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立即停止利用發行會員證進行非法集資等活動的通知
央視國際 2004年05月28日 10:24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立即停止利用發行會員證進行非法集資等活動的通知
1996年8月5日 國辦發[1996]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最近,一些地方和企業違反國家金融管理的有關規定,利用發行會員證( 包括席位證、優惠卡等)進行非法集資,並從事炒買炒賣活動, 個別地區還設立了會員證交易所,模倣國內證券交易所的管理辦法,為會員證提供上市交易服務。會員證不是資本市場上的有價證券,利用會員證進行非法集資、炒買炒賣以至上市交易的行為,嚴重背離了發行會員證的本來目的,干擾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妨礙了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為此,經國務院批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國務院有關部門公佈會員證管理辦法之前,一律暫停各種形式會員證的發行和交易活動。
二、禁止設立會員證交易所,已設立的會員證交易所必須立即停止業務活動。
三、由中國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全面了解會員證的發行和交易情況,制定統一的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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