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2月28日 08:37 來源:
法律界人士稱:這是一個突破。
普通醫生開處方收回扣算受賄嗎?此前尚無定論。
順平案表明:治理醫生吃回扣,法律不再是旁觀者!
人民日報石家莊2月27日電 記者王方傑報道:最近,河北順平縣醫院6名醫生因收受藥品回扣被河北順平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犯有受賄罪,在當地引起極大反響。雖然6名醫生受賄金額均不足1萬元,且案發後退贓積極,被免於刑事處分,但此案的判決還是引發熱議。這6人中,4名是普通醫生,兩名科室主任、副主任也是不脫離業務的醫生。法律界人士稱:這是一個突破。它意味著,今後,不僅是醫院的管理者和藥房負責人,即便是普通醫生,如果吃藥品回扣,也將受到法律的應有制裁。
每到月底或月初,一輛桑塔納轎車就會神秘現身順平醫院停車場。從不見有人下來看病,卻總有“白大褂”偷偷上車……
此案的偵破,非常有戲劇性。順平縣人民檢察院收到舉報是在2005年3月。經過3個月的蹲點監控,順平縣的檢察官們發現,原來,這輛桑塔納轎車竟是一個專門給醫生兌現藥品回扣的場所!藥商到醫院後,先統計醫生的開方用藥情況,然後按比例發放回扣,那些白大褂,就是上車領取回扣的醫生。
據順平縣人民檢察院介紹,在2003年9月到2005年5月間,保定市和石家莊市的4家醫藥公司的4名藥商(其中1名藥商兼任兩個醫藥公司的業務員),在向順平縣醫院推銷20多種藥品的過程中,採用向有處方權的醫生提取藥品回扣的方法,向醫生行賄176077元,全院涉案醫務人員達71人,收受的回扣從數百元到近萬元不等,其中內二科包括主任、副主任在內的6名醫生分別收受了從7000多元到9900多元不等的回扣。
因為此案的偵破,檢察官們也摸清了藥商將新藥打入醫院的基本途徑。
首先,藥商要對院長、藥庫主任等多道環節進行“公關”。藥品進入醫院後,一般實行代銷制,如果沒有患者使用,最後要退給藥商。為促使手握處方權的醫生給患者多開這些藥,藥商就給醫生明碼標價發“處方費”。比如,每開一支“頭孢拉定”,可提取8元回扣,後來漲到12元。每開一支“派舒平”,給回扣5元,“克林黴素”每支回扣3元。
誰來統計醫生的處方呢?是醫院的藥房和受雇于藥商的醫生。當然藥房和醫生不會白幹活兒,每月要拿數百元好處費。這樣,經過幾個環節的週轉,到了患者手裏,藥價往往暴漲了幾倍、甚至十幾倍。
順平縣人民法院:醫生開處方表面看是技術性服務,實質上是對藥品的管理工作,是國家公權力的表現。普通醫生吃回扣,也將受到法律制裁
此案的焦點是:對於醫療機構的管理者利用職權收受醫療代表的回扣的行為,如果數額較大,肯定構成受賄罪;但是,一般醫生開處方收回扣算不算受賄?此前尚無定論。
一種意見認為,刑法規定,受賄罪的犯罪主體是公務人員,而醫生不是公務人員,開處方只是一種技術性服務工作,不具有公務性和國家意志性,不具備受賄罪的主體資格和主觀故意,而且法律對臨床醫生收受藥品回扣行為未明確規定是犯罪。因此,醫生利用處方吃回扣、拿提成不算犯罪。況且,醫生開處方收回扣,是醫療系統公開的秘密;與大醫院相比,這幾名醫生收受的回扣微不足道。
另一種意見認為,醫生開處方收回扣,就是一種商業賄賂行為。並且,這種現象非常普遍,是導致人民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一個重要因素,因此應該依法懲處。
順平縣人民法院認為,順平縣醫院是國家公益性國有事業單位,其醫生屬於國有事業單位從事公務的國家工作人員。銷售人員到醫院推銷藥品,不等於將藥直接賣給了患者;能否將藥品賣出去,有賴於醫生是否給患者使用該種藥品。醫生開處方的行為,表面看是一項技術性服務,但實質上是對藥品的管理工作,是國家公權力的表現。
故此,順平縣法院在今年1月17日作出一審判決,判處6名醫生犯有受賄罪,免於刑事處罰,追繳違法所得;判處4名藥商犯有行賄罪,免予刑事處罰。另外60多名開處方收回扣的醫生,有的因數額較小,或主動説明問題、主動退還違法所得,未納入刑事訴訟程序。
一位法律界人士指出:雖然對6名醫生沒有判實刑,但是,這仍是一個極具意義的判決。因為6名醫生中,4名是普通醫生,兩名科室主任、副主任也是不脫離業務的醫生,這就意味著,以後,不僅是醫院的管理者和藥房負責人,即便是普通醫生,如果吃藥品回扣,也將受到法律的應有制裁。
來自順平的最新消息:目前,保定市和順平縣衛生系統正抓住這一案例,警鐘長鳴,強力整頓行風,建立健全規章制度,確保不再發生類似案件。
國家藥監局“五道關”剎回扣風
解決重復審批、低水平重復生産、一藥多名
堵塞以權謀私漏洞 嚴查收受賄賂行為
本報北京2月27日訊 記者富子梅報道:針對目前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局長邵明立25日表示,要從5個方面著手,解決重復審批、低水平重復生産、一藥多名等問題,堵塞以權謀私漏洞、嚴肅查處收受賄賂行為。
邵明立強調,從嚴把企業準入門檻、規範醫藥生産流通秩序、鼓勵醫藥技術創新、解決重復審批入手,遏制惡性競爭,解決低水平重復生産現象;從解決一藥多名、規範醫生處方開藥等工作入手,糾正企業利用商品名、商標等混淆藥品通用名,搞虛假宣傳、搞商業賄賂等現象;從嚴格審批制度、嚴密審批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責任制、考核評估和責任追究等制度入手,解決註冊審批中存在的問題,堵塞以權謀私漏洞;推行政務公開,加強執法監督,促進食品藥品監管質量水平的提高;採取巡查、暗訪等方式,嚴肅查處收受賄賂行為。
工商系統健全“經濟戶口”管理
商業賄賂行為 要進企業檔案
本報北京2月27日訊 記者許志峰報道:國家工商總局局長王眾孚在今天召開的全國工商行政管理系統黨風廉政工作會議上説,工商系統今年將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加大對不正當交易、限制競爭、非法經營、無證經營等行為的整治力度,重點是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産權交易、醫藥購銷和政府採購等重點領域和行業,堅決打擊在市場交易中給予、收受回扣和假借促銷費、廣告費、科研費等各種名義的商業賄賂行為。
2005年,全國工商系統共查處商業賄賂案件2406件,案值9.15億元,其中醫藥購銷中的商業賄賂案件486件,案值1.46億元。
據悉,國家工商總局將儘快制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健全“經濟戶口”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包括企業是否有不正當競爭行為、是否有商業賄賂行為的信用檔案,實行分類監管,加大懲戒力度。
《人民日報》 (2006年02月28日 第十版)
責編:楊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