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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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防止著作權糾紛,本次比賽要求詞曲著作權人自行解決和詞曲作者的法律關係,演唱者自行解決和配器、錄音加工者的法律關係,要求達到:詞曲著作權人必須是參賽作品詞曲完全的、全部權利的著作權人,詞曲著作權人已經許可演唱者演唱參賽歌曲,詞曲著作權人和演唱者的權屬、權益分配自行約定,但不得影響大賽主辦單位根據本大賽章程內容獲得的許可和優先簽約權。如有侵權責任,風險自擔,同時參賽作品必須保證為原創作品,不得有歪曲、篡改、剽竊、抄襲他人作品的情況發生,如有發生涉及上述情況並責任屬於參賽作品創作者的版權糾紛問題,參賽者及作者必須承擔全部的法律責任,同時取消該參賽者的參賽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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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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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參賽者應當按主辦方要求真實、完整地填寫個人信息,如個人信息有任何變動,必須及時通知主辦方;
2. 參賽者應當按主辦方要求提交規定格式的作品,參賽者提交的作品小樣,主辦方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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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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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參賽作品要求為原創作品 ;
2. 參賽作品題材、風格不限,主題健康,內容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行政法規及本次比賽的參賽規則;
3. 參賽者可自帶原創作品,或從“原創曲庫”中挑選作品參賽。
4. 參賽者也可以將自己的原創作品上傳到“原創曲庫”,供其他參賽者選唱、參賽。
5. “原創曲庫”中的所有作品(包括歌名、詞、曲)僅限于在本次評選中使用,未經允許不得用作他用。
6. 參賽者自帶的原創作品要擁有作品在參賽期間的合法使用權並同意參賽作品在參賽期間的所有版權及鄰接權歸央視所有。
7. 參賽者參賽期間同意參加央視的演出及播出安排。
8. 如因參賽者違反上述保證而引起任何爭議,參賽者應負責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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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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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陸CCTV.com,下載報名錶,如實填寫後連同自己參賽的完整作品 (CD等)一併郵寄到北京市海淀區復興路11號,中央電視臺文藝中心《中國音樂電視》欄目組收
郵編: 100589
電話: 010-68288320
傳真: 010-68288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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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聚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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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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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賽作品作詞、作曲、演唱等同為一人時,請將本人身份證複印件傳真至010-68288399,主辦方審核通過後才能成功參賽;
2、參賽作品作詞、作曲、演唱等為不同人或多人時,請將本人、其它著作權人身份證複印件傳真至010-68288399,主辦方審核通過後才能成功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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