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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輕農民負擔 四川6市州一事一議籌資每人每年上限50元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2日 19: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四川在線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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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在線消息(四川在線記者 胡佳麗)今日,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民負擔監管工作的意見》,要求進一步做好全省農民負擔監管工作,進一步減輕農民負擔。

  記者從《意見》中獲悉,從2013年起,一事一議籌資,廣元市、南充市、巴中市、阿壩州、甘孜州和涼山州等6個市(州)每人每年不得超過40元,其餘地方每人每年不得超過50元。不需農民投工或農民投工難以完成的,不得籌勞;確需農民投工的,要按實際需要合理確定籌勞數量;自願以資代勞的,不得超過限額標準。

  同時,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要堅持學生自願徵訂教輔資料的原則,不得突破“一教一輔”;合理控制飯菜價格,不得按學期或年度向就餐學生收取餐費。對不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生育子女的農民,除依法徵收社會撫養費外,嚴禁收取其他費用。

  《意見》中還指出,農村居民依法使用農村集體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除收取土地和房屋權屬證書工本費外,嚴禁收取其他費用。對辦理婚姻登記的農民,除收取婚姻登記證書工本費外,嚴禁收取其他費用。對生豬養殖戶,嚴禁在屠宰環節多收亂收費用,閹割、消毒等經營性服務收費要堅持“自願委託、有償服務”的原則。嚴格執行農業供水終端水價制度,不得突破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要在總結農業綜合水價改革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有關政策措施,降低農民水費支出。任何部門和組織,不得採取抵扣、代繳其他費用、搭車收費或配售商品等方式,截留農民的各種補貼補償、獎勵扶助等強農惠農富農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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