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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松一緊”中國修改個稅法意在縮小貧富差距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08月23日 13:18 來源:
    專題: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

  新華社北京8月23日電(記者孟娜 倪四義)23日提交中國最高立法機關進行首次審議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只有兩處改動:將個稅起徵點從月收入800元提高到1500元;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報納稅。權威人士指出,這“一松一緊”兩處修改旨在縮小目前中國過大的貧富差距,調節社會財富分配。

  財政部稅務司司長史耀威表示,個人所得稅在所有稅種裏最能調節收入分配差距。中國近十多年來個人收入分配差距不斷加大。基尼系數達到0.447,按照國際慣例,基尼系數達到或者超過0.4,説明貧富差距過大。

  統計數字顯示,工薪階層是目前中國個人所得稅的主要納稅群體。2004年中國個人所得稅收入1700億,其中65%來源於工薪階層,這違背了大家公認的“二八定律”——20%的人擁有80%的社會財富,也與個人所得稅促進社會公平、調節貧富差距的初衷相違背。

  稅收專家劉桓説,“目前低收入階層特別是工薪階層是稅負最重的群體。”工薪階層的納稅人數最多,大概有3億左右,並且由於收入來源單一、實行代扣代繳制,完稅率最高。高收入者則由於收入來源多源化,享有多源扣除,逃稅和漏稅現象較多。

  中國從1993年至今,對工資、薪金所得徵稅時每月減除費用800元。然而到了2003年,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比1993年已提高了60%,消費支出明顯增長,超過了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每月800元的減除費用標準,導致職工消費支出不能在稅前完全扣除,稅負明顯加重。

  草案將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由目前每月的800元提高到1500元,高於城鎮職工的人均負擔消費支出水平,使中低工薪收入者不繳個人所得稅或者稅負較輕。

  史耀威透露,按2004年稅收水平計算,將個稅起徵點從800元提高到1500元如果正式實施,“意味著國家一年稅收收入將減少200多億元”。

  “起徵點1500元這個數字是按照目前人均消費水平,人均收入水平等測算出的,也是在國家財政承受能力和公眾期望值之間一個比較合理的選擇,”史耀威説。

  現行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和第九條規定,只有“在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和沒有扣繳義務人的”納稅人必須自行申報,其他納稅人,包括高收入者,都只是由其扣繳義務人辦理扣繳申報,納稅人自己不必自行申報。

  北京市地稅局官員説:“這導致目前中國高收入階層以多種手段避稅。以私營企業主為例,他們一方面可以將個人生活費用打入企業費用,少交稅;一方面可以減少企業的分紅,甚至不分紅,這樣就可以不交個人所得稅。”

  23日提請審議的修正案草案規定,個人所得超過國務院規定數額的納稅人都必須自行申報,稅務機關可以按照稅收徵管法的規定,對不申報或申報不實的納稅人,處以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草案同時規定,扣繳義務人都必須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這就形成了對高收入者雙重申報、交叉稽核的監管制度,有利於強化對高收入者的稅收徵管,堵塞稅收徵管漏洞。

  據悉,修正案獲得立法機關通過後,國務院將制定“高收入者”的申報標準。

  北京市地稅局官員對記者説,北京、南京等城市已經在試行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制度,單位在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同時把每位員工的個人信息、收入狀況等一併報給稅務局,當地稅務局就可以建立一個“個人納稅庫”,通過身份證號碼發現誰有多處稅務來源。

  權威專家介紹,此次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只屬微調,今後將逐步實現全員全額自行申報納稅、實施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徵稅模式,從而更合理地分配社會財富,構建和諧社會。

責編:柳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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