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男子疑被打劫係朋友指使 找幫手“報仇”傷人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02日 16: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渤海早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懷疑兩年前自己被打劫的案子是朋友指使的,叫來幫手將朋友拘禁,並拳打腳踢造成其輕傷。日前,三名傷人者被法院判刑。辦案檢察官提醒,遭到非法侵害應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私自尋仇、以暴制暴,只會使自己走上犯罪道路。

  2009年7月,黃某和朋友李某在酒吧喝酒,因瑣事與李某的朋友朱某發生衝突。黃某準備回家時,被朱某等多人圍毆,隨身財物也被搶劫。黃某一直懷疑朱某是受李某指使。2011年12月17日晚,黃某在洗浴中心遇到李某,立即打電話找來朋友高某和任某。高、任二人與黃某一起強行將李某帶到一家酒店的房間內。

  從12月18日凌晨3時至次日13時,三人輪番對李某逼問當年的事情,同時還實施了暴力。隨後,黃某又將李某帶至父親經營的棋牌室,稱李某就是當年毆打他的人。黃父一心想替兒子“拔闖”,當即報警,卻沒意識到兒子的行為也構成了犯罪。

  民警將當事人帶回公安機關。經鑒定,李某頭部、體表軟組織的損傷程度為輕傷,眼部軟組織的損傷程度為輕微傷。民警將高某、任某抓獲。河東區檢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對黃、高、任三人提起公訴。經法院審理,分別判處三人有期徒刑1年6個月、1年2個月、1年2個月。(記者解金釗通訊員於秀珺葉昆)

熱詞:

  • 李某
  • 報仇
  • 男子
  • 打劫
  • 民警
  • 損傷程度
  • 軟組織
  • 朋友
  • 抓獲
  • 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