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亂收費可分四大類 60%出自轉嫁型亂收費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3月21日 11:04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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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3月21日電 中國教育部今天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教育收費和治理教育亂收費的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中紀委駐教育部紀檢組組長、黨組成員田淑蘭分析説,中國的教育亂收費大體上分四種類型。
一個是生存型的亂收費。這主要發生在貧困地區的農村中小學和城市的一些薄弱學生,一些違規收費,多屬於這樣的收費。
二是所謂發展型的亂收費。這裡面一種情況是學校發展到一定程度以後,受到經費等方面的制約,就採取了不正當的方法,收取了學生的費用,在沒有正當批准權限的情況下收取了費用。其中也有個別學校在發展過程中,沒有堅持科學發展觀,追求超過實際可能的高標準。
三是利益驅動型。也就是在教育的公益性和市場的功利性發生衝突的時候,有的領導教育思想不夠端正,出現了特別是在市場經濟不規範,法制不健全的條件下,這方面特別需要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有的地方也以結構工資為名,有些地方行政領導默許了一些學校不規範的收費行為,用以解決結構性工資的補貼部分。這種驅利性的收費做法是十分危險的,它把收費的結果和教師的福利待遇和他的切身利益聯絡起來。這種亂收費在個別地方甚至會導致腐敗。
四是轉嫁型的亂收費。這主要體現在基層政府通過學校亂收費,一些政府部門向學校亂攤派,學校沒有經濟來源就轉嫁到學生身上。也有一些乾脆是搭車收費,通過學校收取費用。國家審計署的分析,其中60%的違規收費是這種行為引發的,40%是學校自身違法的亂收費。
責編:吳田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