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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一夫婦收藏55年的婚書欲申報國家文物 

央視國際 (2005年05月15日 18:28)

  新華社廣州5月15日電 據《廣州日報》報道,家住廣東省興寧市寧新街道辦事處的遊雙龍夫婦,收藏了55年的結婚證書,有可能是新中國成立後最早的婚書,為此他們希望有關部門能幫助將此婚書申報國家文物。今年75歲的遊雙龍和73歲的妻子劉菊香,日前看到4月6日報道“新中國最早婚書在佛山發現”的新聞,文中稱佛山梁先生收藏有一張1951年1月19日頒發的婚書,準備以新中國成立後最早婚書的名義申報國家一級文物。遊先生於是拿出自己于1950年9月4日辦理的結婚證書,發現比佛山梁先生收藏的婚書早了3個半月。遊先生的結婚證非常簡單,由兩張約16開大小的“公文箋”組成,類似當時流行的介紹信或證明,一式兩份(張),男女各執一份(張),沒有相片。麻砂紙質,薄薄的,淡黃色。婚書寫著:“男子遊雙龍寧中區城南鄉義尚村人廿歲女子劉菊香永徑區廉風鄉新廉村人十八歲兩人自願結婚雙方及關係人前來本府登記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之規定准予結婚此證。右給遊雙龍(劉菊香)收執。鄉長陳忠。”婚書上蓋著“興寧縣第一區城南鄉人民政府印”。遊先生是個有心人,喜歡讀書看報。他有一本“我的人生經歷錄”,上面記錄著全家大事小情,貼著各式各樣的票據。他説,正是這種“記錄”、“收藏”的習慣,婚書才能至今保存完好。

  遊先生1950年在興城鹽阜街廣源隆副食店當店員,經親戚介紹,認識了興寧市永和鎮農民劉菊香,半年後即1950年9月4日,兩人去當時的興寧縣第一區城南鄉人民政府辦證結婚,約半個月後他們按農村風俗舉行了婚禮。

  頒布于1950年5月的《婚姻法》是新中國第一部法律。據遊先生説,當時很少人有結婚要辦證的觀念,農村尤其如此。他因為加入了工會,經常要參加會議學習,比較了解政策法規,所以才會去辦證的。當時他和劉菊香兩人一起到鄉政府辦結婚手續,鄉政府的一名工作人員就給他們辦了證。

  據當地文史專家分析,新中國第一部《婚姻法》于1950年5月頒布,遊先生1950年9月4日便去領取結婚證,很可能當時統一樣式的結婚證還在設計中或沒有推廣使用。當時的鄉政府便用公文箋給他們書寫了這張特別的婚書。

責編:馬芳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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