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動物殺死之後接著是當眾處決犯人。這些被判處死刑者的社會地位決定了他們的被處死方式。奴隸和普通犯人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其中一些人在十字架上痛苦地掙扎時被點火焚燒。大多數犯人被扔給獅子,讓獅子撕碎,而觀眾則狂歡不已。
野獸並不總是主動地攻擊犯人。狂叫的人群讓它們膽怯,在人們手中受到的虐待使它們體力虛弱,所以他們需要額外的刺激才能對人發起攻擊。在地下,舞臺工作人員在犯人的身上涂上一層鮮血,以激發野獸對這些犯人發起攻擊。有時甚至把犯人綁在柱子上扔到動物群裏,讓動物不費力氣地把他們吃掉。
然而所有這些血腥的活動只不過是主要活動——角鬥——的開胃酒。角鬥士是鬥獸場的超級明星,他們是製造死亡的冠軍。
(二)
角鬥是鬥獸場的主要節目,是一天娛樂的高峰。當時對角鬥表演的需求非常大,於是出現了一個完整的行業,對角鬥士進行培訓,以便源源不斷地供應角鬥士。鬥獸場為四個角鬥學校提供資金。角鬥學校是訓練營和監獄的組合體,因為大多數角鬥士來自奴隸和俘虜。四所學校可以容納2000名角鬥士,他們來自羅馬帝國的各個地方。
地下隧道直接通到角鬥場下面的地下迷宮,逃出的唯一途徑是戰勝或戰死。訓練學校由“拉尼斯蒂”進行指導,“拉尼斯蒂”是以前的一些角鬥士,他們角鬥了三年而沒有葬身在角鬥場。他們的職責是保證角鬥士以最佳的狀態進入角鬥場。對受過如此良好訓練的鬥士來説,訓練課堂可能成為發泄私憤的場所。
在這種時候,教官必須表現出自己的權威。女角鬥士也大受羅馬觀眾的歡迎,圖密善等皇帝喜歡觀看婦女戰死在角鬥場上。初學者開始訓練時使用鈍刃木劍,把一個木樁當成對手。經過一些時間之後,則進行對打練習,但他們使用的武器仍是鈍刃的。這些角鬥士是既寶貴而又危險的人,只有等他們到了鬥獸場才發給銳利的武器。
角鬥士通過“活命門”進入角鬥場。他們用盾牌保護自己,因為他們的劍太脆,不能用來擋開直接進攻,劍折斷了就幾乎意味著百分之百地被殺死。每一名角鬥士都有一個等級,等級最高者有極高的社會地位和市場價值。有些角鬥士的售價相當於16萬英鎊。觀眾對角鬥打賭的熱情僅次於觀看比賽。角鬥迷認真地記錄下角鬥資料,熱烈地進行辯論。經驗豐富的角鬥士常常與新手比賽以增強自己的得勝記錄和提高自己的價值。角鬥冠軍得到獎章和桂冠。
一名角鬥士即使戰敗仍有可能逃避死亡,如果他的技術和勇敢得到皇帝的賞識,戰敗的角鬥士可以舉手請求寬免一死。高聲呼喊的觀眾常常影響國王的決策,赦免觀眾喜愛的人可以贏得人心。裝扮成死亡魔鬼的奴隸用一個魔錘把戰敗但還沒有徹底斷氣的角鬥士打死。
在一個醉心於征服和崇尚男子氣概的社會中,失敗是最沒有臉面的,而勝利則帶來巨大的報償。最成功的角鬥士可以擺脫奴隸地位,贏得自由,被授予一把練習用的木劍,以示他們獲得解放。令人驚異的是,許多人又回到角鬥場,因為他們無法抗拒角鬥的刺激,不願放棄自己的名聲和地位。
基思 霍普金斯:
“角鬥士”一詞在原來的拉丁文中原義是‘劍’,所以角鬥士就是‘鬥劍士’、‘劍客’,他們通常被認為是極富魅力的男人,是極有男人氣概的人。在羅馬帝國統治的幾百年中,角鬥士的角鬥變成了一種以成千上萬人的生命為代價的娛樂。”
殘酷和暴力充斥著羅馬社會,令人頭暈目眩。只有極少數人有足夠的勇氣來批評這種根深蒂固的弊病。
據學者們估計,有70萬人在鬥獸場中喪生。死在這裡的有角鬥士、罪犯、士兵、普通平民、婦女,甚至還有兒童。所有這些人都是在眾目睽睽之下死去的,他們的屍體通過羅馬帝國最宏偉角鬥場的大門被抬出去,只是為了讓觀眾開心。但是這種慘無人道的死亡景象不會永遠繼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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