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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去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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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零開始
節目介紹
包公,狄仁傑,福爾摩斯,他們的智慧和公正也許曾經讓您崇拜。現在,我們就為您提供一個,像他們那樣斷案的機會。
律師出招從以往播出的經典案例中,精選出10大謎案,讓您來斷。
《為您服務 律師出招》特別節目——今日您斷案,法律猜猜看!
播出時間:
8月15日-8月19日
視頻
8月15日 懸案由你判之一
8月16日 懸案由你判之二
8月17日 懸案由你判之三
8月18日 懸案由你判之四
8月19日 懸案由你判之五
調查
第一期
1
、
20萬大獎真要平分嗎?
李為國生平頭一次買彩票,彩票店老闆程棟熱情地説:要不我幫您選個號?李為國爽快地答應了,還説:真中了大獎一人一半。於是買了8注。 後來,其中的一注真中了20萬大獎。彩票店老闆就登門要求李為國兌現當初説的話,分給自己10萬元。
李為國表示當時自己是在開玩笑,而且是自己運氣好才中了獎,但程棟認為沒有他幫忙選號,李為國也不能中獎,所以三番五次登門要錢。
請問:李為國需要分給彩票店老闆一半獎金嗎?
必須
不必要
2
、
5萬元的愛情欠條需要還嗎?
李志為了討女友小櫻的歡心,在小櫻口述下,親筆寫下這樣的欠條:“今欠小櫻人民幣五萬元 不計利息 2006年底歸還 如不歸還拿命抵債 直到一方生命結束時為止 雙方不準分開。”並有李志的簽名。但是,後來因為小櫻的多疑,給李志的生活帶來很大的麻煩,李志向小櫻提出分手,小櫻同時提出讓李志還她5萬元欠款。
請問:李志應該還這5萬塊錢嗎?
應該
不應該
3
、
拿回欠自己的錢也算盜竊嗎?
張大朋拖欠王守業5千元貨款,一年半過去了,還是沒有一點要還的意思。無奈之下,王守業只好整天跟著張大朋屁股後面追債,甚至帶著泡麵在張大朋辦公室裏耗著,可一上午也見不著張大朋的人影,工作人員離開後,王守業在找擦手紙巾時,無意間發現張大朋抽屜裏放著1萬元現金,原來,張大朋有錢不還,王守業非常生氣,便從中拿走了欠他的5千元,把剩下的5千元放回。事後,張大朋到公安機關報案説王守業盜竊。
請問:王守業拿走欠自己的5千塊錢,是盜竊行為還是合法行為?
合法
不合法
4
、
搬東西抵欠款能算搶劫嗎?
張二濤好心借給陳偉兩萬塊錢,説好半個月還,半年了,一點動靜也沒有,張二濤只得上門要債,可是陳偉根本沒把他放在眼裏,還氣急敗壞地説:“告訴你 錢沒有 你看我這家裏邊 什麼值錢 搬走 沒關係的”隨後出門接電話了。張二濤開始還有些猶豫,但一想是陳偉讓自己拿的,索性就用東西抵債吧,就把屋子裏的錢,DVD和照相機都搬出來。在門口碰上陳偉,爭鬥起來,最後,二濤把陳偉打傷,攜帶抵債的東西離開。事後,陳偉向公安機關報案説張二濤搶劫。
請問:張二濤拿走陳偉的東西抵債的行為能算搶劫嗎?
算搶劫
不算搶劫
第二期
1
、
動了手腳的避孕套
我有權打掉孩子嗎:婚後的錢女士一直不想生孩子,錢女士的丈夫卻十分喜歡孩子,於是,他瞞著錢女士在避孕套上偷偷扎眼,使錢女士懷了孕。錢女士在知道真相後提出要打掉孩子,丈夫堅決不同意,錢女士卻不顧丈夫的反對做了人工流産,丈夫很生氣,認為錢女士侵犯了他的生育權。
請問:錢女士有權利單方面打掉孩子嗎?
有權
無權
2
、
離婚之後
王女士正和丈夫鬧離婚,卻意外地發現自己懷孕了,雙方在離婚時簽訂書面協議,約定王女士將孩子打掉,丈夫補償王女士5000元。離婚後的王女士卻捨不得打掉孩子,在丈夫不知情的情況下獨自生下了孩子,可是,後來王女士由於經濟原因無力單獨撫養孩子,於是找到前夫要求其支付撫養費,前夫以約定在先為由拒絕了王女士的要求。
請問:在這樣的情況下,王女士還可以向前夫討要孩子的撫養費麼?
可以
不可以
3
、
孩子遇難後,撫養費該退回嗎?
陳女士與丈夫離婚時,10歲的兒子判給了陳女士,丈夫支付了孩子到18歲的撫養費8萬元,約定是一年一萬。兩年後,孩子不幸遇難,前夫找到陳女士要求退回剩餘的6萬元撫養費,而陳女士為培養孩子的花費已經遠遠超過了8萬元。
請問:在這種情況下,她必須退回前夫的撫養費麼?
必須
不必要
4
、
自己的孫子不能看嗎?
艾大爺和魏大媽的兒子和兒媳離婚後,孫子判歸兒媳監護,老兩口經常前去探望孫子,有時候瞞著兒媳帶孩子出去玩,兒媳認為他們對孩子過於溺愛不利於孩子的成長,便不再讓老兩口帶孫子走。
請問:前兒媳有權不讓艾大爺夫婦看孫子麼?
