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間經商禁忌
央視國際 2004年10月10日 14:35
萬建中
中國自古以農業立國,素有輕商的觀念。據《清稗類鈔》雲:“《會典》開載,凡農家許著綢、紗、絹、布,商賈之家只許著絹、布。如農民之家有一人為商賈者,亦不許著綢紗。此可見吾國
之賤農商,而高尤輕於農也。”民間亦有“農不與商鬥”、“無姦不商”的説法。按舊禮風俗,民間很看不起商人斤斤計較的職業習性。商界處處瀰漫著風險,潛藏著殺機,所以舊時各地民間商界就形成了一些旨的避兇趨吉的禁忌習俗。商業中人希望能通過實施這些禁忌獲得財運亨通。儘管有的商賈並不迷信,但為了心安,也奉若圭臬。
商民的辟邪宜忌
商業交易方法有多種,以行商和坐商兩種為主。行商,俗稱“行販”,亦叫“游動行販”。商人以坐商居多,尢以店舖商為最,多以行業聚集。這兩种經商都有其宜忌。
先説行商。行商種類不一,禁忌有差異。一般來説,挑擔出門經商的人,忌“月忌日”(初三、十四、二十三)出行,出門忌見烏鴉,更忌遇見尼姑、和尚。行商的扁擔禁忌別人從上面跨過,尤忌女人用腳踢。有的地方遇見趕馬外出做生意的人,忌説涉及豺狼虎豹等字句,否則外出不吉。商人趕街忌諱説不吉利的話,不能踩別人的腳後跟。否則,總落人後,晦氣,賺不得錢。白族趕馬外出做生意的人,忌説涉及豺貌虎豹的字句,否則外出不利。四川西部的農村集市貿易中,在議商買賣豬或牛的價格時,人們通常忌説整數,認為整數有盡頭的意思,這樣,不吉不利,買回去的牲畜難以喂養。
坐商的禁忌更多。店主忌早上第一個客人不成交而去,恐帶來一天的倒運。在店堂,忌伸懶腰,打呵欠,踏地袱,坐門檻,敲擊賬桌,手把門枋,背脊朝外,玩弄算盤和反擱算盤等等,俗以為這些舉動皆是對財神菩薩不恭的表現,對經商不利。掃店堂,忌往外掃,須往裏掃,意即掃進金銀財寶。見地上銅板忌拾,錢幣忌往外數,要往裏數,寧波方言“數”與“輸”諧音。
賣豬頭要説賣“利市”;顧客買結婚用品,若失手敲碎,要説“先開花,後結子”;賣烏賊,要吆喝墨魚;賣棺材忌問誰死了,並稱棺為“長壽席”;買藥忌嗅,以為嗅過的藥失效,遞給買主時應説“送補藥”。藥店、棺材店的經營者,送客時忌諱説“再來坐”、“歡迎再來”之類的話。否則,顧客以為是在詛咒人家“再得病”、“再死人”,就事與願違了。
賣布匹的忌敲量具;賣酒的忌搖晃酒瓶,否則,説酒喝下要頭暈。酒店,娘舅在席上忌毛蟹(河蟹)上桌,因寧波等地貶稱娘舅為毛蟹;女婿在桌上忌上甲魚。藥店年初進貨,須進胖大海和大連子,取大發大利之義。在江蘇南京的茶社飯舖,三人一桌,如空一位不坐,謂之“關門座”,為鋪主最忌。香港酒家食業的夥計最忌首名顧客送“炒飯”,因“炒”在廣東話中是解雇的意思,開爐聞“炒”音,被認為不吉。店員不準在店內看書,雖工餘亦不例外。老闆但圖一本萬利,豈有“輸”掉老本?所以忌諱。過去漢族一些地方,有賣豬不賣繩的禁忌。賣豬必用繩捆縛牽出,但出賣時,必須要回繩索,以為連繩索一起出賣,如同連運氣一同帶走,以後養豬不吉利。
各種商店中以藥鋪的禁忌最嚴。學徒進店,先揀“萬金枝”、“金銀花”和“金鬥”,取黃金銀子之意,或揀“柏子仁”,因“柏子仁”似米粒,以育徒工細心辦事之風。平常説話常以藥名討彩頭。如“連翹”稱“彩合”,“貝母”稱“元寶貝”,“橘絡”稱“福祿”,“陳皮”稱“頭紅”,“橘紅”稱“大紅袍”,切藥稱“老虎尾巴”,藥凳稱“青龍”;春以“冬木”開刀,冬以“丹皮”收刀。扎藥包,要扎得形如金印,正月還須用紅線扎結。夥計忌嗅藥。送藥忌轉手,否則,認為是觸其霉頭。外出行醫的“遊方”也有行為規矩,如民間過年時醫藥行忌諱出診,怕“觸霉頭”,除非給雙份診費破災才行。平時出診,也忌諱敲患者的門,俗有“醫不叩門,有請才行”的説法。為了保守職業技能的秘密,民間又有醫生郎中“施藥不施方”的説法。醫藥行舊時敬華佗、孫思邈等為祖師爺,不敢稍有不恭,如今這些習俗仍可以見到。
