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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什麼要打這場維權官司

央視國際 2004年03月19日 10:27

  在決定要打這場官司之前,我對網絡著作權沒有太多的認識,雖然我是一個網蟲,也特別喜歡在網上發表文章。但在這準備訴訟的5個月中,我對這個問題有了一些自己的看法,寫出來給大家做個參考。

  一、 給網絡作品一個名分

  1999年,王蒙等六作家把一網站告上法庭,因為網站未經允許就把作家的出版物做成了電子版,在網上傳播。這個案件引起了社會上的普遍關注。

  一直以來在傳統媒體上發表的作品被網絡盜用的問題,社會都比較重視。可是,在網絡發表的文章被紙質媒體盜用,卻總是無法引起足夠的重視。甚至有相當多的傳統媒體和媒體從業人員抱着一種“網文嘛,用了白用。有本事你來告我啊?”的心態。

  我發現報紙書籍等如果從紙質媒體上轉載稿子,通常不會忘記標明出處和作者。而如果從網上拿稿,就什麼都不在乎了。對於作者的疑問,他們的心態幾乎都是一致的“網文嘛……”沒説出來的那句話應該就是“誰在乎?誰管啊?”

  ——可是,我在乎!作者在乎!難道發表在網絡上的作品,就不是凝聚着作者的心血了?難道因為打上網文的烙印,這種勞動成果就無須尊重了?難道因為網絡的便於傳播,作品就不需要保護了?難道只是因為“網絡著作權”就與“著作權”有着貧富貴賤之分了?

  網絡是一種新興的但卻是一種強大的力量,它的覆蓋面和受眾、參與者會越來越廣。網絡上的著作權,同網絡以外的著作權同樣應該受到法律保護、受到社會的重視。網文作者的權利應該受到同樣的尊重,網絡上的著作權問題必須得到解決!

  我之所以不惜花費巨大的時間精力組織了這場訴訟,出發點不僅僅針對《中國自助游》這一本書,而是對盜用網文這種普遍現象、對社會忽視網絡著作權的抗議。我們迫切想用自己的行動呼籲“網文不是免費午餐,網文作者的權利不容漠視!”

  與強大的出版社比起來,我們幾十名作者的聲音非常微弱。即使我們的力量微不足道,也應該盡全力發出我們的聲音。

  網絡著作權訴訟過程引發的思考和爭論的意義遠遠大於判決結果。如果敗訴,希望我們的經歷能引起法律界、傳媒、社會人士對網絡著作權的重視和重新解讀。如果勝訴,希望我們能給其他被侵權者起一個示範作用,讓更多的作者願意站出來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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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青樸來源:CC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