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大家好,我手裏有個板子,你們看這個板子一看就明白,它都是打官司,但是非常特殊的是,這些所有的官司都是一個人做原告,我們來認識一下這個人,他的名字叫楊立榮。你好,楊先生。請坐。楊先生,我剛才看板子上面寫了七八條,有的是鐵路票價,有的是電信,還有一個是加油站,但是我聽我們的同事説還遠遠不止這些。
楊立榮:我打官司可能打了將近50場官司吧。
主持人:這50個官司和你們家有關的,和您個人有關的有幾起?
楊立榮:和個人有關的就是一個勞動爭議的官司。
主持人:其他的官司?
楊立榮:可打可不打。
主持人:在我們常人理解,可打可不打的都不打了。您是可打可不打都一定要打?
楊立榮:有這個意思。
主持人:您為什麼這麼喜歡打官司?
楊立榮:我覺得維護自己個人的切身利益也好,關係大家的利益也好,都可以利用法律程序,多説一句話,你一起訴媒體就來了,社會效益就來了,一個轟動效益。
主持人:人家會不會説你是為了要個名聲?
楊立榮:那是他們的事,你説我出名也好、獲利也好,我就把這個事辦了,至於別人怎麼説,我也管不著這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