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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貴州茅臺“國酒茅臺”商標通過初審,山西汾酒、洛陽杜康等知名白酒企業紛紛對此提出異議。(8月10日新華網)
白酒大戰。只要經常注意看電視廣告的人都會發現,酒的廣告在各大電視臺黃金時段佔據了很大比重。尤其是過年過節,各種酒的廣告鋪天蓋地,其中以白酒更勝一籌。廣告中,五糧液自詡為“中國的五糧液,世界的五糧液”,1573是“國窖1573”,西鳳酒的“國典鳳香”,汾酒的“國藏汾酒”,郎酒的“強我國防,喝中國郎”,大家都在叫,各個帶“國”字。儼然舍我其誰,誰與爭鋒。而茅臺就不一樣了,“國酒茅臺”別個叫了幾十年,現今終於要成為唯一的“國酒”了,可見實力非同一般。
為什麼要成為國酒?大家都稱國酒,但大多有名無實。而這次不一樣了,茅臺如果取得了法定商標,將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國酒。成為國酒有什麼好處呢?一是國際名聲大噪。伴隨國家在國際上地位和名氣的大增,國酒稱謂將大大提升其國際市場地位和市場競爭力,是核心價值的體現。二是在國內稱雄。在中國文化中,與“國”字頭沾邊的産品往往被認為具有“皇家血統”,是“皇家御用”,反映出中國消費者對尊貴地位的一種特殊偏好。“國酒”意味着是“中國最好的酒”,國內一家獨大,其他白酒都無法與之抗衡。“木秀於林風必摧之”,茅臺國酒化必然會遭到同行業的嫉恨和聲討。
國酒生存的空間。成為國酒,名氣大了,價格肯定不菲,然後銷量也不會差。喝到國酒,此生無憾。但喝到的畢竟是少數人。中國早已成為奢侈品消費大國,在中國講究的是排場,消費體現的是地位、是權力,所以再昂貴的東西,必然都有其生存的空間。對國酒等奢侈品的追逐:一方面是文化信仰的缺失,沒有精神上的文化信仰,物質享受再奢華,也是過眼雲煙,內心只會無端地空虛。另一方面是價值取向的偏離。追逐奢侈品源自對地位和權力的膜拜,是金錢至上的畸形價值觀。
為國酒之爭降溫,一是要慎用“國字號”商標。工商部門批准一個商標也許很容易,但是批准一個商標帶來的影響卻是無法估量的。對於“國”字打頭的商標審核,可以將權力交給國人,既然是“國字號”,定要能代表國人的意見,如果是少數人贊成而國人反對的“國字號”又有什麼意義呢。二是要嚴控“國字號”廣告語。“國字號”廣告的氾濫,是對消費者明目張膽的欺騙與誤導,是誠信缺失的表現,是相關部門監管不力的結果。三是要營造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市場本身就是自由開放的環境,企業在市場中應該享有公平競爭的權利,過分的權力干預,權力尋租混雜其中,是對公平正義的褻瀆,破壞的是市場環境,影響的是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