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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醞釀公車管理風暴 各地公車改革推向縱深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2月15日 15:00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綜合消息:

  熱點新聞:幹部擅駕公車頻發事故 湖南醞釀公車管理風暴

  黑色記錄

  ?刑警隊長酒後駕車撞人逃逸

  2005年11月30日下午,甘肅省禮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伍建勳和另兩名民警在外出辦案返回途中酒後駕車,在西和縣長道鎮將56歲的張牛過嚴重撞傷,之後,肇事者置傷者于不顧駕車逃逸,被撞者因延誤救治身亡。事後,該縣公安局局長李岷平和政委楊科引咎辭職。

  ?工會主席駕車撞人

  2005年9月16日晚,浙江溫嶺市總工會主席趙國峰駕駛桑塔納轎車(該車係公車,未按規定定期檢驗),在車速較快且採取措施不及時,與潘鴻駕駛的轎車相撞。事故發生後,趙國峰沒有及時報警、搶救傷者,而是棄車離開事故現場。

  交警部門認定:趙國峰屬於交通肇事逃逸行為。之後,趙國峰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審計局局長駕駛警車撞死人

  2006年2月4日,陜西省商南縣一信用社女代辦員趙秀華騎摩托車被一輛有法院字樣牌號為“陜HA096警”的警車撞死。

  商南縣公安局認定,駕駛警車肇事的該縣審計局局長盧雙靈,在事故中負主要責任。商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胡正啟表示,待事故調查責任裁定後,他們將依法對縣審計局違規配置的“陜HA096警”的警車查處。 (來源:中國青年報)

  

湖南?19號文件出臺

  近年來,由領導幹部擅自駕駛公車引發事故的問題在湖南頻頻出現。記者2月8日從湖南省紀委秘書長趙均田處了解到,湖南省委副書記、省紀委書記孫載夫已在全省反腐敗工作會議上就此問題作了專門部署。

  副檢察長駕車撞傷17人,促使19號文件出臺狠剎領導幹部“自駕風”

  2005年12月,湖南省紀委專門下發了第19號文件《關於嚴禁領導幹部擅自駕駛公車的通知》,著力狠剎領導幹部“自駕風”。頒發這一文件,與此前發生在湖南省長沙市的兩起事件有關。

  2005年12月4日,長沙市人民檢察院在岳麓區新民路羊城酒家宴請來長沙考察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石河子市政法考察團。該院副檢察長黃常清參加了接待,席中喝了2兩左右的葡萄酒。

  接待結束後,黃步行回到市人民檢察院機關,駕駛車輛外出接其妻子回家,路過岳麓區麓山路長沙市第四人民醫院路口路段時,遇到305路大客車在公交站點附近上下客。由於黃處置不當,其駕駛車輛先後與兩輛摩托車、一輛自行車和在公交站等車的乘客及過往行人相撞,發生了一起致使17人不同程度受傷的交通事故。其中傷者中有兩名70歲以上的老人、1名10歲兒童、9名大學生。

  此前,時任長沙市望城縣縣委書記王武亮自駕公車,與警察發生衝突後襲警一事亦鬧得沸沸颺颺。

  記者掌握的湖南省有關部門的一份材料指出,近年來,一些領導幹部私自駕駛公車問題越來越突出,導致問題頻頻發生,造成了嚴重的負面影響。

  2003年6月,邵陽市委某常委自駕公車到長沙辦事,在路上撞死一老人。邵陽市委一副秘書長帶人趕赴現場協調處理善後事宜後,在返回途中又因車禍喪生,另外一市政府副秘書長受重傷;2004年4月20日,祁東縣中醫院副院長鄭大明酒後駕駛救護車出行,車速太快翻車,搭乘的兩名醫院職工一死一重傷;最為惡劣的是,2004年11月27日晚,韶山一市委副書記駕駛公車致人死亡並逃逸,在全國引起了輿論的強烈關注。

  “這不僅傷及無辜群眾,也給國家帶來重大經濟損失,嚴重影響了黨和政府的形象,一些領導幹部自己的家庭也遭受了極大不幸。”湖南省紀委一人士稱,第19號文件的下發,正是基於以上的考慮和擔憂。

  多數擅自駕駛公車肇事的領導幹部特權思想嚴重

  記者獲得的一份資料表明:近年來,湖南省各地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大中型企業公務車輛在高速公路上交通肇事的問題十分突出。據統計,2001年以來,全省發生此類事故1019起,造成207人死亡、654人受傷,直接財産損失3338萬餘元;分別佔全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總數的19.77%、21.79%、21.55%、23.91%。

