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
愛民者07-03-01
山東臨朐青臨鐵路佔用耕地1600多畝,根據<土管法>規定:應該由省土管局上報國務院審批.結果市縣官員心興膽大,讓臨朐縣土管局申報823畝,讓青州市土管局申報800多畝,從而欺騙國務院,欺騙省國土局.致使省國土局越權批地.形成山東第一違法佔地大案!
青臨鐵路佔地後,沒有依法補償農民一分錢.也沒有依法安置剩餘勞力;相反,青臨鐵路局長張清華的親朋卻佔用了大片鐵路用地.辦起了汽修廠,花園,張清江在鐵路用地上蓋起了兩棟商品住宅樓,直接對外出售.(沒有房産證)
幾年來,我們多次反映,土管部門(包括國土資源部)都在官官相護,無人處理.請問溫總理:我們這些失地農民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