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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上午,河南省洛陽市新安縣電視臺31歲的女編輯何明霞同家人在焦作孟州市黃河段散步時,聽到一名落水女孩呼救,不會游泳的她便奮不顧身下水救人,其嫂子下河拉她時,也不幸一起被激流卷走。當天下午,何明霞遺體已被打撈上岸,但直到22日記者發稿時,其嫂子和落水女孩的搜救工作還在進行中。(7月23日大河網-大河報)
何明霞見義勇為的精神令人敬佩,但不識水性就下水救人,純屬冒險或者説蠻幹。因為,目前正值汛期,黃河水流湍急,即便會游泳的人,下水也有一定的危險性。更何況,何明霞還不會游泳呢?呼救的落水女孩,當然需要救助,而當時在場的既無救生員,也無會水者,何明霞的行為大概是情急之下的一種本能反應,來不及思索。但結果卻因為她不識水性,加劇了悲劇的發生。不僅女孩未救上來,下河救她的嫂子也把命搭上了。如果算一算損失賬,顯然得不償失。而距何明霞後面100多米的哥哥何明傑和侄子,因為都不會游泳,只能變往前跑邊喊救人,沒敢貿然下水。這不是因為缺乏見義勇為的精神,而是因為他們想到了一旦下河救人的後果。
時至盛夏,天氣炎熱,到江河湖海塘裏游泳納涼的人較多。這需要地方政府暨相關部門加強安全教育,並組織熟悉水性人員成立救援隊,安排好船隻等救援器具,加強水域警戒,及時處置出現的問題。就公民個人而言,發現水上險情後,會游泳的需要及時下水救人;不識水性的,則應儘快與水上救援組織取得聯絡或報警,切不可像何明霞那樣貿然行動。也就是説,在見義勇為時,還應保護好自己,這不是懦弱,而是理智。
稿源:荊楚網
(來源:荊楚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