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醴陵“黑老大”王芝虎被執行死刑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30日 14: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紅網-長株潭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紅網株洲6月30日訊(長株潭報記者 曾永紅 通訊員 劉瑾 實習生 聶嫻)昨日上午,記者從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曾在湖南醴陵市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稱霸一方的“虎累子”王芝虎被執行死刑。

  2003年至2007年間,王芝虎糾集一批有前科的社會閒散人員,從事販賣、製造毒品、尋釁滋事、聚眾鬥毆、非法拘禁、強迫交易、非法持有槍支、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活動,並對醴陵市“賭博業”形成非法控制,在貨物運輸業、建築工程和建材供應等方面也形成一定的控制力。嚴重破壞了醴陵當地的經濟、社會秩序。

  2008年9月8日,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王芝虎犯有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販賣、製造毒品罪、非法運輸爆炸物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持有槍支罪、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聚眾鬥毆罪、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窩藏罪等,決定合併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罰金人民幣五十六萬元。

  宣判後,王芝虎提出上訴,湖南省高院經審理後駁回了王芝虎的上訴,維持了一審判決。經最高人民法院復核後,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昨天上午對王芝虎執行了死刑。

熱詞:

  • 王芝虎
  • 執行死刑
  • 黑老大
  • 中級人民法院
  • 賭博業
  • 一審判決
  • 非法持有
  • 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 最高人民法院
  • 強迫交易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