  該材料指出:此類交通事故具有以下四個特徵:一是車輛檔次高,性能好,容易超速;二是駕駛人特權思想嚴重,交通法律意識淡薄,漠視交通安全,肆意超速行駛、強行超車、酒後駕駛、疲勞駕駛,開英雄車、霸王車;三是領導幹部駕車屢禁不止,且多數沒有經過正規訓練,技術差,遇到突發情況臨場處置能力低;四是公務用車制度不健全,車輛保養、維護、檢查、使用制度沒有抓落實,以致車況不良,埋下事故隱患。

  曾幾次代理類似官司的湖南天戈律師事務所律師羅秋林認為,官員駕車頻頻出事的主要原因與權力的膨脹和失控有關,“官車”肇事其實是“官員”肇事,某些官員本身有特權思想,容易違章“惹禍”。

  他説,從具體案例出發,許多肇事的官員實際上都配有專車、專職司機。但多數事發時,“專車”與“專人”根本沒有落實到位。一些官員置國家的有關規定而不顧,堂而皇之將“專車”當成了私家車,公車私駕。有些官員又喜歡撇開司機自己“過車癮”。也因此,往往發生交通事故時,恰恰就是這些官員自己在駕駛。

  另外,多數官員車技不熟,即便是“持證族”,其中也很少有人接受過認真學習和嚴格考核,而憑藉權力和關係獲取合法駕照的絕非個別現象。一遇突發情況他們往往措手不及處置不當,事故也就在所難免。

  他説,要杜絕官員駕車成公害的現象,治本之策除了推行官員禁駕公車制度,更應強化違章制裁機制,對官員的權力進行有效的制約和實質性的監督。 (來源:中國青年報)

  

●經驗?“準駕證”與專用標識

  在各地頻發事端的同時,湖南省郴州市安仁縣對整治領導幹部擅駕公車有了較好的經驗。

  作為較早開始叫停領導幹部駕駛公車的地方,2005年7月始,該縣縣紀委、組織部、人事、交警部門聯合出臺了《關於國家公職人員擅自駕駛公務用車的暫行規定》,實行“準駕證”制度。

  安仁縣紀委副書記侯志榮稱,縣裏所有公務用車還必須在車前擋風玻璃右上角張貼由縣紀委統一製作的“安仁縣公務用車”專用標識。(來源:中國青年報)

  

●觀點?出路在哪?

  遏制公車私用的出路 在職務消費貨幣化

  “公車使用實質上是一種職務消費,”清華大學廉政建設研究所任建明教授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指出,公車私用和長期以來領導幹部的職務消費制度不合理有很大關係。十六屆三中全會作出的《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就明確提出,要“規範職務消費,加快福利待遇貨幣化”。但一個不容樂觀的事實是,公務用車的貨幣化改革雖然説了好幾年,但各地的推進力度還是“雷聲大,雨點小”,只有極少數地方在做一些嘗試性的改革。

  長期關注中國廉政建設的任建明認為,全國各地公車配備的範圍太廣、太多,又不讓領導幹部親自開,只能由專職司機開。按理説,如果官員自己開公車,不是還能更節省成本和更有效率嗎?但湖南省一些領導幹部擅自駕駛公車頻頻引發事故的事實説明,不僅加大了成本,而且産生了不好的社會影響。

  “黨政機關的公車號碼一般比較小,很容易識別,”任建明説,“這種特殊號碼實際上也是一種特權思想的體現,許多公車在高速公路、國道上不用交通行費,至少在本省或本市如此。可不要小看這些細節,它會慢慢滋長官員的特權思想!”

  在此前提下,地方交警遇到一些領導幹部開公車違章,執行起來有時也會走樣。如果出了車禍,有許多是在媒體曝光後才得以對官員進行處理的。

  任建明表示,在公車使用上,各級領導幹部應起表率作用,&&遵守法律,嚴格要求自己。一起交通事故,對於普遍百姓來説,可能就僅僅是一起事故,但對於領導幹部來説,卻會嚴重影響黨和政府的形象。人民群眾對官員私駕公車屢屢引發的交通事故深惡痛絕。因此,對公車管理應進行大刀闊斧地改革。

  據介紹,寧夏回族自治區出臺的《嚴禁領導幹部駕駛公車的規定》,對全區黨政機關公車實行統一標識制度,將全區1700余輛挂“寧0”專段民用號牌的車輛全部換成地方號牌,取消了特權車。一些市、縣(區)還作出規定,不準領導幹部上下班乘坐公車,深受群眾好評。