商貿活動中的約束規範
商業貿易的成敗往往難以逆料,因為偶然的因素很多,而諳熟商業禁忌並適當運用它們,有時也是贏利的關鍵之一。例如我國新疆的塔吉克族,每逢星期三和星期日不出售牲畜,不償這欠下別人的債務,別人也不來買牲畜和還債。如果你不懂這一習俗而登門做買賣,那就會從此失去與他們的商業聯絡。前幾年香港房地産商蓋了一棟“伊利莎白”大廈,據説差點無法出售。因為當地另有一家有名的伊利莎白醫院,住進大廈有如在醫院養病。如果是歐洲人,則根本不存在這種心理,但粵語群落卻視為嚴重的禁忌。
國內外這類禁忌風俗還很多,諸如動物、植物、色彩等等,每一個國家和民族都有自己的愛憎觀念,因此,在商品的商標和圖案設計、著色方面,都應注意這方面的民俗知識。否則,違犯這些俗規,買賣交易就會受阻。如中國民間崇拜的現實中的鳳凰——孔雀,在印度卻認為是“淫蕩”的象徵。人有好惡,國有禁忌,如果經營的商品的商標或包裝違背了這些風俗習尚,就會失去其競爭能力,買賣必然以慘敗而告終。
1985年3月30日,一貫與我國人民友好的埃及政府突然查抄了我國出口的布鞋。這一事件,使中外人士莫不感到震驚。後來,追查其原因,原來是我國出口布鞋後跟上的防滑圖案花紋,與阿拉伯文中的“真主”字樣十分相似,嚴重觸犯了他們的禁忌,造成了極大的誤會。此外,如我國出口的芬芳爽身粉,漢語拼音恰巧是英文“毒蛇的牙齒”,出口銷售給英語國家,使人一看即毛骨悚然,誰還敢用?白象牌電池的商標,拼音意思為“累贅”,其在國際市場上的命運也就可想而知了。這些問題,不僅僅是出口商品的圖案設計、商品商標等問題,更重要的是設計者沒有“出國問禁”,缺乏應有的商業禁忌知識。
由於傳統信仰的緣故,有些事物會被認為是不吉祥的。這些事物顯然不宜製成商品出售或作為商標圖案,否則,同樣會招致不幸。1983年11月9日,《人民日報》上曾報道了這樣一則新聞:山西省土畜産公司運城地區外貿局,在1981年底收購了老鼠皮一萬一千余張,其中一半已製成了鼠皮褥子。當地外貿領導還高興地説:“真是好東西,是咱們省裘皮業務上一個拳頭産品。”但是,卻一直打不開銷路,加上工藝落後,連削價都賣不出去。結果,堆在倉庫裏,損壞變質,白白損失了二百多萬元。事後,山西省對外經濟貿易廳負責人在總結中認為,最大的教訓是對國內外裘皮市場的動向未摸清楚,沒有獲得充足的經濟情報信息,就貿然行動。其實,從傳統文化的角度看,主要還是缺乏應有的商業禁忌的民俗知識,忽視了國內外民間對老鼠的厭惡、鄙視,才造成了這種不應有的損失。
我國各民族往往因宗教信仰和迷信觀念而限制或禁止某些與信仰觀念相悖的消費現象,諸如食物、服飾、顏色禁忌等等,並以此規範人們的信仰行為,從而在人們的日常消費方面形成了大體穩定的禁忌慣例或規約。商人了解了這些慣例或規約,在經商活動中就不會因觸犯當地的消費禁忌而碰壁。
(摘自《圖文中國民俗禁忌》,中國旅遊出版社2004年2月版,定價:32.00元,社址:北京建國門內大街甲9號郵編:100005) 來源:書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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