有權
無權
第三期
1
、
愛車被砸之後
高飛到朋友家聚會,把新買的車停在了朋友家樓下。朋友樓上的鄰居名叫熊娜,家裏的窗戶掉落在高飛的車上,把車砸壞,而高飛還沒有給車買保險。找到熊娜要求賠償,可是熊娜説她已經要求物業來修理窗戶,可是物業遲遲沒修,應該物業對此事負責。
請問:到底誰該對高飛的車負賠償責任呢?
熊娜
物業
2
、
贈送的電腦包
戰強買電腦時百般的討價還價,商家無奈只能贈送電腦包,沒想到出門不久,電腦包背帶突然斷裂,導致電腦掉下天橋被快速通過的車壓壞。他要求商家賠償一個新的電腦,可是商家認為包是白送給戰強的,因此導致的損失不負責。
請問:戰強可以要求商家賠償嗎?
可以
不可以
3
、
小偷被撞之後
小偷在偷自行車的時候,被發現。失主大喊“抓小偷,打死小偷!”,很多圍觀群眾幫助抓小偷,小偷驚慌的丟下了自行車,逃跑。大家仍然追趕小偷,結果小偷跑過馬路時被對面開來的車撞傷。小偷提出自己已經把自行車丟下,是因為失主的繼續追趕,感到受到了生命威脅,慌不擇路才受傷的。因此要求失主賠償醫療費。
請問:失主應該賠償小偷嗎?
應該
不應該
4
、
裸線傷人誰之過
一天夜晚,姚某走在路上突然尿急,不假思索的闖進附近的一個工地方便。而工地中恰好有一根裸露在外的電線,沒料到電線居然漏電。姚某當場被電傷,造成生殖功能喪失。
請問:工地需要對姚某被電擊傷負責嗎?
需要
不需要
第四期
1
、
救人救到死
一對情侶行車途中偶遇昏迷女子,兩人當下決定將女子送往醫院,然而車行半路他們卻發現女子死亡。由於害怕惹禍上身,這對情侶選擇了將女子中途丟棄。三小時後該女子死亡。
請問:這對好心人要對女子的死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呢?
民事賠償
刑事責任
2
、
車禍之後的意外
一位司機超速行駛將人撞傷,肇事者主動要求去醫院檢查,卻遭傷者執意拒絕。數小時之後,傷者死亡。經法醫鑒定,傷者在車禍中受到劇烈撞擊,肝臟破裂而導致死亡。司機辯解説:“當時我要送他去醫院,他自己死活不去。”
請問:司機應該承擔的最嚴重的後果什麼呢?
民事賠償
刑事責任
3
、
剎車惹的禍
姜宏達在行車途中發現己的剎車出現問題,之後便去維修,但由於錢沒帶足,姜宏達又驅車回家取錢,但只不過途中遇到了同事孫曉偉,雖然姜宏達拒絕搭載孫曉偉,但在孫曉偉的強烈要求下,他還是答應了,沒想到發生了車禍,孫曉偉死亡。
請問:您認為姜宏達的行為應該承擔的嚴重的後果是什麼呢?
民事賠償
刑事責任
4
、
緊急剎車之後
馬先生帶著新買的電腦乘坐小公共,半路為了躲避突然出現在路中的小孩,司機緊急剎車,雖然孩子沒有什麼事,但是由於剎車過猛,馬先生上方行李架的箱子掉下,將馬先生電腦砸傷。
請問:馬先生應該找誰賠償自己的損失呢?
箱子的所有者
司機
小孩的監護人
第五期
1
、
頭頂上的馬桶
住在五樓的小李為了使用方便,以及設計美觀,在裝修時將自家馬桶移進了自己的主臥室,而這個位置正對著四樓老趙臥室內的睡床。無論老趙做什麼都被衝馬桶的聲音打擾。老趙還有個神經衰弱的毛病,本來就睡不著,這下更完了。因此老趙對此心理上難以接受,並且稱馬桶沖水的聲音給他的生活帶來嚴重影響。而小李裝修時精心做了防水和管道設計,並沒有因為漏水而給老趙家造成實際損失。
請問:小李是否需要移走馬桶呢?
需要
不需要
2
、
辣味兒鄰居
郭大媽有氣管炎,全家從來不沾辣。可是新搬來的樓下鄰居小趙由於生活習慣使然,不吃辣飯菜就難以下咽。而小趙家抽油煙機的排風管直接通到窗外,大量辣椒煙進入郭大媽家。郭大媽全家被辣椒煙熏得吃不好飯,幹不下活。更嚴重的是郭大媽的氣管炎又嚴重起來,看病花了六百塊錢的醫藥費。
請問:郭大媽能不能要求小趙不再吃辣椒?
可以
不可以
3
、
人名? 狗名?
張先生的鄰居莎莎總在家裏深夜開聚會,為此張先生和她沒少吵架。 有一天張先生故意買了一條也叫莎莎的小狗,並且故意當著女鄰居莎莎的面對小狗進行呵斥。女鄰居覺得張先生是利用狗故意來侮辱自己,要求張先生把狗名字改了。
請問:張先生是否必須給自己的狗改名字呢?
要改名
不需要改名
4
、
近鄰的悲劇
正在備戰高考的張平,被鄰居郎川的狗叫聲擾的無法學習。為此兩家沒少吵架。
就在吵架後的第二天,郎川的狗不見了。一想到昨天剛因為狗叫和張平吵架,而今天狗就丟了,在郎川看來這事肯定是鄰居張平幹的,馬上持刀行兇,被鄰居及時制服後,還揚言要砍死張平。這時張平氣憤不過,用磚頭正好打中朗川的左眼,導致左眼球被摘除,張平認為自己屬於正當防衛。
請問:張平的行為屬不屬於是張當防衛呢?
屬於
不屬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