  任建明表示,要從根本上解決中國公車濫用現象,就要對公車進行貨幣化改革。除考慮到國家領導人和省部級領導出於安全配備公車外,要最大限度地取消公車(司法機關和特殊部門除外)。同時,政府也要相應地改革公務員的工資制度,在今後步入“汽車時代”後,中國應該讓絕大多數公務員買得起私車。 (記者 何春中)(來源:中國青年報)

  

●百姓?觀感

  公車就是為方便行使公務而配給的車。所以,領導擁有的只是公車特定的使用權,處理私事自然不在其列,更不可將使用權等同於所有權。目前公車私用很普遍,但並不能説明這就合理。───王艷(編輯)

  公車的開支來自納稅人的錢,用於領導私事就是在浪費納稅人的錢。曾經在報紙上看到過一個數據,説我國每年公車消費在3000億元以上,佔到國家財政收入的13%,按13億人口計算,等於全國每人每年要給公車負擔230多元,太不公平了。我覺得公車就像是能外帶的自助餐,反正開支由國家出,使用公車者總是“吃到撐”。

  某些公車的牌照特殊,往往有特權,很多地方都發生過公車硬闖高速公路收費站的案件,在社會上影響惡劣。 ───陳思遠(大四學生)

  我認識一個政府機關的工作人員,用公車就跟用自家的車一樣,不光如此,還把單位發的油票倒賣出去賺錢。公車私用就是濫用職權。 ───白淑慧(中年家庭主婦)

  公車私用肯定不合理,但這麼多年來好像已經形成一個習慣了,我覺得挺正常的。目前,沒有什麼人能拿出好的辦法來解決這個問題。

  我覺得界定公車私用本身就挺難,另外你不用別人也會去用,讓公車閒置也是一種浪費。 ───于海(公司職員)

  公車私用的現象在我國相當普遍。為了根治這種現象人們也動了不少腦筋,在一些地方進行了公車改革,有的地方將車拍賣給個人,給機關人員發車貼。但這些做法有很大的弊端,如車貼分配不均造成內部矛盾,司機下崗加重社會負擔。

  同時又引發新的腐敗,如好車賤賣,到下屬企業報銷燃油、修車、過路過橋、保險等費用。 ───新浪網友

  (記者 李松濤採訪整理)(來源:中國青年報)

  

●深度?分析

  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中的公務車改革,備受社會關注。新華社2005年11月8日報道,全國機關事務工作協會副會長王元慎介紹説,目前已開始了公務用車改革的試點,我國公務用車改革的基本思路是自下而上,廳局級及以下的幹部將可能取消專用公務車。

  半月談:公務車改革掃描

  公務車輪下的開支:超過教育和醫療總和

  《中國經濟時報》2005年11月的報道披露,目前各地政府採購汽車的數量,每年都以超過20%的速度遞增。2004年,我國政府採購規模達2200億元,其中汽車採購額就高達500億元。據保守統計,我國公務車目前已達350萬輛(另有“南京紀檢監察網”中的文章説:2000年我國公用轎車保有量已達約400萬輛),每年用在公車上的開支達3000億元,超過了我國教育經費和醫療經費之和。

  有調查發現,黨政機關等單位與社會轎車每萬公里運輸成本為8200多元相比,每輛車高達數萬元。每輛出租車的工作效率為公務車的5倍,而運輸成本僅為公務車的13%。在職務消費中,車輛消費佔單位行政經費的90%左右,佔到全部國家財政支出的38%;2004年,一汽集團研製的科技含量很高的8款新車中,有5款屬於公務車;而在公務車使用中,公用佔1/3、幹部私用佔1/3、司機私用佔1/3。

  公務車改革的幾種做法

  1998年,原國家體改委制定了《中央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此後幾年中,各地陸續推開了公務車改革。基本做法是取消公車,將公車福利貨幣化,公務員領取交通補貼。各地補貼標準不一。對原有公車,有的地方予以拍賣,有的機關則把公務車隊組建成出租車隊,進行市場化運營。 以下是幾種試點做法。

  南京:首先在城區街道、區縣和鄉鎮推開公務車制度改革,並設計了公務車交通費補貼綜合測算公式,得出各級幹部分檔補貼的月基數分別為:黨政正職1858元、黨政副職1509元、享受副職待遇的幹部1045元。實際車貼還將根據地方財力、轄區地理位置等具體情況,由各區縣自行確定。

