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全國立案查處土地違法案件11萬多起
央視國際 (2003年04月14日 15:14)
新華社北京4月14日電:2002年全國立案查處土地違法案件111367件,涉及土地面積28410.08公頃,全國發現土地違法行為數量比上年有所上升,但立案率卻有所下降。
國土資源部日前發佈的2002年全國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查處情況通報顯示,去年全國發現土地違法行為數量比上年有所上升,但立案率卻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各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全面推進土地執法監察動態巡查工作,一大批土地違法行為被及時發現和制止。據統計,全年動態巡查共發現並制止違法行為81024起,涉及土地面積10427公頃,其中耕地4914公頃,挽回經濟損失15.4億元。
2002年在全國土地違法案件查處中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452人,黨紀處分771人,刑事處罰168人。據分析,2002年土地違法案件件數、涉及土地面積呈上升趨勢。其主要特點包括:政府及其職能部門違法案件數量比上年有所下降,但違法用地量大幅度上升並在各類違法中佔較大比重。未經批准非法佔地案件數量、涉及土地面積在各類土地違法中仍居首位,買賣和非法轉讓居第二位。
當前違法用地主要表現形式是重點建設項目、公路、市政等基礎設施建設用地以及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未批先用甚至不報就用現象依然存在,在一些地區已成為違法的主要方面。買賣和非法轉讓土地屢禁不止。一些鄉鎮政府和農村基層組織以發展經濟、招商引資為由,採取擅自改變農地性質、變相買賣、出租土地等形式,非法轉讓集體土地,導致集體土地特別是耕地資源的流失,並具有主體範圍廣、形式多樣、手段隱蔽、非法牟利數額大等特點。與此同時,個人違法案件居高不下。
2002年全國土地違法案件查處情況的統計表明,一些地方政府在處理發展經濟與依法管地、用地關係的認識上仍存在偏差,部分地方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加速發展的用地需求不相適應,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本身存在一定的畏難情緒,違法行為不能完全得到依法制裁,土地違法量大面廣的狀況仍沒有從根本上得到扭轉。(記者王立彬)
責編:陳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