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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冬07-02-28
問:國企改制,造成了許許多多的失業人員,這批人,沒有了工作,沒有了收入,上有老,下有小,小孩都在上大學,面臨高額的學費,並且,自己的身體也不好,看不起病,過着饑寒交迫的生活.養老保險也逼迫中斷.現在沒有工作,沒有收入的失業人員,繳養老保險,要繳社會平均工資的20%,每年繳4千多元.並且,只能把8%記入個人帳戶,也就是説還有12%給了國家.而有工作,有收入的在職人員,只要繳工資的8%,還有12%由單位繳,這樣公平嗎?????我人為失業人員應該和在職人員平等對待,都繳8%(其實,這樣已經不公平了),還有12%,有工作的,由單位繳,沒有工作的,由國家財政補貼!這樣才能為那些年輕時為國家做過貢獻的失業人員,老有所養,社會才會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