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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公交出租車“換氣”:不能繞過民意關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5日 09:4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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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州環保部門近日宣佈廣州公交車、出租車將逐步用LNG(液化天然氣)代替LPG(液化石油氣)的消息後,爭論已久的“LPG事件”最終塵埃落定:廣州用8年時間,耗費24億元大力發展的LPG公交、出租車要退出運營,但退出時間表尚未確定。(4月12日《羊城晚報》)

  從LPG至LNG看似一字之差或一步之遙,但這突如其來的消息卻帶出一串問號:這是否會造成無謂的浪費?從環保角度看LNG取代LPG是不是最優選擇?從經濟角度是否擁有不可辯駁的依據,讓人信服幾萬輛公交、出租車除了另起爐灶別無選擇?車輛改裝要投入多少、誰埋單?

  之所以蹦出成串疑問,皆因那一度鬧得沸沸颺颺的“LPG事件”的前世今生尚未得解,而今又擺開大動干戈的架勢,福兮禍兮殊難定調。

  廣州強力推行LPG始於2003年,此項被稱為“推行清潔能源”之舉,一開始就受到不少專家學者和代表委員的質疑與反對,被指投入大,而且LPG或能消除公交車“黑尾巴”,卻不能實現顆粒物排放達標,非最優抉擇。即便當時廣州市一些領導公開表態應停止推行LPG還是無濟於事,職能部門稱堅持選擇LPG是“經過國家科技部專家組論證”而強制推行。

  直至2009年人大代表請相關機構檢測發現LPG車輛排放的碳氫化合物、氮氧化合物增加,用確鑿事實證明這些排放物經化學反應形成PM2.5、光化學煙霧等二次污染。公眾這才發覺一直被LPG蒙在鼓裏,但一切終究不了了之。而與廣州相反的是,美國等發達國家早已淘汰LPG,原本要推行的京滬深等地也因故放棄。

  翻這筆舊賬已是馬後炮,單就造成公交公司3年前負債率達86%的窘境已經不堪回首。但它卻讓我們不得不再次深刻反思:當時的決策程序是否完善?強烈的民意為什麼被忽視?是何原因將一個重大的公共決策當“兒戲”?公眾至今依然期待解開這些迷惑。

  當強勢推行LPG的諸多疑竇依然糾結不清時,LNG又要橫空出世。此時此刻,環保局雖然確認LNG較之LPG更加環保,同時也承認顆粒物排放兩者相差不大。既如此,再耗鉅資“破舊立新”是否屬優選項就是不容回避的問題。

  更重要的是,我們還沒有見到LNG取代LPG的權威的可行性報告公開,沒有見到徵詢民意的民主程序,卻已聽到政府部門幾乎板上釘釘的“宣告”,猶如“舊疤”未愈,“新傷”又生。政府職能部門大可沉迷於“鐵腕”推行LPG的快意中,公眾卻不禁要問:一意孤行推行LPG所帶來的質疑及遺患,就可以大筆抹掉?難道新一輪的鉅額投入與事關全民利益的治理空氣污染大策,竟然可以漠視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監督權?

  任何公共決策都須傾聽民意。政府部門需要正視的是,如何避免公共決策隨意乃至失誤的一再重犯、折騰。公眾並不希望以政府公信力與公眾權益的喪失,為某些部門的偏執、失職乃至“疑似利益輸送”埋單。故而,從LPG至LNG雖然僅是一步之遙,是進是退卻須慎之又慎,不能繞過民意關。

  牛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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