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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安07-03-10
總理:您好! 我國的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已經實施了三年了,可是三年來由於缺乏強制配備註冊安全工程師的註冊安全工程師條例、或者註冊安全工程師法,致使企業普遍不願聘用註冊安全工程師在單位執業,就是已經註冊的也形同虛設,不允許本人以註冊安全工程師的名義在執業範圍內執業,仍然做原來的工作.根本起不到一個註冊安全工程師應該有的重要作用.企業安全管理工作仍然呈現無人管不會管的局面.這與當初安監總局推出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的初衷背道而馳.更使廣大戰鬥在安全生産第一線,好學上進的安全管理人員看不到從事安全生産工作的美好前景,使安全生産後繼無人的局面繼續上演.安全管理人才必將進一步流失.請總理在百忙之中抽出時間督促國務院,以及相關部門儘快制定頒佈註冊安全工程師條例,或者修改安全生産法.採取切實有效的強硬措施,督促企業嚴格按照安監總局現有規章將註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規定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