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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評:記者被殺為何震驚國人?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21日 08:0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NTV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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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展江(北京外國語大學教授)

  都説當下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可是即將成婚的洛陽電視臺記者李翔被殺害的消息,還是令無數國人扼腕嘆息。這説明了什麼?在我看來,這説明了溫家寶總理多次提及的對公平正義的追求依舊是我們這個社會的靈魂,而一個認真履職的新聞從業者往往被認為是公平正義的伸張者、捍衛者。

  李翔在一個夜間身中十余刀而亡。根據筆者此刻了解的信息,尚不足以斷定他一定是死於有組織犯罪團夥出於報復而實施的謀殺。儘管當地警方也説,李翔被殺的慘狀不符合一般搶劫案件的特徵,不排除兇手有其他作案動機。

  確切的信息表明,李翔最後一條微博的內容是地溝油,所以網民們紛紛懷疑是與地溝油有關的犯罪團夥的報復行徑。而食品安全近年來又是我們這個以食為天的大國從億萬普通民眾到高層政要關注的焦點之一。我想這就是記者李翔被殺震驚國人的直接原因。

  筆者從網民的反應中看到,大家對李翔深表同情和哀悼,部分網民再次提出記者是危險職業這個問題。對此筆者深表理解,但是有兩點保留。一是案件尚在偵辦之中,還不能完全排除搶劫殺人的可能。二是説記者是危險職業可能有些失準。

  近年來記者採訪中被騷擾、被圍攻、被毆打的事件屢有發生。這幾天就傳出浙江電視臺錢江頻道《新聞007》記者在海寧市採訪時被打、被砸攝像機的消息。但是因職務行為導致的嚴重人身傷害還比較少見。我這裡之所以強調“職務行為”,是因為有一些與媒體人有關的人身傷害往往被誤以為與記者工作有關。自2007年以來,此類事件中影響比較大的大概有兩到三宗。

  第一宗發生在2007年1月9日,《中國貿易報》山西記者站一名新近入職的叫蘭成長的人在大同市渾源縣一煤礦被人打死,國內外都有人説“記者”蘭成長因從事輿論監督而殉職。蘭成長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打死是一個悲劇,但實際上他不是去做真正的採訪、而是為報社創收引發衝突身亡的。

  第二宗發生在2009年11月21日,《河北青年報》常務副總編輯樂倩女士當晚在石家莊住所樓下突遭襲擊,據稱被毆打成重傷。幾天之內,媒體報道很多,而樂倩自述可能是因為輿論監督得罪相關方。但是後來未見下文,案件似乎至今未偵破,我們既無從準確了解樂倩是皮肉傷還是嚴重人身傷害,也不知道施暴者的犯罪動機。因此是否因職務行為所致,不能確定。

  另一宗是最接近於編輯、記者因職務行為所導致的嚴重人身傷害,它發生在2010年6月24日,《財經》雜誌編輯方玄昌當晚在回家途中遭襲,據方玄昌自述,兩名陌生男子手持鋼筋條將其打傷,頭部傷口深至顱骨。方玄昌經救治無生命危險。北京警方9月21日宣佈,初步審查顯示,方玄昌係因學術打假遭華中某大學醫學院泌尿外科主任肖傳國指使他人報復。

  去年6到8月,媒體多次曝出記者受到恐嚇、騷擾、毆打的消息。一時間輿論譁然,不少人出於同情和對公正的關注而提出記者是高危職業。筆者未敢茍同“記者是高危職業”一説,曾經寫文《在中國記者是高危職業嗎》予以辯駁。筆者認為,説記者是危險職業,必須有參照係

  筆者選擇的參照係有三。一是與礦工、清潔工、乃至交警等其他危險職業比較;二是與俄羅斯、墨西哥、哥倫比亞、菲律賓等“新聞記者的墳墓國家”相比;三是以國內知名調查記者王克勤的十餘年記者生涯為例。筆者的基本結論是,在中國記者的工作存在風險,但主要不是表現在受到嚴重人身傷害的高幾率上。

  深圳電視臺有個名叫孫浩元的才子記者,近年接連出版“新聞懸疑小説”多部。年初本人獲贈孫浩元的小説《封口費》,主要情節是南方某電視臺節目組接連有多名記者離奇死亡,而真兇是電視臺同行們最想不到的一個人……看畢小説,我以為它畢竟是文學,與當下現實尚有較大距離。

  但是,筆者並非認為新聞記者在中國是高度安全的職業。儘管不大情願,但是內心裏還是覺得有記者因職務行為被害殉職的那一天遲早會到來。中國那麼幅員遼闊,記者隊伍這麼宏大,各種利益集團的矛盾日漸突出,有組織犯罪時有發生,這一切意味着與社會有廣泛交往的各行各業面臨更大的風險,新聞界自然無法置身事外,甚至會變成真正的危險職業。

責任編輯: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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