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查發現:土地承包法實施存在三個主要問題
央視國際 (2003年11月04日 16:31)
新華網北京11月4日電 土地承包法從年初實施以來,被農民喻為法律“定心丸”。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在執法檢查中發現,當前一些省還有5%左右的農戶沒有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沒有領到承包經營權證書;一些地方徵佔用農村集體土地中存在補償標準低、失地農民安置不落實,個別地方甚至剋扣、挪用補償費;還有一些地方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不規範,個別地方不顧群眾意願,採用行政手段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工作的安排,土地承包法執法檢查組9月、10月赴福建、陜西、四川、河北、江蘇、吉林、湖南等地進行了執法檢查。執法檢查組4日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各小組檢查情況的報告。
從檢查的情況看,各地在農村土地二輪承包過程中,堅持承包期延長30年和大穩定、小調整的原則,較好地落實了農村土地承包政策。農村土地承包法頒布後,各地農村基層幹部增強了依法行政的觀念,廣大農民提高了依法保護自己土地權益的意識。從總體上看,大部分省95%以上的農民和耕地面積落實了二輪土地承包,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得到有效保護。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烏雲其木格出席4日的會議並表示,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時間不長,要繼續深入學習、宣傳這部法律,健全規範相關法律、法規,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要繼續做好二輪土地承包的收尾工作,依法解決二輪土地承包的遺留問題。高度重視失地農民的補償安置工作,慎重解決好徵地中失地農民的補償和安置就業,妥善處理土地徵用中出現的矛盾。進一步規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按照“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保障承包人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收益。(記者 沈路濤)
責編:范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