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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警抓男友,女子演鬧劇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11日 06:3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齊魯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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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6月10日訊(見習記者 周衍鵬 通訊員 董冬) 分手時將與女友合買的筆記本電腦帶走,誰知女友卻向警方報案,稱男友是“盜竊犯”。10日,一女子報警稱剛分手的男友呂某偷了電腦,民警將呂某抓獲後發現原來是場鬧劇。
 9日上午9點多,20多歲的女子王某來到四方公安分局阜新路派出報警,稱她剛買了不到三個月的筆記本被男朋友呂某“偷走”,男友已不知去向。9日早晨8點多,男友呂某趁她還沒起床時將筆記本拿走,結果出門時被她哥哥發現,呂某慌亂逃走,乘出租車離開。
 接到報警後,民警趕往呂某的老家即墨進行抓捕,卻撲了個空。王某介紹,呂某平時熱衷於上網,於是民警就對嫌疑人家附近的網吧逐一排查。10日上午,呂某在網吧上網時被抓獲。
 民警對呂某進行審訊後發現,事實並非如報案女子所説的那樣。被“偷走”的筆記本實際上是男女雙方共同拿錢購買的。呂某稱,最近因為一直沒有找到工作,女朋友就一直鬧,他實在受不了,於是兩人分手,臨走前便把筆記本一起帶走了,沒想到女朋友會報警稱他“偷走”筆記本。民警再次對王某進行詢問後證實,筆記本的確是兩人共同出錢購買的,這樣的話,呂某並不是偷竊。由於王某報案時提供事實不完全準確,民警對她進行了批評教育,對呂某的行為提出了批評,一起“偷竊”鬧劇就這樣落幕。10日下午,男子被父親領走。
 阜新路派出所治安民警唐仕傑提醒市民,報案時一定要實事求是,不要隨意捏造或刻意隱瞞事實,否則不光會造成警力的浪費,甚至還要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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