  中紀委有關領導對南京的探索如此評價:不是變相給機關幹部發補貼;公務車交通費補貼辦法科學合理;透明有序的公車拍賣可防止國有資産流失。這3點對各地具有借鑒意義。

  遵義:貴州遵義市匯川區在全省率先實施公車改革,具體做法是,取消公務用車,實行公務交通費用包乾,現有公車有償使用。該區的公務交通月補貼標準分別為:正縣級2100元、副縣級1800元、正科級1500元、副科級1000元、股級600元、科員400元,與一些沿海發達地區的標準相差無幾。

  作為經濟欠發達地區,這一方案出臺後,其補貼標準便受到質疑。有人在當地媒體發表了《拷問車改補貼》的文章。

  昆明:昆明市2005年公佈了車改方案。即取消公務車,按行政級別發放車改補貼,補貼標準為:副廳級月補助1800元,正處級1500元,副處1300元,正科1000元,副科800元,科員500元。此方案也引起當地輿論關注,因為在這個西部城市,城鎮居民年人均收入不過9000元,低保和最低工資分別僅為210元、470元。

  公務車改革是非評説、難點何在

  對各地的公務車改革試點,專家和民眾議論紛紛。

  中國人民大學行政管理學研究所所長毛壽龍認為:這種貨幣化改革方案只是“換湯不換藥”的做法。貨幣化的好處是把公車的費用轉變為個人收入,激發個體的節約機制,從而在整體上控制公務車費用的增長。弊端是,實際上把公務員的暗中津貼轉變為公開津貼了。公務車改革貨幣化,如果沒有與公務員薪金制度改革相配套,很容易引起新的不滿。如果官員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公車改革如何進行?

  北京師範大學政治學與國際關係學院博士王偉認為:在原來的公車管理體制下,不同崗位的人員用車頻率相差很大。而按級別一刀切,貨幣化發放補貼,有變相加薪之嫌。另一方面,貨幣化明顯帶有與官職挂鉤的痕跡。公務車改革之所以雷聲大雨點小,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政策本身沒能滿足民眾的要求,且缺乏民眾參與。

  有民眾擔憂:專車被取消後,有些官員公務出行有可能會讓其下屬企業派車。這樣一來,表面上看減輕了財政的負擔,但官員們錢照拿,車照坐,兩頭得利。只不過埋單的由財政負擔換成了企業負擔。官員們還可能利用手上的職權,對提供車輛的企業或單位給予特殊照顧,變成一種新的腐敗。

  中國社科院政治學所政治制度研究室副主任韓旭認為:公務車改革提了多年,為什麼進展緩慢,阻力很大?因為它觸動的是龐大的官員群體的利益。其次,缺少配套措施。其實公務車制度是國際通行的職務消費制度。社會呼籲推行公務車改革,主要是國內現行的公務車制度行政運作成本太高。沒有完善的配車制度,沒有嚴格的用車制度,無法從根本上解決超標配車、維護費用昂貴、公車私用等問題。如果不改變政府行政管理體制,公務車改革最終只能是句空話。


  

●各地?舉措


  9月26日,黑龍江省牡丹江市的公務用車開始統一貼上有舉報電話的“公務標識”。據了解,牡丹江市近3000輛公務用車將於9月30日前全部貼上“公務標識”,如發現公車私用等違規現象,車輛將一律上繳,取消編制,並追究車輛所屬單位領導的責任。新華社發(陳佔輝 攝)

  7月20日,一位政府工作人員在展示“公務車”標識。當日,寧夏回族自治區開始對全區7000余輛黨政機關公車粘貼“公務車”標識,此舉將有利於加強監督,在一定程度上杜絕“車輪腐敗”。 新華社記者 李紫恒 攝

  一眼認出“腐敗公車” 吉林靖宇給公車貼“身份證”

  公車私用,屢禁難絕。怎樣搞好“公車廉政”建設?吉林省白山市靖宇縣紀委日前推出一項措施:給公車貼上“身份證”,發動社會各界監督。公車一旦“越軌”,群眾便可辨識出其身份,並進行舉報,凡經查實,一律嚴處。

