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美之心,人皆有之。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技術手段的進步,人們想變得越來越美。由此,也帶來了美容市場的快速發展和供需繁榮。然而,在醫美行業規模快速擴張的同時,一些美容院為了謀取更高的利潤,一項美容項目的價格動輒就是幾萬元起步,有的更是高達十幾萬元甚至幾十萬元。非法行醫、虛假宣傳、假貨頻現、價格欺詐等問題也逐漸顯現。
本期3·15專題,報道醫美糾紛、曝光存在問題的同時,也想給廣大消費者提個醒,在追求美麗的路程上,要理性消費,因為伴隨衝動消費而來的,往往是身心的傷害和維權的艱難。
記者從市市場監管委、市衛健委等多部門接到的市民投訴看,我市美容業市場存在多种經營套路。
從2022年1月2日開始,截至2023年3月15日,我市12345投訴平臺共受理有關醫美方面的相關問題300余個,存在以下幾個具有明顯誘騙消費者的行為,以此提醒廣大市民理性消費,切勿盲目跟風。
案例分析
充值卡退費難
日前,家住南京路附近的崔先生在一家美容店先後充值20多萬元做美容養生,其中包括細胞培植、疏通任督二脈等神奇項目。“您就選這幾項美容項目吧,保證您精神煥發,和小夥子一樣。”據崔先生講,當時該美容院工作人員信誓旦旦向他保證有療效。可是做了一段時間後,自己感覺毫無效果,但是美容院認為是崔先生來的頻次不夠,雙方就服務效果産生了較大的爭議。崔先生認為該美容推銷時存在誇大療效行為,於是向法院起訴要求解除服務合同,索要剩餘儲值金額。而該美容院則認為,崔先生作為成年人,應對自己的消費行為負責,因此不同意解除合同。
法律人士認為,崔先生的充值行為屬於預付消費,雙方屬服務合同,其享有隨時解除合同的權利。
不簽合同留隱患
市民韓女士日前向本報熱線反映,其通過朋友介紹,在我市某美容院辦理美容卡一張,儲值十幾萬元,並未簽署相關合同,而是給了大量的消費抵用券。每次美容後只是收取其中的消費券,衝抵相關美容項目,但從未將消費明細與韓女士核對過。“當時我想都是朋友介紹的商家,對方不給合同就不給吧,消費明細肯定是商家自己記著了,我也沒多問。”直到近日,該美容院換了新經營人,以消費券即將過期為名,要求韓女士續費充值時,她才覺得不對勁。“我手裏還有好幾萬的美容券沒有消費完,為什麼讓我再持續充值,按照這個續費方式,我到一百歲也用不完啊。”雙方産生分歧後,韓女士才發現自己維權存在取證難的情況。
相關法律人士告訴記者,現實生活中,像韓女士這樣繳費充值後,未簽署相關服務合同的情況大有人在,給當事人事後維權造成較大障礙。“為了個人利益,繳費同時一定要簽署相關合同。”最終執法人員通過刷卡記錄查證,韓女士在該美容院有真實消費行為。該美容院沒有盡到消費明示,造成雙方爭議。“雖然沒有簽署合同,但是商家給予韓女士的美容券以及消費記錄,可以證明雙方存在合同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
宣傳療效肆意誇大
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期間,我市河西區某醫療美容有限責任公司在其微信視頻號中,發佈該公司經營使用的“黃金微針”“半島超聲炮”“黃金熱拉提”等醫療器械及醫美服務廣告,引起了相關執法部門的注意。執法人員調查取證後發現,該公司發佈上述廣告均未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醫療服務領域事關消費者的人身健康,為防止醫療機構發佈虛假廣告,欺騙、誤導廣大消費者,規範醫療機構的執業行為,醫療機構發佈醫療廣告,應當在發佈前申請醫療廣告審查。”我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總隊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該公司未經審查發佈上述醫療廣告,在廣告中可能出現誤導消費者的相關內容,使消費者對於該公司提供的醫療服務及醫療器械的治療效果産生錯誤的認知。”
針對該機構沒取得廣告審查證明這一情況,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對該公司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虛假優惠騙人掏錢
2022年7月,執法人員接到我市某眼科醫院存在價格欺詐情況的舉報後,在現場檢查時,發現該醫院發佈“直減6000元”“優惠6000元”的價格信息,但是並沒有標明被比較前的價格信息。“通過後續調查,我們發現該醫院無法提供被比較的原價實際‘直減6000元’或‘優惠6000元’的證明材料。據此,我們判定該醫院存在虛構原價並標注虛假優惠折價的行為。”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總隊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當消費者看到“直減6000元”“優惠6000元”等標注的價格優惠後,極易因為優惠價格較大而産生關注心理和消費行為。“然而,該眼科醫院的服務項目,其實際價格並不符合消費者的消費認識,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針對這家醫療機構存在的價格虛假折扣行為,執法總隊依法對其處以罰款9萬元的行政處罰。“消費者在花錢購買服務時,往往會因為商家給出的優惠幅度比較大而形成衝動消費,購買服務時儘量做到多方比較,不要看優惠力度而輕易掏錢。”執法人員在此提醒消費者理性消費。
寫字樓內無證美容
“這家護膚工作室説可以做嫩膚項目,但是室內沒看到挂著證。”和平區衛生計生綜合監督所根據群眾投訴線索,對和平區某寫字樓內一美容護膚工作室進行突擊檢查,“你們請出示一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面對執法人員的問詢,經營人承認並未取得相關證件。“無證開展光子嫩膚等醫療美容服務,你們的行為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的相關規定。”該監督所工作人員依法對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沒收涉案相關醫療器械,處罰沒款總計101760元。
“為何定性他們這種行為是非法行醫呢。因為醫療美容是指運用手術、藥物、醫療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創傷性或者侵入性的醫學技術方法對人的容貌和人體各部位形態進行的修復與再塑。根據相關規定,激光治療、強脈衝光治療等均屬於醫療美容行為,較常見的如激光除皺、激光脫毛等。因此,開展醫療美容的場所必須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從業人員需經衛生行政部門核定並辦理執業註冊手續方可從事醫療美容服務。”執法人員告訴記者。
刷單增好評 蒙你沒商量
“我根據大眾點評的評價找到這家美容院,進行美容服務。然而在做了幾次美容服務後,發現該美容院的客流狀況遠遠低於其在電商平臺的評價數量。”消費者黃女士在網絡購物平臺消費時,習慣了查看其他消費者對商品的評論以及對商家的評價。接到黃女士反應後,2022年11月,執法人員對某醫療美容門診進行了檢查。“我們發現該門診的經營資料中涉及評價內容的模板若干份,通過核對該美容院的大眾點評頁面的評價內容,找到了該美容院存在刷單炒信的賬戶信息。”執法人員告訴記者,由於電商平臺的背書,這類情況近年來持續上升。“該美容院為增加其商品銷量及好評數量,提升店舖曝光量、美譽度及營業額,通過網絡平臺‘刷單炒信’虛構交易2筆。”
執法人員通過多方調查,確定其存在“刷單炒信”、操縱評論、虛構交易等行為,會嚴重扭曲市場信號,干擾了消費者對商品真實情況的正確認知,讓消費者承受了經濟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相關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並改正,最終對其行為處以罰款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