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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個稅調節不夠 工薪階層成為納稅主體  
06月07日 12:32

    調查顯示,分別有33.4%、18.2%的受訪居民承認只繳納部分個人所得稅或完全未繳納個人所得稅,但受訪者也認為,稅法規定的一般工薪階層所得額扣除部分過低(830元),使工薪階層成為納稅主體,造成與調節貧富差距的願望相背

    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是公民應盡的義務,也是調節分配和增加財政收入的重要手段。但日前由中國經濟景氣監測中心對北京、上海、廣州700余位居民的訪 問調查卻得出了如下結論:個人所得稅逃漏稅現象嚴重、現行個稅調節功能不夠。

    調查中,除23%的受訪居民表明自己不在納稅人範圍外,24.7%的受訪居民宣稱自己按時按量完全繳納個人所得稅了,與此同時分別有33.4%、18.2%的受訪居民承認只繳納部分個人所得稅或完全未繳納個人所得稅,兩者合計51.6%,是完全繳稅者的2.1倍。

    5成以上的受訪居民未按規定足額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原因何在?調查顯示,這部分人中,36.9%抱怨繳稅過程繁瑣,沒有時間辦理;26.9%聲言即便好好繳稅也未必能享受到相應權利;21.2%直言稅費有點高,不想承擔;13.8%表示不知道稅是怎麼回事;另有1.2%給出其他理由。調查結果直接反映出三個方面的問題:第一,稅費高、繳稅繁瑣。這是我國現行分稅制的結果。分稅制不僅造成同樣收入不同稅收,而且計稅辦法複雜使手續變得繁瑣;第二,義務和權利不明確。依法納稅是公民的義務,但與此相關納稅人的權力沒有得到明確或説宣傳不夠;第三,公民不知道稅是什麼,缺乏納稅意識。

    在調查著重強調了“公民應該依法納稅”的“法”的概念後,37.2%的受訪居民表明了要積極納稅、支持國家的態度,38.9%表示雖會依法納稅但並不情願,14.9%表示隨大流、看看大家,也仍然有7.8%暗示會鑽研製度儘量避稅。無論從納稅自覺性或法制觀念來看,都顯得不成熟。

    受訪者普遍認為,現行個稅調節功能不夠。

    對於稅收調節貧富差距功能,11.1%的受訪居民認為基本實現,高達82%的受訪居民認為沒有做到,另外6.1%未回答。而對於稅收增加財政收入的功能,分別有49.3%、49%的受訪居民認為做到了和沒做到,1.7%未回答。

    分析原因,8成多受訪居民認為個人所得稅的調節功能沒有完成,除前述的稅費高、手續雜、意識弱等因素外,主要是個稅制本身存在缺陷。首先,我國個稅制實行代扣代繳和個人申報納稅相結合,但卻沒有規定個人收入申報義務、對不履行代扣義務的單位也缺乏處罰,導致大量逃稅漏稅。其次,由於個人所得稅應用了分稅制,對個人收入難以綜合計量及有效監控,導致稅收不完全。再次,由於沒有充分考慮扣除醫療費、住房、教育等因素,加上各種工薪的扣除標準不統一等,使個人所得稅難以如實徵收。最後,稅法規定的一般工薪階層所得額扣除部分過低(830元),使工薪階層成為納稅主體,造成與調節貧富差距的願望相背。 (記者單羽青)



責編:郭琳 來源:中國經濟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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