  黑龍江雙鴨山:公務車上貼標識 公開身份好監督

  公車私用現象一直為群眾深惡痛絕。最近,黑龍江省雙鴨山市紀委要求每台公務用車都必須貼上“公務用車”標識,讓公務用車無論走到哪、做什麼,都要受到群眾監督。

  石家莊市紀委:公車操辦婚事至少封存三個月

  新華網 石家莊1月17日專電(任學光)石家莊市紀委日前發出通知,嚴肅查處用公車操辦婚事,公車接新娘將至少封存三個月。

  資興市公車改革 公務用車費年省306萬

  資興市政府對外宣佈,全市公車改革獲得圓滿成功,創造了“三低”效應,僅公務用車費平均每年節省306萬元。

  官員的坐駕肇事一直是群眾關注的焦點。

  近年來,由領導幹部擅自駕駛公車引發事故的問題在湖南頻頻出現。記者2月8日從湖南省紀委秘書長趙均田處了解到,湖南省委副書記、省紀委書記孫載夫已在全省反腐敗工作會議上就此問題作了專門部署。

  副檢察長駕車撞傷17人,促使19號文件出臺狠剎領導幹部“自駕風”

  2005年12月,湖南省紀委專門下發了第19號文件《關於嚴禁領導幹部擅自駕駛公車的通知》,著力狠剎領導幹部“自駕風”。頒發這一文件,與此前發生在湖南省長沙市的兩起事件有關。

  2005年12月4日,長沙市人民檢察院在岳麓區新民路羊城酒家宴請來長沙考察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石河子市政法考察團。該院副檢察長黃常清參加了接待,席中喝了2兩左右的葡萄酒。

  接待結束後,黃步行回到市人民檢察院機關,駕駛車輛外出接其妻子回家,路過岳麓區麓山路長沙市第四人民醫院路口路段時,遇到305路大客車在公交站點附近上下客。由於黃處置不當,其駕駛車輛先後與兩輛摩托車、一輛自行車和在公交站等車的乘客及過往行人相撞,發生了一起致使17人不同程度受傷的交通事故。其中傷者中有兩名70歲以上的老人、1名10歲兒童、9名大學生。

  此前,時任長沙市望城縣縣委書記王武亮自駕公車,與警察發生衝突後襲警一事亦鬧得沸沸颺颺。

  記者掌握的湖南省有關部門的一份材料指出,近年來,一些領導幹部私自駕駛公車問題越來越突出,導致問題頻頻發生,造成了嚴重的負面影響。

  2003年6月,邵陽市委某常委自駕公車到長沙辦事,在路上撞死一老人。邵陽市委一副秘書長帶人趕赴現場協調處理善後事宜後,在返回途中又因車禍喪生,另外一市政府副秘書長受重傷;2004年4月20日,祁東縣中醫院副院長鄭大明酒後駕駛救護車出行,車速太快翻車,搭乘的兩名醫院職工一死一重傷;最為惡劣的是,2004年11月27日晚,韶山一市委副書記駕駛公車致人死亡並逃逸,在全國引起了輿論的強烈關注。

  “這不僅傷及無辜群眾,也給國家帶來重大經濟損失,嚴重影響了黨和政府的形象,一些領導幹部自己的家庭也遭受了極大不幸。”湖南省紀委一人士稱,第19號文件的下發,正是基於以上的考慮和擔憂。

  違規之舉常與特權、腐敗相關

  今年9歲的劉春元是官員違規自駕公車肇事的受害者。更為不幸的是,被撞傷後,劉春元得到的卻是一張醫藥費的欠條。

  2005年5月5日,劉春元和弟弟在母親的帶領下,從外婆家返回自己的家,其間要穿越一條公路。湖南省婁底市某縣建設局副局長朱某駕駛一輛皇冠小轎車以很快的速度開過來,撞倒路邊的姐弟倆。

  劉春元被撞昏在地,昏迷15天甦醒後神志不清,失去記憶。劉春元的父母説,為給孩子治病,他們花完了東拼西湊的近5萬元錢。因為無力繼續支付高達10余萬元的其他治療費用,只能帶著女兒回老家。

  肇事者朱某在劉春元父母的央求下,只借給他們1萬元,還要求寫下借條。之後,朱某不見人影。

  2005年5月7日,湖南省藍山縣委副書記、縣長張兆湘駕車從衡陽老家返回縣城途中,因車速過快,在永連公路58公里處發生車禍,車輛翻入路旁溝中,第二天早上被人發現時他已死亡多時。

  張兆湘駕駛的本田雅閣2.4是該縣麗宏國際針織有限公司所有。該公司原來準備將此車贈送給縣政府,因該車超標縣政府沒有接受,但縣政府辦公室一直將該車長期“借用”為公務用車。2003年10月至2005年3月,張兆湘將該車作為公務用車使用,並經常自己駕駛。

