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以家庭為單位申報個稅尚不適宜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11月17日 11:07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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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消息:
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稱,我國個稅不宜以家庭為單位;不具備相應條件會産生新的不公平——
本報訊(記者郭安)昨天,國家稅務總局首次針對個人所得稅問題表態時稱,我國個人所得稅目前還不適宜以家庭為納稅單位。
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從世界範圍來看,確實有些國家在個人所得稅上採用“夫妻聯合申報”或“家庭申報”的徵稅方式,這樣稅收負擔更加公平、合理。
但實行這種方式,必須同時具備三個前提條件:首先是採用綜合稅制或混合稅制模式;其次是全社會的法制建設水平較高,全體公民依法納稅意識較強;再次是稅務機關有很強的稅收徵管能力,能夠掌握納稅人的真實情況。
該負責人表示,如果不同時具備這三項條件而採用“夫妻聯合申報”或“家庭申報”的徵稅方式,就會産生巨大的徵管漏洞,導致大量稅收流失,同時還會産生新的不公平問題。從現實來看,我國要具備這些條件,還需要較長時間,因此,目前還不宜實行這種徵稅方式。
責編:王麗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