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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涉及人民根本利益重大事項由人大決定 

央視國際 (2005年05月26日 12:42)

  近日,貴州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對《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草案)》進行初審。《規定(草案)》明確提出,對涉及貴州全省人民根本利益的八方面重大事項,應提請貴州省人大常委會審議,並由其作出相應的決議或決定。

  《規定(草案)》提出,這八方面的重大事項分別是: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和省人大及其常委會決議、決定在貴州省遵守和執行所採取的重大措施;貴州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部分變更、省級預算的調整方案和省級決算;推進依法治省,加強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的重要決策和部署;在對省政府、省法院、省檢察院和下一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實施監督中需要作出決定的重大事項;撤銷省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撤銷下一級人大及其常委會不適當的決議、決定;省人大授權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決定的重大事項;法律、法規規定由省人大常委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此外,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障情況;自然災害的救濟情況和突發事件的處理情況;涉及面廣、影響深遠、投資巨大的建設項目;省級財政預算執行及審計情況等13件大事應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必要時由省人大常委會作出決議、決定。

  《規定(草案)》還提出,應當由省人大常委會討論、決定的重大事項,省政府、省法院、省檢察院自行作出決定的,省人大常委會可以責令其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銷。

責編:春天  來源:中國廣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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