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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毓安07-03-09
尊敬的溫家寶總理:
我想就每年人大和政協兩會的問題提點改進意見。我們知道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人民民主專政的組織形式,是中國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政協會議章程規定每年召開一次大會,無疑對研究制定我國大政方針有着決定性的作用,但是每年從國家到省、市、縣各級都要召開兩會,我覺得意義不大,現在國家提倡節約型社會,號召全國人民勤儉節約,胡錦濤同志提出的社會主義榮辱觀也明確指出,以艱苦奮鬥為榮,而每年的兩會就會議開支全國總計也有上億的經費,國家開完後,各省再召開;省召開完後,各市再召開;各市召開完後,各縣也召開。我覺得從人力物力上都是一種多餘,會議的效益和會議的投入能否成正比很值得商榷。再一個對有些代表來講,參加完全國會議,還要參加省級會議,甚至還要參加市級會議、縣級會議,無疑分散了他們工作的精力,這些代表大都是一線的主力,領頭人。所以我建議人大和政協兩會,國家可每年召開一次。各省、市、縣沒有必要再召開同樣會議,各省、市、縣可五年召開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