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3月24日 08:06 來源:
中國青年報消息:教育部日前公佈的數據顯示,2003年以來,各地共查處教育亂收費案件1.9萬件,撤銷校長794人;累計查出教育亂收費總額達13.7億元,其中絕大部分已經退還給了學生家長。(《中國青年報》3月22日)
13.7億元不是個小數目,而這恐怕只是教育亂收費的“冰山一角”。粗略估算一下,如果13.7億元存進銀行,利息也不是一個小數目:按一年定期存款計算(目前利率為2.25%),13.7億元存一年的利息總額高達3000多萬元!
清退教育亂收費,這很好;處分有關責任人、撤銷校長,這也很好。可是,為什麼清退教育亂收費時,沒把利息也退還給學生家長?這13.7億元教育亂收費未必都存進了銀行,存進了銀行也未必是一年定期存款,可不管怎麼説,學校亂收費之後,終究利用這些錢獲得了或多或少的利益。而對於學生家長來講,如果沒有亂收費,他們至少可以把這些錢存進銀行,或者拿這些錢進行別的投資。顯然,在清退教育亂收費時只退給學生家長本金而不付利息,損害了學生家長的利益。
13.7億元的教育亂收費,具體到某個學生家長頭上,可能不是很多,利息就更少了。可是,利息再少也是學生家長應得的利益。而學校利用亂收費獲得的利益,不管是多是少,都是不正當利益,這種利益應被剝奪。
實際上,不僅教育亂收費,其他各個領域的亂收費,查處之後也只是清退本金而不退還利息。人們對此也已習以為常,覺得能退還本金就很不錯了。我認為,清退任何亂收費都要“連本帶息”,這應該成為一項制度。而鋻於各個違規單位和部門對亂收費的用途五花八門,即使存進銀行利率也不一樣,我建議,應專門就清退亂收費確定一個統一利率,以天為單位,從收費到清退之間有多少天,就支付多少天的利息。我相信,“連本帶息”地清退亂收費,對遏制亂收費也能起到一定作用。(葉瑋華)
責編:王麗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