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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錦麗07-03-03
總理:你好!我要反映的問題還是關於信訪的問題.儘管前兩年中央為此花了功夫,調整了舊信制度,但新的信訪制度我認為還是不管用.試想當地的官員他們自已犯的錯誤,他們的素質可以讓他們自已糾正自已嗎?我想這個答案人所共知的.我本人也親身體會.我因為工作關係讓當地官員給換了,我可是遵紀守法要面子的公民.我首先找系統領導,找人事仲裁部門,找行政部門,找縣領導,找地區領導,找省信訪辦.找新華網等,除了新華網給給了我公正的同情以外,我去了別的地方得到的是污辱和輕視糊弄.現在為此事我已耗費了我人生最寶貴的十年光陰.目前我只剩下到中央的一條路了,可是新信訪法中規定中央也不準去.所以我在想在如今的和諧的社會中,我可是嚴格按照中央的法律來做,為什麼地方上顯而已見的的錯誤卻得不到糾正,請問下一步我應當如何做.難道只有用過激的行為説話,搞個全國性的新聞才能解決問題嗎?但看著農民問題解決的這樣好,我對中央的政策還是信籟的.希望我和廣大有理的信訪者有最後的出路!希望中央反腐工作在2007年做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