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交往
  • 中日三個政治文件

    《中日聯合聲明》:1972年發表,實現中日邦交正常化。在聯合聲明中,日方痛感過去由於戰爭給中國人民造成的重大損害的責任,表示深刻的反省;中方從中日兩國人民的友好出發,放棄對日本的戰爭賠償要求,從而結束了兩國的戰爭狀態。

    《中日和平友好條約》:1978年締結,進一步從法律上鞏固了兩國關係的政治基礎。

    《中日聯合宣言》:1998年發表,提出建立致力於和平與發展的友好合作夥伴關係,為新世紀兩國關係發展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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