況有誤。據咸陽市秦都區國稅局管理三科魏科長講,在華商報文章見報的當天,他就根據文章中的線索,找到了一位反映情況的工商戶。魏科長稱,這位工商戶表示自己是自願訂閱稅務報刊,還當場寫下了一紙自願訂閱的保證書。事實是否真如魏科長所説?記者立即就此通過電話與這位工商戶本人進行了核對。這位納稅人卻表示,當時是被強迫寫下的保證書。

  《華商報》的報道引起了咸陽市國稅局的關注。9月10日,《華商報》發表了一篇題為《稅務人員登門道歉》的後續報道,文中引用了市國稅局要糾正強行攤派訂閱報刊的表態。

  咸陽市國稅局副局長陳軍説,市國稅局向各個單位發出了緊急通知,重申了“三不”——不準攤派、不下任務、不考核。咸陽市國稅局還表示,可以根據納稅人的意願退訂報刊。而據咸陽市秦都區國稅局管理三科魏科長表示,據他調查,至今還沒有納稅人表示退訂的意願。咸陽市渭城區國稅局管理二科科長則表示,在9月10日《華商報》報紙刊登此事以後,該轄區內沒有再向工商戶徵訂報紙雜誌的行為。

  可是納稅人反映的情況卻截然相反。咸陽市渭城區國稅部門也存在強行攤派訂閱稅務報刊的情況。見到《華商報》9月10日文章後,一些工商戶拿著報紙到渭城區稅務部門要求停止向他們攤派訂閱稅務報刊。稅務工作人員卻告訴他們,報紙都是胡説,別相信報紙,你非訂不可,不訂就不收稅,不收稅晚一天就要罰十塊錢一天。

  據納稅人反映,在記者採訪期間,咸陽市國稅部門強行攤派訂閱報刊的行為仍在繼續進行。而且有的企業在9月15日交徵訂費時,收據上卻填的是9月8日。為核對納稅人的所説是否屬實,記者請工商戶通過電話向咸陽市渭城區國稅局進行了詢問。國稅工作人員卻否認了10日以後不收費的説法。

  記者在咸陽市國稅局採訪得知,報刊訂閱任務是逐級分派下來的。記者在咸陽市國稅局看到了一份陜西省國稅局的通知,其中明確規定了宣傳推薦的稅務報刊和雜誌,並根據納稅種類的不同,劃分了國稅部門和地稅部門負責宣傳發行的範圍。

  咸陽市國稅部門以推薦為名變相強行攤派訂閱稅務報刊的行為引起了國家稅務總局的高度重視,立即責成陜西省國稅局對此事進行調查。目前,陜西省國稅局已經要求各級稅務機關一律不得從事報刊的推銷工作。國家稅務總局也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對稅務報刊宣傳發行工作進行全面的清理整頓,對違反規定攤派發行報刊的行為,一經發現,立即嚴肅處理。(文:魏驅虎 李錦)

(編輯:楊潔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