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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被扣13天被索5萬看車費 公司狀告首發集團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31日 20: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廣播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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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經濟之聲《天下公司》報道,一輛運送發電機組的大貨車因為超寬,被首發集團路巡人員攔下。而13天之後取車時,車主被要求交納5萬多元看車費。昨天(30日),大貨車所屬江蘇一家物流公司,將北京市首都公路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以及安暢高速公路管理分公司告到法院,豐臺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江蘇一家物流公司的駕駛員聞某、劉某駕駛貨車,承運風力發電機組設備,由南京運往包頭。2011年11月11日23點,大貨車行至北京市六環至京藏高速路段的時侯,被首發集團路巡人員攔截,因為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證,這輛貨車被扣留。這家物流公司相關負責人張先生説,他們辦妥超限運輸證後22日去提車時,竟被告知要交納4萬多元看車費,在與對方協商的兩天中,看車費又增加為5萬餘元。

  聞先生:拿了證回來以後我又到安暢公司,我説你把我們這個費用算一下,看護費要多少錢。他給我算了一下,當時算了是46080吧,我説錢太多了,我説我交不起。

  聞先生當場給首發集團打電話詢問,對方的態度絲毫沒有協商的餘地。

  聞先生:最低算我多少錢?

  首發:您過來再説唄,在原來的基礎上加上今天的。

  聞先生:那就是昨天5萬多,加上今天算上要6萬了。

  首發:到不了6萬,5萬多,應該是。

  聞先生:能不能便宜點?

  首發:便宜不了。

  因為不給錢就無法提車,截至2011年12月3日,對方要求的看車費已漲到6.8萬多元,為了避免更大的損失,公司被迫於12月9日與被告方達成《協議書》,向被告交納了前期5000元的看車費。

  原告物流公司認為,首發集團及安暢分公司並非公路執法單位,未經原告同意強制提供服務,收取沒有定價依據的鉅額看車費是不合理的,被告方也就是首發集團,應當承擔因此給公司造成的損失。這家物流公司請求法院撤銷雙方簽署的《協議書》,返還已交納的看車費5000元,並支付因扣留車輛造成的貨物違約金等損失共計4萬5511.6元。

  對於此案中收取看車費是否合理,首發集團相關負責人劉先生表示,首發集團對此事已做出回應,他們現在仍然堅持此前的表態。

  劉先生:這個價格剛才已經跟您説過了,沒有人批准,也沒有人要求我們報備,就是由企業自主來決定。在治理超限運輸工作當中,我們是成員單位之一,我們有責任對違法上路的超限車輛進行治理。

  首發集團在此事發生後曾經對媒體做出表示,被扣車輛較大、停放時間過長,首發集團加派較多車輛日夜看護,才産生了高額的看車費,首發集團不存在漫天要價的行為。

  《天下公司》評論員、法律界專業人士李光昱發表他的看法,他認為首發集團有沒有扣車和收費的權力。

  李光昱:首發集團的發言人有一句話挺有意思的,他説這個交易本身是具有一定的權力,同時説他扣車本身收費是具有一定的強制性。但是我們注意到一點,説被扣車的這家公司是跟首發集團達成了一個協議。什麼樣的能達成協定?所謂的協議一定是平等主體之間才能達成的一個東西,而不是説執法部門跟你達成了一個協議。現在對於高速公路的管理有幾個比較大的法,一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路法》,一個是《收費公路管理條例》,還有北京市也有一個公路條例,所有的這些法之中沒有任何一條授予了首發公司一定的行政執法權。而且反過來説,在《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裏明確規定,作為收費公路的一個經營者,它除了收取過路費以外,不得收取任何的費用,任何收取的費用都有權不予支付。所以我不知道它的權力從哪而來,至少從目前的法律來講,沒有看到任何的授權。

  李光昱表示,首發集團聲稱因為貨車超寬超大,於是找了很多車來看護,所以才造成了天價的説法十分荒謬。

  李光昱:按照常識來講,比如一個停車場裏有上百輛汽車,可能只有一個保安或者兩個保安在看,那麼這樣一輛巨大的超寬的一個汽車,停在一個沒有啟用的高速路上,需要4到5輛車去看著嗎?所以我覺得這個費用的産生也很奇怪。況且首發的人提到一點,説並沒有任何一個主管部門,説我們不能怎麼做,或者我們應該收什麼錢。這就意味着首發集團根本就沒有權力做這個東西。

  李光昱認為,現在當事人已經起訴到法院,法院應當依據公平的原則和依法的原則進行處判。

  李光昱:法院如果不能秉承公正的原則,是沒有辦法的,這是第一。第二,從北京市相關的路政管理部門,以及我們的交通執法部門來看,你沒有權力執法,你強迫他簽這個協議,這不是相當強迫交易嘛,因此産生的損失我覺得應該由首發集團來承擔。

  【背景資料】

  公開資料顯示,首發集團成立於1999年9月;2008年12月,公司的出資人由北京市國資委變更為北京國有資本經營管理中心,首發集團也成為了國資中心的子公司。截至2010年3月末,北京國資中心、北京市首都創業集團有限公司、北京市國有資産經營有限責任公司及北京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分別持有首發集團84.74%、7.03%、4.53%和3.70%股份。

熱詞:

  • 車費
  • 扣車
  • 首發公司
  • 狀告
  • 高速公路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