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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大立法保障政務公開 

央視國際 (2005年05月23日 20:12)

  新華社廣州5月23日電(記者王攀)廣東省政府23日向廣東省十屆人大常委會十八次會議提請審議政務公開條例草案稿。廣東省監察廳廳長江青?就該條例草案做説明時表示,考慮到在政府和個人、組織的關係中,政府始終是處於強勢地位,草案規定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政務公開的行政復議權、國家賠償和法律救濟權,對政府公開的義務人也作出了費用限制和期限中止等規定。

  廣東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許天祥説,當前政務公開還處於一個探索、總結、發展、漸進的過程中,該草案稿借鑒了上海、吉林、福建以及廣東省內廣州、深圳等地已相繼出臺的相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按照中央有關要求及廣東實際情況,重點對可操作性方面對條款做了補充和修改。

  根據草案,政務公開的權利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依據條例享有要求政務公開、獲取政務信息的權利;政務公開的內容包括社會經濟發展戰略、發展計劃、重大決策、工作目標、行政處罰依據、稅費徵收和減免政策的執行、財政預算決算報告、政府基金、重要專項經費的分配使用、重大基本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政府採購、國有企業重組改制、産權交易、教育資源的分配、重大決策或重大管理事項失誤及責任追究等。

  條例草案還明確了政務公開的形式,包括聽證會、新聞發佈會等,規定主動公開政務信息的時間應該與內容相適應,政務公開權利人認為政務公開義務人不依法履行義務的,可以向同級監察機關、上一級行政主管部門或人民政府舉報,如果合法權益被侵犯還可提起訴訟。(完)

責編:春天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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