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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最高法裁決:不能僅以非法居留理由拘留無證者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7日 09:1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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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7月7日電 據法國《歐洲時報》報道,法國最高法院周四(5日)做出裁決:治安單位不再能夠僅以非法居留的理由拘留一個外國人。這將迫使政府對可能遭受驅逐出境程序的無證者制定一套新的措施。

  此前,最高法院第一民事法庭接到了一些無證外國人的上訴,這些外國人曾僅以非法居留的理由被拘留。

  法新社報道,法庭庭長克裏斯蒂昂 夏羅在周四公佈的判決中遵循了刑事法庭一個月前做出的裁決,判定這些申訴者勝訴。

  幫助失散者聯合會普世互助組織(CIMADE)的律師帕特裏斯 斯皮諾西對這個裁決表示高興,這個問題每年涉及大約6萬個外國人。

  律師認為這項裁決具有“絕對根本的”意義,因為這表示“整個法國社會對無證者的眼光必須改變,它明確確認:不能再把無證者視作犯罪分子”。

  歐盟法院(CJUE)先後於2011年4月和12月宣佈兩項判決,確認治安單位不能只以非法居留的理由監禁一個無證外國人。自此以來。拘留無證外國人的作法遭到了外國人權利保護協會的強烈批評。

  而且法國2011年春季通過的拘留程序改革法規定:只有在當事人涉嫌犯下可能被處以監禁刑罰的罪行時,才可使用拘留措施。卸任政府當時認為歐盟法院的判決與拘留的作法可兼容。但在實際情況中,法庭傾向於做出矛盾的決定,有時有利於外國人,有時不利。

  斯皮諾西律師強調:今後,無證者“當然應該被遞解出境,因為他們在法國不是合法居留,但驅逐行動將在一個行政程序而不再是刑事程序的範圍內執行,也根據歐盟法律執行”。

  律師表示:目前已經存在“代替拘留的一些辦法”,譬如核實當事人的身份和當事人以自由身被傳訊,但全部時間限制在4小時內。律師認為政府因此必須對這個問題進行根本的改革。

  內政部長瓦爾斯對最高法院的這個裁決已有準備,他已經表示:“設立規定並不足夠”,必要時“將透過立法途徑”解決這個問題。他身邊的助理表示:可能制定一套法案,9月時提交國會審議。

  斯皮諾西律師認為:應該“制定一套新的行政預先留置措施,允許在8小時和最多10小時的期限內逮捕當事人並核實其身份,然後,萬一需要時,啟動遣返程序”。

  支持移民勞工行動團體(GISTI)則擔心“立法機構發明新的特殊、例外程序”和“檢察院更賣力地尋找當事人是否犯下其他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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