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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收費”制是在慫恿宰客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4日 07: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眾網-齊魯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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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俊浩

  據5月2日《齊魯晚報》報道,有市民在濟南火車站停車34小時,在交費時被管理員告知按每小時4元算要收費136元,而在機場,停車1天的收費上限為30元,市民因此與之理論,管理員卻嫌沒有提前和他們“商量”。

  為此,記者諮詢物價局工作人員後得知,省物價局《關於調整濟南火車站廣場停車收費標準的通知》中,確實有“長期租用停車場車位的,租金由車主與火車站廣場管理處協商確定”這一收費規定。

  為維護市場價格正常秩序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國家物價局曾制定了《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車站的公示牌雖然也出示了相關的收費標準,對於收費是否公平合理的質疑似乎無懈可擊,但筆者認為,市民之所以對停車場的收費存在質疑,只因為這種“協商收費”的收費方式存在一定的不透明性,難免在具體的執行中慫恿收費人員的宰客行為。

  火車站作為進出濟南的重要門戶之一,服務的好壞,將直接影響到濟南城市的外在形象和美麗泉城的建設進程,租金讓車主與管理者協商,作為消費者的車主,話語權佔了多少?希望相關部門還是多聽聽市民的意見和建議。

熱詞:

  • 收費人員
  • 商量
  • 齊魯晚報
  • 協商收費
  • 收費方式
  • 濟南火車站
  • 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
  • 收費標準
  • 停車收費
  • 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