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8月1日起嚴格規範協議出讓土地的方式
央視國際 (2003年06月24日 21:22)
新華網北京6月24日電 從8月1日起,協議出讓土地的方式將受到嚴格規範,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的暗箱操作等問題有望得到進一步遏制。
記者24日從國土資源部獲悉,在第13個全國土地日來臨之際,國土資源部公佈了《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這是我國第一次用規章形式為協議出讓定規矩。原國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6月28日發佈的《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最低價確定辦法》自8月1日起廢止。這對進一步規範土地市場秩序,優化土地資源配置,保證土地使用權交易的公開、公平、公正,防止暗箱操作,遏制腐敗滋生都具有重要意義。
根據規定,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除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應當採用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外,方可採取協議方式。商業、旅遊、娛樂和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不得以協議方式出讓。同一塊地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不得以協議方式出讓。規定還明確了協議出讓最低價的確定標準、協議出讓的各個環節、公佈協議出讓結果的時間及各種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王立彬)
責編:柳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