  2005年3月,湖南省紀委黨風室曾根據群眾舉報,到該縣調查,認定此問題屬於頂風違紀借用企業車輛的行為,要求縣政府立即糾正,並擬給予縣長張兆湘黨內警告處分。但調查組離開後,藍山縣政府並沒有對存在問題進行糾正。之後便發生了張兆湘的悲劇。

  類似的事件還有:2004年8月21日,湘西自治州吉首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譚凱文私自駕駛公車到張家界遊玩。由於車速過快,與一輛迎面而來的旅遊大巴車相撞,造成兩人死亡,兩人重傷。

  2004年3月23日,湖南省雙牌縣質監站站長李軍酒後駕駛獵豹越野車,搭乘髮廊賣淫女等4人兜風,在縣城撞死兩人後駕車逃逸,逃跑途中還將群眾追逃車輛撞壞,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

  多數擅自駕駛公車肇事的領導幹部特權思想嚴重

  記者獲得的一份資料表明:近年來,湖南省各地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大中型企業公務車輛在高速公路上交通肇事的問題十分突出。據統計,2001年以來,全省發生此類事故1019起,造成207人死亡、654人受傷,直接財産損失3338萬餘元;分別佔全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總數的19.77%、21.79%、21.55%、23.91%。

  該材料指出:此類交通事故具有以下四個特徵:一是車輛檔次高,性能好,容易超速;二是駕駛人特權思想嚴重,交通法律意識淡薄,漠視交通安全,肆意超速行駛、強行超車、酒後駕駛、疲勞駕駛,開英雄車、霸王車;三是領導幹部駕車屢禁不止,且多數沒有經過正規訓練,技術差,遇到突發情況臨場處置能力低;四是公務用車制度不健全,車輛保養、維護、檢查、使用制度沒有抓落實,以致車況不良,埋下事故隱患。

  曾幾次代理類似官司的湖南天戈律師事務所律師羅秋林認為,官員駕車頻頻出事的主要原因與權力的膨脹和失控有關,“官車”肇事其實是“官員”肇事,某些官員本身有特權思想,容易違章“惹禍”。

  他説,從具體案例出發,許多肇事的官員實際上都配有專車、專職司機。但多數事發時,“專車”與“專人”根本沒有落實到位。一些官員置國家的有關規定而不顧,堂而皇之將“專車”當成了私家車,公車私駕。有些官員又喜歡撇開司機自己“過車癮”。也因此,往往發生交通事故時,恰恰就是這些官員自己在駕駛。

  另外,多數官員車技不熟,即便是“持證族”,其中也很少有人接受過認真學習和嚴格考核,而憑藉權力和關係獲取合法駕照的絕非個別現象。一遇突發情況他們往往措手不及處置不當,事故也就在所難免。

  他説,要杜絕官員駕車成公害的現象,治本之策除了推行官員禁駕公車制度,更應強化違章制裁機制,對官員的權力進行有效的制約和實質性的監督。

  杜絕公車私用成為湖南省紀委重要反腐工作

  湖南省紀委有關人士在接受採訪時強調,領導幹部禁駕公車是三令五申的紀律。長沙市紀委、市監察局2005年12月也重申:嚴禁領導幹部擅自駕駛公車和酒後駕車;領導幹部一律不準以任何理由公車私用;領導幹部一律不準利用職權向企業、下屬單位和他人借用車輛並擅自駕駛。凡擅自駕公車釀成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不良影響的,一律先免職,再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記者注意到,湖南省紀委年前下發的《嚴禁領導幹部擅駕公車的通知》要求,對利用職權向企業、下屬單位和他人借用的車輛進行清退;組織紀檢監察機關、公安交通警察部門對領導幹部持有駕照的情況以及駕駛公車、借用車輛或私車的情況進行自查自糾、督察整改;各級公安交警部門要嚴格對領導幹部駕駛證照的發放和管理。

  《通知》還強調,對領導幹部擅自駕駛公車或利用職權借用車輛擅自駕駛,甚至無證駕駛車輛、酒後駕駛車輛的,一律按照違紀處理。造成車輛丟失或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還要追究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並特別提及,交管部門對領導幹部駕駛車輛違反交通安全法規和發生交通事故的,在依法調查處理中,要及時向同級紀檢監察機關報告。

  湖南省紀委一相關負責人表示,他們已將此作為反腐敗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進行部署。“節後大家都在忙這個事情,絕對不會是為下文件而下文。”

責編:王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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